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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科学布局大型清洁煤电、鼓励开展水电增容挖潜

2022-03-21 11:17来源:湖南省工信厅关键词:煤电新型电力系统碳中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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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十一)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严守“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屏障,强化长株潭生态绿心、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南岭和武陵山生态功能区等建设,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十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林业碳汇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综合碳汇价值。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动森林扩面提质,增强森林植被和土壤碳汇能力。实施水域、河道、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涵养带建设。推进岩溶地区、矿山尾矿区等地质碳汇调查,探索岩溶地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二十三)巩固农业生态碳汇能力。发挥我省农业林业大省优势,壮大农业林业碳汇产业,探索碳汇与乡村振兴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业提质增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粮油工程。发挥大水面渔业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提升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农业智慧、生态、增汇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普及节能低耗智能化农业装备。全面推广环保型高效肥料与生物农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发展高附加值低碳农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夯实法规标准统计基础

(二十四)健全法规规章。全面清理省内现行法规规章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认真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湖南省实施办法或条例。研究出台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规章。

(二十五)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标准计量体系,抓紧制定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绿色低碳产品等地方标准及配套措施。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落实低碳标准标识制度。积极参与碳核算、碳交易等国家标准制定。

(二十六)提升统计监测和节能监察能力。加强省市县能源统计、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和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推进碳源、碳汇变化监测与评估,提升二氧化碳信息化实测水平。加强自然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全省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定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十一、完善政策机制

(二十七)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积极落实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规模。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碳汇、绿色低碳技术等项目投融资支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融资。整合省级有关基金,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二十八)完善绿色财税价格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的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两型”采购标准体系,提高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的采购份额。落实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新能源车船等税收优惠和碳减排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用水相关收费政策。研究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

(二十九)健全市场化机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机制。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健全省内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抵消等工作机制,引导全省控排企业全面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十)畅通开放交流渠道。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协同配合,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减少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持续深化中非经贸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共建,推动我省新能源装备、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走出去。鼓励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建省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碳达峰行动组织实施和碳中和战略谋划,做好与国家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衔接,定期调度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行动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科学合理制定本地本行业落实举措,明确碳达峰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鼓励城市、园区按规定开展碳达峰试点,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

(三十二)强化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处理好节能减碳、减污降碳与全省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日常生活的关系,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和化解预案设计,确保安全降碳。

(三十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全民节能低碳环保和资源能源环境国情教育。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素质能力。

(三十四)严格考核指导。各地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和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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