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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治理资金要从“输血”变“造血”

2022-03-31 09:25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朱妍关键词:采煤矿山矿山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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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推进缓慢,按要求到2020年底治理恢复面积应达到1.5万亩,实际未完成;“十三五”期间,全省矿山修复任务仅完成22.9%,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历史遗留矿山837座、280座,仅治理179座、63座;中卫市中宁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进展严重滞后,至督察时仅完成应修复治理面积的40%……近一周,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向陕西、黑龙江、宁夏反馈督察意见,点名矿山治理不力的共性问题。

顽疾背后,首先离不开一个“钱”字。资金是修复治理的基础支撑,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历史欠账由政府承担、新债由企业承担”。但据记者了解,尽管各方持续投入,不少矿区仍面临资金缺口大的问题,部分资源枯竭型城市甚至只能“等靠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治理进程。

快还旧账,主体追责绝不手软

历史遗留矿山往往责任主体不明,欠账多、投入低,历来是修复治理的难点。“通过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约400万亩,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7亿元,支持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等重要流域、区域实施修复。”据自然资源部相关人士介绍,煤炭矿区正是重点对象。

以黄河下游城市济宁为例,全市采煤塌陷地占到山东省塌陷总量的50%以上,其中包括大量减产、绝产地。截至2020年底,该市已累计投入约42.3亿元,实施292个治理项目,对稳沉采煤塌陷地的治理率达到82.09%。基于预测数据,到2030年,需要治理的采煤塌陷地将达到15093.28公顷,投资估算逾50亿元,平均投资33.45万元/公顷。

治理面临巨额投入,凡是能追的“欠账”绝不手软。记者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初,当地生态环境局就对青海西矿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损害赔偿。后者须支付1亿元资金,用于木里矿区哆嗦贡玛勘查区生态恢复治理。再如,由于吨煤复垦投入不到5分钱、治理恢复效果差,电投能源(原露天煤业)于2018年6月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列为典型。次年起,该公司下属霍林河煤矿南、北露天煤矿生态恢复治理投资提至5元/吨煤,并完成接近9000亩生态修复历史欠账。

上述人士进一步称,在现有闭坑矿山中,大约1/3矿山完成复垦义务,1/3矿山正在实施相关工作。“除了强化对土地复垦与矿山修复义务人的监管,我们还在想办法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着力解决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等老大难问题。”

不欠新账,主动拓宽资金渠道

难题有无办法缓解?中国煤炭学会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李树志告诉记者,首先是根本性扭转“追后账”的局面,采取边采边复,让生产矿井避免“旧账未还、新账不断”。“采煤塌陷地要真正恢复到良田标准,难度很大,对应投入也更高。若是积水塌陷地,一亩平均花费2万元左右才能达到理想治理效果,若把全部投资折算到复垦的耕地面积,治理费用至少约5万元/亩。先开采、后治理的成本,远高于当时损毁、当时修复,越往后拖代价越大、欠钱越多。”

关闭矿井也不能一味“坐等”。辽宁省工商联主席赵延庆举例,阜新累计形成矿区治理面积641.5平方公里,初步估算生态修复资金在70亿元以上。其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自身财力薄弱。除了希望国家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当地计划结合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方式,主动补充资金。

“在闭坑露天煤矿修复治理的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削坡的方式消除崩塌滑坡灾害,还是通过挖除等方式消除残煤自燃,不可避免会产生残煤和煤矸石。若不进行回收,既浪费资源,又存在再次复燃隐患。”赵延庆表示,当地考虑对残煤和煤矸石进行回收,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后产生收益,探索一条老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的新路。

从生态修复中获得收益,亦是国家鼓励方向。去年11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社会资本可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

形成规模效益,切忌零敲碎打

“事实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不是新事物,单靠政府出资修复杯水车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是国际成功经验,从主管部门到行业、矿山企业也很欢迎。”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专家坦言,上述《意见》实施之前,“制度飘在天上、资金落不了地”的情况不在少数。

为何?该专家表示,生态产品自带公共属性,难计量、难定价,更难交易。而修复治理回报能否覆盖成本、获取收益,恰恰又是社会资本关注的焦点。“比如煤矿占了地,按规定要给老百姓相应补偿,一亩地收益高的能算到2000元以上,少则1200元-1800元。对于老百姓而言,传统农业生产收益较低、回报期长,种地不如直接拿钱,因此没人愿意治理。对于企业来说,一旦没有好价钱,修复后土地砸在手里,与其一次性花高价治理,不如细水长流按年支付征地补偿。让资金进得来、退得出、还能赚钱是关键。”

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张博看来,从矿山开采土地挖损破坏后单纯的土地复垦、改善矿区环境,到有目的地开展生态重建,再到追求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现这样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对矿区生态系统的功能设计、研究工作等不足,生态产业培育、矿区生态经济转型等方面尚无系统思路,往往缺乏长远规划,因此导致生态恢复后的“资产”未能盘活。

李树志认为,煤矿修复治理量大面广,应按照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合理确定生态修复方向、方式和措施,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最大限度发挥修复后的长期效益。“符合标准的修复土地,可用于农业生产、建筑用地及湿地、公园等生态产品。建议农业治理结合所在地区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化效益,切忌零敲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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