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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2022-05-10 11:10来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键词:煤电煤炭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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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到,对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节能审查关,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未新建、改建和扩建煤矿项目,未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例;实施燃煤小火炉改造,压减煤炭消费量。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对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管理,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从根源上实施减污降碳。

详情如下: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欢迎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就《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2年5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zhbdqc@163.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2层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邮编:730000),请在信封或快递上注明“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931-4639025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

(征求意见稿)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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