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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乡镇地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全覆盖 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0公里

2022-05-30 09:36来源:山西省商务厅关键词:充电桩配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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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消费升级提供配套保障。编制《山西省“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规划》,做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引导社会力量在乡镇开展充电设施布点建设。农村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以上,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以上,乡镇地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全覆盖,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0公里。

原文如下:

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全国农村商业建设工作现场会和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商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深度融入和服务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监督和绩效管理。

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域商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市场需求、乡土文化特点、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域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改造内容。鼓励地方立足实际、适度超前、注重服务,分层分类推进,大胆开拓创新。规范项目建设,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要与区域经济协调推进。

聚焦短板,统筹推进。要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主题培训、协调议事等机制,一体谋划推进。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加快补齐短板、打通堵点,重点布局一批公益性和民生保障类商业设施,提升应急保供能力。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多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地。

(三)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力争全省乡镇商贸综合体(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覆盖率100%,快递村村通覆盖率100%,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地市级覆盖率100%,重点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一批县城商贸综合体、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全省县乡(镇)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村有便利店的格局。

二、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一)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县域商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县域商业主体,积极引导支持大型商贸流通和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下沉资源,建设完善一批县城商贸服务中心、物流公共仓配中心。“十四五”期间,力争各县(市、区)至少要建设或改造提升一家县城商贸服务中心、一家物流公共仓配中心,带动本地农村商业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和商业流通竞争活力。(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二)建设乡镇商贸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带动农村商业联动节点和网络枢纽,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农资等业态进一步融合,满足农村居民对消费升级需求。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新建或改造的乡镇商贸中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十四五”期间,力争每个乡镇新建或改造一个乡镇商贸中心,乡镇覆盖率达到100%。(省商务厅、省住建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三)建设改造一批农村便利店。鼓励美特好、唐久、金虎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家庭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搭载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满足村民便利消费需求。加快电商进村,延伸电商村级服务,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直销方式,满足农民就近销售、便利消费的需求。支持邮政企业打造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通过网点加盟优化提升,分层分类管理,拓展商品销售、邮件收寄投递、便民缴费、普惠金融等服务,强化“邮政网点+村级站点”模式,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支持供销社系统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社,结合市场需求拓展服务功能,提供农资、日常消费品销售服务和快递代收代发、生活缴费等便民服务。“十四五”期间,力争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原则上实现每个行政村建有一个便利店,对于人口小于100人,周边3千米范围内有便利店可共享的村,可视情况不单独建设便利店。(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三、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四)加快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推进县域5G网络建设,积极引导基础电信企业5G基站布局向县域、重点乡镇倾斜,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支撑。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围绕运营管理智能化开展新型信息消费项目建设,申报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支持商超及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拓展应用场景,积极开展大数据项目试点示范和产品推广。支持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全场景融合应用,打造省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综合智慧信息化平台。支持邮政公司提升农村供应链水平,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助力提升农村夫妻店等传统商业网点的数字化经营水平,加强数据信息的应用,打造一批“全网+区域”大单品,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县域城区、重点乡镇、农村5G网络全覆盖。(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负责)

(五)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实施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计划,创新推进“校企”“政校企”合作模式,建设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和师资、标准、认证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举办“三晋新农人”“创青春”“振兴杯”等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等活动,挖掘农村商业人才。利用研发机构、行业商协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等县域资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提高就业转化率。加大商业人才招引力度,集聚高质量人才资源,加强跨地区人才交流学习。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脱贫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重点开展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策划等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地区人员创业就业。“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训1万名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等分工负责)

(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政策创设,加快制定省级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多种托管模式。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工作,培育和建设一批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十四五”期间,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4500家,力争在全省建设100个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七)提升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的便民生活服务圈建设,尽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消费服务供给能力。统筹布局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网点,提升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和农村集贸市场的服务水平,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洗浴、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借助电商平台和商贸物流企业大数据,分析掌握农民消费特点,加大乡镇商贸中心、农村便利店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开展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下乡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鼓励省内整车企业丰富产品系列,开发匹配农村市场车型,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农用车生产的监督检查。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为消费升级提供配套保障。构建广覆盖的农村公路网,重点实施农村公路路网延伸、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旅游公路建设提速、农村公路消危平安、农村公路服务提质五大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推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及老化管网改造。编制《山西省“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规划》,做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引导社会力量在乡镇开展充电设施布点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新改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6000公里,实现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3500公里,乡镇通三级公路4000公里,县乡公路改造4859公里,消灭不通三级路的乡镇,提高建制村通硬化路水平,提升农村公路网技术等级和畅通能力;新改建旅游公路9555公里,连通三大旅游板块所有A级及以上景区,新改建资源路、产业路约1500公里,实现县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通达等级公路;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3.5万平方米,危隧改造3.2万平方米,基本消除现存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逐步消灭不达标隧道,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600公里;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稳定在9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农村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以上,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以上,乡镇地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全覆盖,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0公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八)培育一批乡村e镇。依托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培育一批乡村e镇,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电商基础配套设施,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围绕乡村e镇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定位,协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平台承载,推动产业、主体、电商等要素科学聚集,形成“产业+电商+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100个乡村e镇,市场主体高质扩容,产业发展突出鲜明、网络零售明显增长、服务功能优化完善、体制机制高效灵活。(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分工负责)

(九)优化县域文旅服务品质。推动旅游与农耕文化融合发展,建设汾阳贾家庄、长治振兴村、灵丘下车河村等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和精品线路,创建一批“山西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休闲农庄(园)、特色文化古村落、田园综合体、乡村民宿度假区和标准化乡村旅游目的地,打造富有山西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延伸“旅游+农业”产业链条,丰富和提升“旅游后备箱经济”。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以46个重点帮扶县和“十三五”时期脱贫村为重点开展乡村旅游帮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支持,发展乡村旅游。组织乡村旅游人才培训,为推动乡村旅游提供人才支撑。启动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0个,中国美丽乡村30各,推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120条。(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分工负责)

五、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十)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不断壮大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山西旱作高粱和晋南苹果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和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有机旱作、绿色有机农产品公共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抽检和证后监管力度,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产业强县认定工作,指导制定杂粮或主食糕品团体标准,遴选一批“山西好粮油”产品,增加优质粮油供给。布局建设一批中国邮政农产品基地,加快推进“一县一品”农产品项目,依托“邮政农品”和多元农品溯源能力,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和品控管理运营体系,提高品牌溢价。“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明显壮大,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5亿元,脱贫地区达到0.3亿元;创建一批产业集群,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育种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农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全面构建,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种源和节水高抗新品种,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2000个;认定20个粮食产业强县,遴选出100个“山西好粮油”产品。(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按照“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的要求,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加快补齐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短板弱项,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建设特色农产品高标准产后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基地,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高效的制粉、榨油、贮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标准化农产品初加工装备,做好精深加工初始环节,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向更广领域、更高质量发展。分类打造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转型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扶持建设特色农产品高标准产后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基地70个,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高效的标准化农产品初加工装备300台(套),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50%左右,促进农产品转化量2000万吨,农产品初加工环节损失率下降到20%以下;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力争达到4300亿元,十大产业集群年产值力争突破2100亿元。(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十二)加强品牌培育。推进“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打造。建设完善农业品牌标准体系,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形象。组织品牌农业企业参加全国综合性展会,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提高品牌传播效率。支持乡村e镇开发一批适销对路的网货产品,打造做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企业创建一批“小而美”自主品牌,组织开展区域公共品牌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活动,提高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整合农特产品资源,开发网货产品,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产品追溯,扩大农特产品网络销售。依托山西杂粮、畜禽、蔬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打造“一县一品”,建立山西产品的标准体系。立足山西粮食产业特色、优势,继续打造‘山西小米’省域公用品牌,培育市域、县域公用品牌,支持企业做大自主品牌,逐步形成省、市、县、企业立体化品牌发展格局。“十四五”期间,力争“有机旱作·晋品”品牌在全国形成广泛影响,支撑产品品牌达到200个以上;在每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培育1个区域公用品牌。(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等分工负责)

六、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十三)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鼓励产地市场通过土地作价、投资建设等方式,融通社会财力,改造提升一批产地市场,提高保供能力和便民利民服务水平。鼓励产地市场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本地农产品采购规模和销售力度,发挥农产品集散平台作用,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积极推进山西运城三科农商城国家级产地专业市场申报工作,加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培育,支持产地市场初加工、冷链仓储、交易设施建设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供销社通过股权投资、开放办社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布局当地产地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运营管理。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田头市场,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销售。“十四五”期间,争取山西运城三科农商城通过国家级水果产地批发市场认定,在黄河金三角地区形成一定的市场影响力。(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通过土地作价、产权回购回租、财政入股、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作用,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管控,充发挥好规划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的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强化部门协作,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总仓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15个农产品保供联系市场,积极组织货源,扩大采购品种,增加库存储备,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十四五”期间,力争每个地市重点培养一个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实现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地市级覆盖率100%。(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立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为支撑,以农产品主产区生产加工企业为源头,区域集散型、销地型、产地型批发市场为骨干,各大连锁商超、生鲜超市、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零售网络为末端,线上企业销售为平台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依托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链主”企业,聚集资源要素,打造知名品牌,联合上下游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强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跨区域农产品批发与配送网络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产品流通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程度明显提高,流通的公益性特征更加突出,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网络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规模适度、节能环保、集约高效的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加强冷链运输企业冷链运输车规范营运,落实防疫、信息登记等制度,加强冷链物流全程追溯管理。支持邮政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试点工作,加强邮政仓储寄递服务与地区农产品冷藏保鲜资源对接,布局产地仓和田头仓,优化农产品集散中心作业流程和干线邮路运输模式,开办直发邮路,提升“最初一公里”仓储保鲜能力,实施农产品定制化收寄和运输,加强包装管理和品质提升。支持供销系统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逐步健全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终端配送等服务。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冷链食品管理,压紧压实经营主体防控责任,持续完善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长效管理,全链条做好冷链食品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构建重点覆盖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区、紧密对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支持建设3000个左右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新增冷藏保鲜能力30万吨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负责)

七、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

(十七)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加强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区域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网络终端建设,不断健全农资经营网络,持续增强为农服务实力。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农资营销、配送和服务方式。要开展电话订购、网络预约、线上指导等信息服务,推行“不见面”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及作业服务。(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分工负责)

(十八)增强农资服务能力。依托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科学施肥社会化服务。依托供销系统各类惠农服务平台,加快全力推进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土地托管服务,加大农资配送力度,充分利用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点多面广的优势,解决农户农资供应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升邮政服务农业全产业链的能力,依托农村邮政网点、综合便民服务站点、农产品基地、“中邮惠农”以及“晋邮乡情”等线上线下平台,大力推进农资农技“四个一”(建立一个农技专家团队,每种作物建一块试验示范田,每个邮政网点开好一场农技培训会,每个邮政网点做好一场农资优惠购)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专业的农资农技咨询、培训、销售、植保等服务,依托“晋邮乡情”“中邮惠农”平台创新农资服务模式,扩大信贷、产业链上下游结算等服务场景,推进与中化等企业的战略合作。“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培育科学施肥社会化服务组织5个。(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负责)

八、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

(十九)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推动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合作,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区域性日用消费品采购联盟,增加适合农村市场、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商品供给。支持邮政企业赋能提升农村供应链水平,以数字化站点为依托,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集统一配送、集中采购、销售分析、库存管理、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邮掌柜信息系统,加强数据信息的应用,打造一批“全网+区域”大单品,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培育一批供应链产业集群,高效整合山西农产品供应链的各类资源和要素,提高企业、产业和区域间的协同发展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省商务厅、省供销社、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负责)

(二十)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开展电商新业态拓展行动,打造提升28家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培育电商直播产业生态圈。实施“数商兴农”,推动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社区拼团等新型互联网营销手段向农村延伸,促进农产品上行和农产品网络品牌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电商化水平。深入推进全省59个示范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完善电商产品产业链供应链,有效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促进农村消费。“十四五”期间,力争在适宜开展农村电商的地区实现电商全覆盖。(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负责)

(二十一)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将“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纳入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协调省级财政对农村地区下行邮件进行三年期补贴。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总结推广“邮快结合”“交快结合”“快快合作”“供交快合作”等创新模式,引导邮政、快递、物流等市场主体加强资源共享,推进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鼓励支持统仓共配,实现“一特色三标准”目标。构建县级寄递物流公共仓配中心,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体系,实现农村快件揽收、分拣、配送一站式服务。推进运力资源融合,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普及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信件、邮件、包裹,利用农村客运车辆发展寄递物流,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增加客运企业收益。支持商务、邮政、快递、供销等部门开展市场化合作,共建共享,发展县级快递分拣中心、乡镇快递服务分中心和村级电商快递服务站,加强信息、配送资源整合,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农产品上行等商品的统仓共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等分工合作)

(二十二)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搭建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平台,指导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产销对接大会、博览会等,借助展会平台,开展消费帮扶、招商推介活动。开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五进九销”活动,建立稳固长效的产销对接机制,拓展线上渠道,开拓线下市场,提高山西农产品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农产品市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创新流通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各类经营主体对接合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直供直销、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店等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模式。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每两年开展一次“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除太原市外)。大力发展城郊蔬菜生产基地,通过基地规模扩大、设施建设升级、生产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等措施,提升城郊蔬菜的供给能力,缓解城市蔬菜产品供应的地区性、结构性供求矛盾。以驻村帮扶单位助销为抓手,协调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持续鼓励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购买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支持邮政企业健全完善产销对接体系,构建“双线融合、内外联动”的全渠道产销对接体系,打造邮乐地方馆,加强邮政农品品牌宣传,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大力促进马铃薯主粮化消费市场,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做好宣传引导,推进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提高马铃薯产业精深加工水平,扩大马铃薯主粮化市场,走出山西省马铃薯产业发展“特”“优”之路。“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质量安全,新增设施蔬菜基地10万亩以上;全省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450万亩,贮藏能力达到350万吨,加工转化率达到30%,马铃薯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70亿元。(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九、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

(二十三)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完善市场监管城乡联动机制,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监管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分工负责)

(二十四)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抓好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区域的抽查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据种植业“互联网+监管”行政检查清单,盯紧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持续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化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持获证的必备生产条件和检验条件。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强化宣传引导,增强质量和品牌意识,严格农资质量管理,严把入口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稳定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十四五”期间,力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步提升,对化肥告知承诺获证企业进行100%全覆盖例行检查。(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以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为主线,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力度,强化市场质量安全宣传,开展部门主题宣传活动,设立举报热线电话,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分工负责)

十、完善政策机制和保障实施措施

(二十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按照《商务部关于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省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制度,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做好任务分解、进度细化、项目推进等工作,成立相应的市县级县域商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县域商业工作。(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二十七)分步分级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来落实,周密部署、逐步推进,要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低水平重复建设,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杜绝烂尾工程。要立足县域,面向农村,依据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省商务厅等省级部门出台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列入“十四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结合地区实际、县乡村发展方向和农村农民消费需求,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分类推进实施。(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农办、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二十八)便利交通运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查验效率,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增强用户满意度。(省交通厅负责)

(二十九)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各级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县域商业体系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邮政等领域企业提供支付结算、供应链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围绕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的融资需求特点,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等分工负责)

(三十)创新投融资模式。以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县域消费市场建设任务,推进各类支付工具、服务渠道深化场景建设,协助推动农村商贸企业、物流、供销社等企业和合作社,以及个人消费群体的资金交易规模提升。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聚焦特色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山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指标考核评价。将县域商业建设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在业绩考核中要给予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统计系统做好数据收集和分析,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做到奖优罚劣。(省委农办、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统计局、省国资运营公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附件:山西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附件

山西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山西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一、主要职能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在省级层面研究解决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省、市、县(区、市)三级县域商业体系联动发展;督促指导省、市、县(区、市)三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加强各地、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要事项;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一)召集人:由山西省商务厅厅长担任。

(二)副召集人:由山西省商务厅分管副厅长担任。

(三)成员单位: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组成,省商务厅为牵头单位。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相关负责同志主持,视具体情况邀请有关市、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深入研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积极参与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作用。

(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收集需要共同议定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负责跟踪督促议定事项落实落地,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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