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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
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2〕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本文有删减)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在我省落地落实,结合深化实施今年以来我省出台的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快发挥更大政策效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财政政策
(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
1.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可以分别自今年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3.各地、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管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
4.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等资金外,9月底前未分配下达的当年预算资金,以及未使用完毕的上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不能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清理上缴财政。
5.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将支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6.加快今年中央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
7.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分地区分项目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每半月调度专项债券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
8.对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建设实施等原因形成专项债资金闲置的项目,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项目。
9.对专项债支出使用进度较慢的市,将未实际支出额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跨区域调剂至管理使用良好、剩余项目资金有效需求多的市使用。
10.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
11.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公共服务、老旧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一批专项债券项目,提前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做好我省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2.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对江门、惠州、肇庆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今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
13.优化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和降费补助机制,对今年省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全额分担补偿,再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
14.对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奖补,支持更多合作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
15.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增资省农业融资担保机构2亿元,进一步放大支农助农效应,新增年化担保贷款余额10亿元。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确保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
16.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全年支持超1.2万家外贸企业,拓展产业链承保,深化银保企三方合作,创新保单融资产品,实现短期险保单融资增信保额超600亿元。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7.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18.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19.落实国家要求,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
(六)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
20.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21.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22.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今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
23.简化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明确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地区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24.优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此前已按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25.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实施期限至今年底。
26.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至今年底。
二、货币金融政策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27.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今年底。
28.对接推动中央汽车企业和市属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今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29.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30.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31.优化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对贷款适当延期或展期、免除罚息、完善续贷安排。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减免逾期罚息,对其中有续当需求的当户,可先行受理续当,适当延长当户缴纳前期利息及当期续当综合费用的期限,并适当下调当费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调整还款计划,减免租金利息和罚息。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适当降低融资利率,延长保理融资期限和减免罚息。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32.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落实国家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要求,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
33.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补助,对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次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不高于1%的贴息补助,并视贴息效果,对补贴时限给予适当延长。
34.指导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自今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支付上游企业账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市针对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给予融资补贴或奖励。
35.规范深化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发挥省“中小融”等供应链平台作用,加强与产业链“核心”企业数据合作,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赋能,便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缩短应收账款账期,防止高息套利。
36.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给予企业保费补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引导行业加大力度探索银保合作。
37.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等新领域质押融资,年内融资500亿元以上。
38.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
39.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
40.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透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收费的情况坚决予以依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2021年以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41.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42.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加大拟上市企业储备,制定省内企业境内外上市与产业企业债券融资方案,实施企业上市发债一站式服务。
43.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到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鼓励广发证券等在港设有子公司的省内优质券商加大对企业赴港上市的服务力度,强化港股IPO企业的专业指导和深度培育。
44.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好“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利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绿色通道”发行债券。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
45.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支持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板”“乡村振兴板”,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与拟上市企业综合培育平台。
46.加快推动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47.支持银行机构精准对接广东省1570个重点项目和103个关键项目以及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融工作。
48.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股权计划、公募REITs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
三、稳投资促消费政策
(十三)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
49.成立省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按照近期能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原则梳理提出重点保障项目清单,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协调,做好与省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协同配合,强力督导省市两级上下联动,提速增效开展项目审批。
50.充分发挥6个省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每季度动态编制调整省关键项目清单,实施“挂图作战”。督促各市要参照省的做法,建立完善本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指挥机构、确定各自关键项目。省重点项目按照“在建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目标,全力加快建设。
51.国家批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前,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且在用地预审时已组织开展不可避让论证的,用地报批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不变且面积不超过预审占用面积10%,原则上可不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省关键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用林指标由省层面协调解决。
52.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对具备开工条件且有条件尽快开工的建设项目,先行受理环评,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待要件完成后予以批复。
(十四)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
53.今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重大水资源配置、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重点推动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和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力争深圳市明溪水库今年底前开工建设。出台农村集中供水激励奖补政策,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提质改造工程。
54.加快推进珠中江供水一体化工程、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东江取水口上移、西江大湾水利枢纽工程、思贤窖与天河南华生态控导工程、珠江三角洲及河口整治工程、雷州半岛灌区工程、灯塔盆地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立项审批、为尽快开工建设奠定基础。
(十五)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55.完善大湾区经粤东粤西粤北至周边省区快速通道,加快广湛高铁、广汕汕高铁、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合湛铁路、瑞梅铁路。加快深中通道、狮子洋通道、黄茅海通道等跨江跨海项目建设,抓紧推进莲花山通道前期工作,开展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前期研究。
56.加快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珠海机场改扩建、惠州机场改扩建等重大机场项目建设,抓紧推进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前期工作。推进沿海和内河港口重要港区专业化码头、深水泊位以及深水航道等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港口引入疏港铁路。
57.加快推进深江高铁全线开工和珠肇高铁、广佛环线等项目加快建设,推进广州铁路枢纽能级提升工程、深圳枢纽西丽站、广珠(澳)高铁、深惠城际、广佛江珠城际等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广州、深圳抓紧启动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加快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全面开工建设粤东城际铁路。继续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年度新改建农村公路6900公里、危旧桥梁改造420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330公里。
(十六)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58.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
59.落实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推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十七)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60.紧密跟踪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针对性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做深做实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衔接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涉粤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对入库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优先配置要素指标,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61.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推动省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2.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动8500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二季度新增1500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发展信创产业,提升信创产品和服务在党政机关日常办公、业务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应用的广度深度。进一步发挥广东省信创产业联盟作用,构建标准统一的信创保障服务体系,搭建全链条信创生态发布和供需对接渠道,形成集群规模效应。
63.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梳理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投资机会,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领域。
(十八)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64.制定《平台企业经营者合规指引》,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65.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对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服务费予以补贴。鼓励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对参与线上促销活动的费用予以补贴。
66.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将相关平台企业纳入保供企业白名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
(十九)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各领域消费。
67.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68.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广州、深圳增加二手车周转指标,简化二手车周转指标使用程序和要求。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开展汽车整车平行进口业务,衔接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69.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措施,推行直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省购车上牌(实施小客车增量指标控制的地市除外),放宽流动人口在我省购车条件。
70.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万个,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71.鼓励各市组织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的促销力度,推动我省家电升级换代。各地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价机制,加大对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促消费成效显著的市根据销售业绩给予奖励。
72.鼓励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联合促消费。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73.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省对各地促消费行动实行奖补政策。省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在全省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至年底。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二十)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74.加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保障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全力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相关政策要求。
75.做好农资保障供应,对接争取国家增加在我省化肥储备及投放,积极配合做好钾肥进口工作。
(二十一)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76.推动支撑性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电站共888万千瓦骨干电源项目和26项电网工程年内建成投产。今年新增电源装机1300万千瓦。
77.争取国家支持新增一批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煤电项目纳入国家电力规划。
78.做好新增省管海域场址纳规和项目业主配置工作,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尽快核准开工,今年海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超过100万千瓦。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并举,加快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华润西江、湛江京信、东莞洪梅等发电项目。推动梅州抽水蓄能二期项目尽快开工;加快肇庆、汕尾、云浮、惠州等4个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核电建设。
(二十二)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
79.抓紧签订落实煤炭供应合同,多渠道保障电煤供应。落实地方储备责任,建立煤炭储备动用机制,加强与煤炭储备相适应的运力保障。
(二十三)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80.完善储气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有机结合、互补联动的天然气储备体系。加快建设天然气调峰储气库,在重点消费地区研究储备一批LNG储气项目。
81.积极落实国家、省级石油储备,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支持建设商业储备基地。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二十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82.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鼓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实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的政策。
83.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84.落实国家要求,今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85.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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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随着江苏镇江500千伏上党变电站主变压器增容工程开工,江苏电网14项500千伏及以上重点工程全面复工。据了解,今年,江苏电网预计投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项目328个,新增线路总长3018千米、变电容量2164万千伏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着力推动电网规划高水平落地,聚焦分布式新能源并网消纳,
2月12日,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2025年新疆新建、续建超特高压电网工程41项,较2024年增长50%,创历史新高。新疆是党中央明确规划建设的“三基地一通道”,具有独特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加快电网建设、外送通道落地、支撑产业发展、服务新能源发展等
2月8日,温州公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其中明确,新增电力装机300万千瓦以上,新投产电网工程300万千伏安以上。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原文如下: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张文杰市长牵头重点工作总负责。二、王军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责
“六精四化”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部的组织下,公司系统各单位以高质量建设为目标,健全设计管理机制,构建全专业、全过程机械化施工技术管理体系,立足电网基建需求深入开展技术创新,形成了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成果,提升了电网建设施工质量和管理效率。在此过程中,各单位充分发
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2月7日在哈尔滨隆重开幕,各项比赛精彩纷呈。本届亚冬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测试赛及正赛期间全面使用风能、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在亚冬会历史上首次实现100%绿电供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扛牢保电政治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服务新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绿电绿证资
2月5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能源行业复工复产帮扶服务工作、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碧雁、刘晓阳、李大旺,一级巡视员谌毅业参
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西安市发改委召开节后重点工作部署会,传达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重点领域攻坚硬仗动员会暨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会上,委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领域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要求,全委干部要迅速调整工作状态,围绕西安市改革发展大局
3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详情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粤府函〔2025〕26号为做好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时代征程中,核心技术"卡脖子"之痛如何破解?能源转型的硬核支撑从何而来?作为电力装备领域"国家队",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开电气”)以几十年磨一剑的坚守,交出了一份震撼答卷。破局:直击"卡脖子"痛点的硬核突围,核心技术攻坚战全面告捷随着电力需求的不断
3月10日8点58分,随着起重指挥员一声哨响,广东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6号机组转子一次落位顺利完成吊装,梅蓄二期机电安装取得又一重大进展。梅蓄二期6号机组转子主要由支架、磁轭和磁极三大部分组成,外径5.96米,最大高度为3.095米,装配后起吊总重量约420吨(含50t吊具),通过桥机采用平衡粱套轴的方
3月12日11时38分28秒,随着交流42千伏电压耐受1分钟的计时铃声结束,天台抽蓄电站首台机组定子一次性通过整体耐压试验,标志着定子组装工作圆满结束,具备整体吊入机坑的条件,为2025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打下坚实基础。天台抽蓄电站共安装4台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425兆瓦、为国内第一。定子绕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了解调节性电源生产运行及参与电力保供情况,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专程赴新疆阜康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展调研督导。督导组一行深入新疆阜康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现场查看机组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情况,座谈了解应急处
3月7日,水电四局抽蓄市场再传佳讯,中标河北邢台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XT/Q3标)项目。邢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境内,工程区距邢台市中心40km,距石家庄市110km,距北京市直线距离约400km,装机4台,总装机容量为1200MW。本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电站枢纽建筑
2月28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2025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353个(续建项目109个,新建项目244个),总投资191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2.7亿元。其中包括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20千伏电网项目、35-110千伏电网改造升级工程、10千伏及以下城乡配电网巩固提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如何将清洁能源大规模转化为持续稳定的电能供给?两会代表委员聚焦“新能源”“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话题,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
3月5日,随着最后一排爆破作业顺利完成,由水电十四局承建的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引水系统工程首条超长引水上斜井实现精准贯通,为电站2026年首台机组发电奠定坚实基础。该斜井全长360.719米,倾斜角度60度,开挖洞径7.9米。施工过程中,项目团队采用“定向钻+反井钻+人工扩挖”三级递进式施工体系,运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2025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第一批)及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市重点项目519个,总投资1017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04.0亿元。其中:产业项目259个,年度计划投资506.7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22个,年度计划投资168.7亿元;城乡基础设施项目138个,年度计划投资428.6亿元。涉及华夏电力
3月11日,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与甘肃省张掖市政府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将围绕综合交通、新能源及抽水蓄能、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水利及生态治理等领域持续深化央地国企战略合作,实现合作共赢。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陈刚与甘肃省张掖市委副书记、市长叶尔
3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详情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粤府函〔2025〕26号为做好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3月13日,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罗堆村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中选企业公布,中选企业为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和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联合体。公告显示,该项目竞配规模为5万千瓦,项目地点为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罗堆村。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光伏发
3月10日8点58分,随着起重指挥员一声哨响,广东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6号机组转子一次落位顺利完成吊装,梅蓄二期机电安装取得又一重大进展。梅蓄二期6号机组转子主要由支架、磁轭和磁极三大部分组成,外径5.96米,最大高度为3.095米,装配后起吊总重量约420吨(含50t吊具),通过桥机采用平衡粱套轴的方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据悉,转让底价为2.22亿元,转让方为广州市荔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持有产股权比例:5%),注册资本为4亿元,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行业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2月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的通知。2025年2月1日至2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通过了15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名单见附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核。现予以公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第一百零七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显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13家售电公司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交易中心受理了群众以实名书面形式对其中9
日前,广东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光伏项目应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进行报装备案。备案前应将所建设的屋顶光伏项目整理形成项目清单,向屋顶光伏项目所在村(居)委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广东省海丰县中心区(附城镇、城东镇)两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深能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利濠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约为11549.67万元,服务期限36个自然月。公示如下:服务范围:负责附城镇及城东镇规划区范围内附城镇1769374.5m、城东镇25249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损失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24年度有补偿补贴计划发放50万元,于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适时组织两期竞价发放,竞价发放具体规则见竞价公告。生态环境厅可根据市场情况按程序调整有
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2024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交通(港口)和数据中心六个行业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和交通(港口)等行业
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11日通报,500千伏鹅凰开关站(简称“鹅凰站”)及相关线路改造工程已启动。此次升级改造作业面横跨阳江、云浮、茂名、佛山等4个地市,涉及500千伏茂名博贺电厂3、4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粤西网架优化二期等五项重点工程。升级改造后,鹅凰站接线方式将从原来的“5进3出”变为“7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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