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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2-06-06 08:34来源:南方能监局关键词:电力市场统一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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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南方能监局组织编制了《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6日。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20-83510221,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ianguanhy@126.com。

《运营规则》共14章,137条,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运营规则》的编制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目标和运营原则,市场融合和开放,以及市场监管职责分工。

第二章,市场概述。主要明确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功能定位、市场架构,交易分类及定义,以及市场发展及与其他市场的衔接。

第三章,市场成员及其权责。主要明确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和市场主体的权责。

第四章,市场管理。主要明确市场管理构架,市场准入要求、市场退出原则,合同管理职责、购售电合同形式、零售合同内容要求,合同执行依据和调整解除要求,市场风险管理、信用管理、保函保险管理、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披露和市场秩序要求。

第五章,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主要明确交易标的、交易组织方式、合同内容等通则,跨省优先发电计划的落实、分解、调整、校核及执行偏差结算原则,中长期电能量市场化交易的流程、约束及校核机制,输电通道分配原则。

第六章,现货电能量交易。主要明确市场申报、约束编制、市场出清、信息披露、调度机构协同要求,安全校核机制,调度计划安排、调整原则,出清价格、跨省送受电价格、省内价格机制,与其他环节的衔接、特殊机组的处理、市场力检测及缓解等要求。

第七章,电力辅助服务交易。主要明确交易品种、补偿原则,调频、备用、调峰及其他辅助服务市场及与现货电能量交易的融合原则。

第八章,不平衡资金处理。主要明确不平衡资金的定义、核算原则,跨省及省(区)内不平衡资金的处理原则。

第九章,计量与结算。主要明确计量点设置、计量数据抄录及抄表周期要求,结算周期要求,跨区跨省市场结算模式、省内批发市场结算模式,零售市场、辅助服务结算要求,结算业务职责分工。

第十章,市场干预。主要明确市场干预机制、干预原则、干预处置流程、应急方案要求、应急处理流程,市场恢复流程及干预记录要求。

第十一章,争议处理。主要明确争议的分类、计量故障和差错处理原则,市场成员间争议处理办法。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主要明确市场信息分类、披露职责和方式、信息保密等要求。

第十三章,技术支持系统。主要明确区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组成、功能要求及标准要求,市场主体发售电业务系统接入支持要求。

第十四章,附则。主要明确市场交易规则与国家政策文件规定衔接原则,违反市场规则处理办法,以及市场交易规则的解释职责和实施时间。

注:政策原文可添加小编微信领取

微信号:bjxshoudian

请备注:公司+名字+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规则

文件编制说明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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