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4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3日
法释〔2022〕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9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为妥善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习惯,依法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条 当事人因下列行为,对林地、林木的物权归属、内容产生争议,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林地承包;
(二)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
(三)林地经营权流转;
(四)林木流转;
(五)林地、林木担保;
(六)林地、林木继承;
(七)其他引起林地、林木物权变动的行为。
当事人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林地、林木确权、登记行为产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告知其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条 当事人以未办理批准、登记、备案、审查、审核等手续为由,主张林地承包、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林地经营权流转、林木流转、森林资源担保等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前款原因,不能取得相关权利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当事人一方未依法经林权证等权利证书载明的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林地、林木,另一方主张取得相关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符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关于善意取得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当事人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为由,主张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合同订立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关于民主议定程序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合同订立未经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或者民主议定程序存在瑕疵,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依法补正的;
(三)承包方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决议系伪造、变造,并已经对林地大量投入的。
第六条 家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发包方同意,或者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方主张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第七条 当事人就同一集体林地订立多个经营权流转合同,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主张取得林地经营权的,由具有下列情形的受让方取得:
(一)林地经营权已经依法登记的;
(二)林地经营权均未依法登记,争议发生前已经合法占有使用林地并大量投入的;
(三)无前两项规定情形,合同生效在先的。
未取得林地经营权的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八条 家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以林地经营权人擅自再流转林地经营权为由,请求解除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林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林地经营权人能够证明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已经承包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权受到侵害为由,主张家庭承包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请求赔偿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条 林地承包期内,因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继承等原因,承包方发生变动,林地经营权人请求新的承包方继续履行原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或者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原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剩余期限,林地经营权流转、再流转合同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发包方主张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方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原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方主张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承包方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因前两款原因,致使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再流转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 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终止时,对于林地经营权人种植的地上林木,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该约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认定无效的除外;
(二)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协商一致延长合同期限至轮伐期或者其他合理期限届满,承包方请求由林地经营权人承担林地使用费的,对其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三)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未能就延长合同期限协商一致,林地经营权人请求对林木价值进行补偿的,对其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林地承包合同终止时,承包方种植的地上林木的处理,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经营活动订立的合同,应当综合考虑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公益林生态功能及是否经科学论证的合理利用等因素,依法认定合同效力。
当事人仅以涉公益林为由主张经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 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设定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折价,并据此请求接管经营抵押财产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申请实现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第十六条 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收益、林业碳汇等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请求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森林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以补种树木、恢复植被、恢复林地土壤性状、投放相应生物种群等方式承担修复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的,可以同时确定其在期限内不履行修复义务时应承担的森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森林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可以根据鉴定意见,或者参考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相关科研机构和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合理确定森林生态环境修复方案,明确侵权人履行修复义务的具体要求。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的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应当综合考虑受损森林资源在调节气候、固碳增汇、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予以合理认定。
第二十条 当事人请求以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意见、不同责任方式的合理性等因素,依法予以准许。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请求以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社区服务等劳务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代偿意愿、经济能力、劳动能力、赔偿金额、当地相应工资标准等因素,决定是否予以准许,并合理确定劳务代偿方案。
第二十二条 侵权人自愿交纳保证金作为履行森林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担保的,在其不履行修复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将保证金用于支付森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解释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就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09号提案发表回复。其中提到,下一步,将推动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一是积极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指导江口尽快完成第三方审定工作,指导荔波、镇宁、印江、贞丰等完成林权流转、PDD文件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7月2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志煌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更加注重”的重要要求,为新时代海洋工作指明了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李强蔡奇丁薛祥出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1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问题。习近平
据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贵州电力市场签约绿电电量107千瓦时,同比增长282%。这段数据“切片”是贵州省绿电交易电量快速增长的缩影。近年来,随着绿色电力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持续完善,贵州省绿电交易电量连续多年成倍增长,有效满足了经济社会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1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问题。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加强
作者:陈海生1李泓2徐玉杰1徐德厚3王亮1周学志1陈满4胡东旭1林海波1,2李先锋5胡勇胜2安仲勋6刘语1肖立业7蒋凯8钟国彬9王青松10李臻11康飞宇14王选鹏15尹昭1戴兴建1林曦鹏1朱轶林1张弛1张宇鑫1刘为11岳芬11张长昆5俞振华11党荣彬2邱清泉7陈仕卿1史卓群1张华良1李浩秒8徐成8周栋14司知蠢14宋振11赵新宇16
近日,广东丰顺县印发《丰顺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根据方案,力争到2025年工业园区、新建学校、新建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50%,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农村农房等能装尽装。在2025年至2030年期间,显著提高分布式光伏的覆盖率和应用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
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建立无锡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市级、区级虚拟电厂和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具体场景虚拟电厂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新型储能、分布式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7日,广东梅州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丰顺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政策支持。电价方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得相应收益
6月30日,江苏自然资源环境厅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发展海洋蓝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将通过持续深化蓝碳交易、加强碳汇认购司法适用研究协同推动江苏省蓝碳司法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全文如下: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6号建议的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就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09号提案发表回复。其中提到,下一步,将推动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一是积极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指导江口尽快完成第三方审定工作,指导荔波、镇宁、印江、贞丰等完成林权流转、PDD文件
6月16日,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建成支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①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年底前实现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50项,企业和群众异地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建成支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①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年底前实现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50项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随着浙江省丽水市两会碳中和及低碳马拉松等大型活动(会议)的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活跃度被进一步激发,浙江省交易数突破1000宗。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探索创新林业碳汇交易和应用。上线浙江(丽水)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平台集合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的发布挂牌、交易鉴证、支付清算等功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就“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5月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造林碳汇开发项目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完成挂网公示,是吉安市首个成功实现挂网公示的林业碳汇项目,也是江西省第7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造林碳汇开发项目,这标志着吉水县“双碳”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该项目以
5月6日,福建省首家市级林业碳汇职能机构——龙岩市林业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在市林业局揭牌成立。据悉,该服务中心主要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策划、申报、评审以及实施、竣工验收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对林票、林业碳票等林业生态产品的项目开发、计量监测、核定签发、运行管理等提供
4月27日,江西新余市在林业碳汇领域迎来重大突破,首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造林碳汇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进入公示阶段。该项目是新余市农发集团所属的露林国有林场碳汇造林项目,也是全省首个林场开发获批公示的项目。近年来,新余市紧盯国家“双碳”目标,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就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09号提案发表回复。其中提到,下一步,将推动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一是积极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指导江口尽快完成第三方审定工作,指导荔波、镇宁、印江、贞丰等完成林权流转、PDD文件
6月30日,江苏自然资源环境厅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发展海洋蓝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将通过持续深化蓝碳交易、加强碳汇认购司法适用研究协同推动江苏省蓝碳司法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全文如下: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6号建议的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江苏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方案指出,为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盐城市将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探索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规划、碳数据监测、碳预算管理、碳综合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等政策机制,实施重点产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新能源规模开发利用。强化新能源资源管理,加强陆上风电和海上光伏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和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能源供给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建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随着浙江省丽水市两会碳中和及低碳马拉松等大型活动(会议)的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活跃度被进一步激发,浙江省交易数突破1000宗。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探索创新林业碳汇交易和应用。上线浙江(丽水)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平台集合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的发布挂牌、交易鉴证、支付清算等功
5月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造林碳汇开发项目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完成挂网公示,是吉安市首个成功实现挂网公示的林业碳汇项目,也是江西省第7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造林碳汇开发项目,这标志着吉水县“双碳”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该项目以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全资子公司诚通碳汇经营管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关于百色市乐业县林业碳汇合作开发项目招商结果的函》,成为该项目招商中选单位。公告显示,乐业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28.58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6万亩。诚通碳汇中标项目的开
近年来,福建省漳平市积极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实现全省领跑一是全省首个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成功实施。漳平市作为福建省林业碳汇试点先行区,2024年开发完成《漳平市双洋镇坑源村福建碳中和林竹林经营碳汇项目》,覆盖竹林面积12,590亩,计入期40年(2020-2060年
近日,河口区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建碳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实施的“河口区滩涂碳汇方法学”研究取得重大成果,研究成果《飞天碳方法学滨海湿地滩涂》已在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碳普惠分会成功备案。标志着我国首个黄河三角洲滨海湿地滩涂碳汇方法学实现实践转化,开创湿地碳汇开发新范式。据现场报道获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12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宜昌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湖北省首个市级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办法》共33条,对宜昌林业碳票申请、签发、交易、应用、融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和相关部门职责。在全市行政区域内,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