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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完善充电桩的技术规范标准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

2022-06-15 10:15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充电桩充电基础设施V2G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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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3日,广东省能源局对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5号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长途行驶充电难问题的建议做出了回答,结合广东实际,从发挥规划和政策引领作用,加快完善全省充电网络布局建设、完善充电桩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夯实“粤易充”平台功能,搭建并完善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互联平台、加快新技术示范及应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快充技术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有力激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性五方面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原文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范月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长途行驶充电难问题的几点建议收悉,经会同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我省先后制定了“十三五”“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财政资金补贴政策、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报装服务指引等政策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有关要求,我省正按国家部署,结合广东实际,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一、发挥规划和政策引领作用,加快完善全省充电网络布局建设

(一)制定出台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支持政策

2021年12月,我委(省能源局)印发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助力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支撑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核心,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全面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建设,加快构建智能、高效、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体系,提升充电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规划到202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规划(2020-2035年)》,要求已建和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强交工验收管理,确保充电桩与服务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目前,省正在制定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分工方案和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同时,省将会指导各地市编制以区县为单位的规划,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满足各类型充电要求。

(二)加快完善全省充电网络布局建设

截至2022年5月底,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18.5万个,高速公路449个服务区建成充电站(直流快充站),有效地满足了全省电动汽车在公共区域充电补能的需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96.2%,除部分涉及改扩建高速公路及客观条件限制外,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目标。经统计,近一年来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的利用率从1%至33%不等,平均利用率约为8%,基本满足日常新能源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的充电需求。同时,在节假日之前,组织高速公路充电桩业主对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所有桩都处于可用状态,并在重大节假日重点高速路段准备移动充电车,做好应急充电服务。探索有序充电,让高速公路上充电桩更加合理利用,提高车主整体充电效率。

二、完善充电桩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

国家和省相继制定了充电技术规范,目前国家已发布《充电电气系统与设备安全导则》(GB/T 33587-2017)、《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 29781-2013)、《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GB/T 40432-2021)等39项国家标准,我省批准发布《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设计规范》(DB44/T 1766-2015)、《电动汽车充电站选址一般要求》(DB44/T 1770-2015)、《充电机(桩)标识编码规范》(DB44/T 1762-2015)、《电动汽车立体充电站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T 1754-2015)、《电动汽车充电站安全要求》(DB44/T 1188-201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等 23 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地方标准。各类型企业正统一充电接口,目前充电接口已经基本实现全部电动汽车通用。电网公司在国家标准和省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规范(试行)》等13项技术标准,项目设备按统一标准采购,工程按统一标准建设,投运前按统一标准验收,确保充电场站基础质量,并成立了专业的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统一负责电网公司建设的充电场站运维和运营,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保障,为其他运营商优化运维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完善国家标准也积极建言献策。

加强产业链、全流程安全管控,包括电动汽车电池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保护装置安全,充电设施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验收、运维等安全,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供电设施的配套电力设施安全等。电动汽车和充电桩业主单位是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采购符合最新标准、质量可靠且通过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电动汽车和充电桩产品,其他单位加强监管。《规划》中要求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监督,督促各地充电设施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区域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站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定期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加强对充电设施及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实时监测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三、进一步夯实“粤易充”平台功能,搭建并完善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互联平台

我委(省能源局)委托电网公司发挥其自身专业、客户资源、大数据资源、全网络服务等优势,建成了全省统一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目前,“粤易充”平台已按照统一的互联互通标准,累计接入充电桩运营商491个,充电桩12.4万个,常态化地为各级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提供充电桩保有量、运营状态及分布统计等服务,支撑规划决策;此外,还提供充电站点地理位置、充电状态等实时信息以及为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办理接入证明等服务。接下来,将会推动“粤易充”平台开发新的功能模块,加强对充电桩、僵尸桩的监测分析,加强与其他充电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与新能源汽车大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助力政府部门不断优化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

四、加快新技术示范及应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快充技术创新

2019年以来,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中,已立项快充型动力电池、分布式智能充电、大功率双向车载充电机、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5个相关科技项目,财政投入2.1亿元,带动社会投入6.7亿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突破了高镍三元、新体系电池、分布式智能充电系统、车载充电机等关键共性技术,实现了碳化硅功率器件国产化,提高了动力电池快充性能和充电桩智能网联水平,建立了大规模充电设施智能运维系统,实现统一化管理与维护。2022年,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专项立项与实施,加快超级充电桩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持续研究超充桩中碳化硅及电解电容器件的可靠应用、双向充放电、水冷散热、车网储智能交互等关键技术,开发高防护、低噪音、轻量化的超级充电桩;开展集成有序用电和储充一体的充电站运营示范,解决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充电体验差”的瓶颈问题,促进纯电动汽车普及。

电网公司也在大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广覆盖基础上,积极探索应用新技术加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其中,在江门大槐等服务区引入大功率快充技术,有效解决当前高速服务区充电资源紧张、排队长、充电慢的堵点难点。在广州华南新材料园等站点引入有载调容、有序充电、V2G等技术,助力解决园区充电线路改造、容量不足等问题,探索更安全经济的电力供需平衡模式。

五、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有力激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性

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对建成投运、验收合格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性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补贴,2013—2021年度共安排奖励资金11.83亿元,有力地激励和引导了建设主体的建设热情。2022、2023年度建成且符合申领补贴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也会享有申领补贴资格,提供了充电桩建设的稳定激励预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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