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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t/d!福建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2022-06-15 15:2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发电垃圾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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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开始招标,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设计总处理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一期建设1x4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详情如下:

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4240401800030001)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宁化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并原则同意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宁化县城市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33982.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6180.17万元,其他费用为5071.81万元,预备费为1562.60万元。

项目公司须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本项目工程费用以宁化县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经实施机构确认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最终项目实施范围以经实施机构批准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为准。实施机构有权就项目的范围和规模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内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也相应调整,项目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

4、采购需求:

4.1建设范围与内容

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设计总处理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一期建设1x4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配1×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协同处置服务范围内的市政污泥(含水率60%)。二期100t/d根据垃圾量增长情况,择期利用宁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原一期场地建设。纳入本项目合作范围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为:厂区工程、场地平整及地基处理工程、飞灰填埋场地(前期)、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调节池移建、厂区红线外配套工程等部分。其中:厂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含热力系统、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辅助生产工程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厂区红线外配套工程为厂外供水工程。

4.2运营内容

负责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泥的处理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垃圾处理服务费),以及垃圾焚烧发电上网收益。

4.3服务范围

项目公司须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4.4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注册所在地(宁化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的30日内,中标社会资本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机关向项目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项目公司成立之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宁化县。

4.5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的收入包括垃圾焚烧发电上网收入、政府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即垃圾处理服务费)、补贴收入(即增值税退税补贴)。

4.6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可以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的规定,由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中标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以货币方式出资,首次出资比例不得低于认缴部分的30%,需于项目公司成立30日内到位(否则可视为违约)。其余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及金融机构要求按时到位。(2)项目融资资金: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筹措由项目公司负责,当项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融资时,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完成,以保证项目的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政府方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7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1)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2)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处理,并协同处理宁化县的市政污泥,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即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

5、合作期限:

除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另有约定外,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从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到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建设期1.5年、试运行期0.5年、运营期28年。建设期根据设计文件初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时间确定。运营期自本项目开始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下列所述1)和2)条款所要求的资质:

1)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专业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同类项目运营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至少须具有一个独立运营的单炉规模≥4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功建设运营管理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PPP或BOT或特许经营协议))或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证明文件和环保验收证明文件(或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及在环保部门网站备案登记合格的网络截图)。

2)施工总承包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机械炉排炉,单炉日处理400t/d及以上规模)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无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日内网页截图。

(6)关联方约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运营方担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5日09:00:00至2022年6月21日17:3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12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2.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22年6月22日17:00之前,按照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五星路79号

联系方式: 13950912251

联 系 人:吴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2层

联系方式: 0591-28059638

联 系 人:林先生、罗先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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