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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防止拆除工程坍塌
3.8.1拆除作业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所规定的拆除顺序实施。
3.8.2拆除工程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且必须对拟拆除物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
3.8.3对局部拆除影响结构安全的,必须进行加固后方可开始拆除作业。建筑的承重梁柱,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前,不得先拆除。
3.8.4采用起重机拆除大型构件时,必须用吊索具锁定牢固、起重机吊稳后,方可开展拆除作业。
3.8.5爆破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3.8.5.1爆破拆除工程的预拆除施工中,严禁拆除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预拆除作业应在装药前全部完成,严禁预拆除与装药交叉作业。
3.8.5.2对高大建筑物、构筑物的爆破拆除设计,必须控制倒塌的触落地震动及爆破后坐、滚动、触地飞溅、前冲等危害,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8.6严禁采用静力破碎的方法实施建筑物、构筑物整体拆除或承重构件拆除。
4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4.1 一般规定
4.1.1未经授权或聘用的人员,禁止操作起重机械。对于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持证人员禁止操作与准操机型不相符的起重机械。对于不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4.1.2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4.1.3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防护装置、工器具、吊索具等,必须在施工前经检查合格、安全系数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闲置或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必须经载荷试验后方可使用。
4.1.4吊装区域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物件就位基础验收不合格、吊点选择不合理、吊索捆绑方式和角度不符合要求、物件及吊耳强度不满足要求的禁止吊装。
4.1.5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证臂架、吊索具、缆风绳等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满足要求。
4.1.6吊装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并派人监护,臂架和物件上严禁有人或浮置物,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通过或逗留。
4.1.7禁止在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情况下进行起重作业。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8.0m/s~10.7m/s)时,禁止吊装受风面积大的物件;当风力达到六级(10.8m/s~13.8m/s)及以上时,禁止进行起重作业;当风速超过起重机械说明书规定的恶劣天气时,禁止起重机械工作。
4.1.8禁止以运行的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作为起吊设备及工器具的承力点;利用建(构)筑物或设备构件作为承力点时,必须经核算合格后方可使用。
4.1.9起重机械严禁超载,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载荷时,严禁同时操作两个动作。臂架型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时,禁止降低起重臂(增幅);最小工作半径就位时,禁止快速卸载。
4.1.10物件就位时,未放置平稳或连接牢固时禁止松钩,禁止在未连接或未固定好的设备上作业。
4.1.11起重机械在作业中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时,必须采取措施放下物件;起重机上有吊物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起重机械运转中严禁调整或检修。
4.1.12吊装过程中禁止与吊装无关的悬停,无法避免时必须保证物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操作人员与起重机指挥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在采取可靠措施并通知操作人员后,方可对吊起的物件进行加工。
4.1.13吊装作业应统一指挥,起重机指挥和操作人员禁止从事与施工无关的活动。操作人员、起重机指挥不能看清对方或物件时,必须设中间起重机指挥逐级传递信号。采用对讲机指挥作业时,必须保持不间断传递语音信号。信号中断必须立即停止动作,信号未恢复正常时禁止作业。多人绑挂同一物件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绑挂必须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吊装。
4.1.14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物件时,起重机械载荷分配必须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后方可进行吊装。
4.2 防止流动式起重机起重伤害
4.2.1流动式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4.2.2正常作业时,过载解除开关或强制释放开关严禁使用。
4.2.3汽车(轮胎/全地面)起重机
4.2.3.1起重机铭牌、型号、性能表三者额定起重量标识不一致的禁止使用。
4.2.3.2支腿作业时,所有轮胎必须离地,回转支承平面的倾斜度禁止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2.3.3作业前必须支好全部支腿,作业过程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发现支腿下沉、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禁止继续吊装并及时处置。
4.2.3.4平衡配重、超起装置配置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起重性能表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4.2.3.5使用楔形接头时须注意钢丝绳的穿绕方向,保证受力钢丝绳与受力方向在一条直线上;钢丝绳的尾端即自由端应使用钢丝绳夹固定,以防止钢丝绳意外滑出;严禁使用钢丝绳夹同时固定钢丝绳的自由端和受力端。
4.2.4履带起重机
4.2.4.1起重机站位地面或支承面的承载能力必须大于起重机当前工况下最大接地比压,机身倾斜度禁止超过厂家规定。
4.2.4.2超起工况作业时,超起配重的回落区域,必须平整坚实、高度符合配重安全回落要求。
4.3 防止桥式、门式、门座起重机起重伤害
4.3.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必须设置抗风防滑装置。作业完毕后,必须夹紧夹轨器,特殊天气时还应设置缆风绳。
4.3.2进行起重作业时,运行区域内起重机结构与周边固定障碍物的最小距离必须满足要求,供电滑线(电缆)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4.3.3两台及以上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以及在两条平行或交叉的轨道上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保证两机结构及吊物之间保持安全距离。禁止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两机刚性连接的除外)。
4.3.4起重机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标识牌,需要通电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3.5 未安装传动式高度限位装置的桥式、门式起重机,必须同时安装两种不同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
4.4 防止塔式起重机起重伤害
4.4.1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风速超过使用说明书中规定时,禁止安装、拆卸和顶升作业;雨、雪、大雾和塔机结构上结冰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施工。
4.4.2需要安装附着装置的,附着位置和附着装置的强度应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经过设计计算。
4.4.3顶升加节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顶升前,必须将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可靠连接,并将塔机配平;顶升时,严禁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回转下支座可靠连接并恢复解除的安全装置;顶升加节结束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加节、降节作业时,爬升支撑装置起作用后,方可顶升降节。
4.4.5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必须按先安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拆卸作业时,必须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6塔机的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 。
4.4.7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集中布置多台塔机,作业中有交叉干涉、可能造成相互碰撞的,及塔机与建(构)筑物之间有干涉的,必须制订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并对所有操作、指挥、管理人员培训交底。
4.4.8塔身、套架、回转支承螺栓严禁漏装、错装、紧固力矩不够及超力矩紧固;必须定期检查螺栓紧固状态,杜绝螺栓松动。
4.5 防止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起重伤害
4.5.1当遇大雨、大雪、大雾,顶部风速大于说明书规定或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严禁使用。
4.5.2运行中严禁开启吊笼门、层门。
4.5.3超载保护、安全监控、防坠安全器、限位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必须有防止吊笼驶出导轨的机械措施,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4.5.4超载、超员及严重偏载的情况下严禁使用。严禁物料提升机吊笼载人。
4.5.5附墙架与结构物固定连接方式与角度、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端高度、行程限位撞尺等必须符合厂家要求,严禁私自调整。
4.5.6加节顶升过程中必须悬挂禁止使用标识,加节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 防止液压提升装置起重伤害
4.6.1卡爪、钢绞线等零部件严禁超过设备制造厂家规定的次数和更换标准。严禁使用折弯、松股和严重锈蚀等缺陷超标钢绞线。
4.6.2钢绞线左捻和右捻数量必须各半、对称布置,严禁错位、交叉或扭转,导出高度及弯曲半径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4.6.3液压提升装置安装完成后,必须对液压缸进行同步性调试。起吊过程中,各台液压缸必须同步,所有卡爪完全锁紧;钢绞线有局部松弛现象或爬升式液压提升装置钢绞线有移动时,必须停机处理。
4.6.4负荷未转换到安全锚组件上时,严禁长时间悬停。
4.6.5液压系统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顶(提)升作业,并采取必要的设备支撑措施。
4.7 防止缆索起重机起重伤害
4.7.1地锚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7.2 绳索系统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布置、必须经检测验收后方可使用。
4.7.3 溜放未设置储绳卷筒的绳索,其绞盘必须固定牢靠,且必须设置反向拽拉控制。
4.7.4 在承载索浇锌期间以及完成后的24小时内,现场及周围严禁存在可能会影响锌液凝聚质量的震动、抖动等因素。
4.7.5 缆机的非正常工作区为两端跨距约10%范围(此范围内吊运能力明显下降),严禁长时间在非正常工作区内吊装作业。
4.7.6 除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等工作外,小车严禁搭乘人员;检修和维护保养时,小车搭乘工作人员仅允许“微速”运行。
4.7.7 缆机所吊重物靠近目标物时,牵引动作完成后重物高度必须大于所有障碍最高点20m,水平方向距目标物大于5m。
4.7.8 缆机所吊重物在任何方向靠近目标位(或障碍物)小于20m时,直至缆机停止动作前,必须进行连续指挥,指挥频率为3秒/次。连续指挥时,缆机操作人员如发现信号中断,必须停止操作缆机,咨询并得到起重机指挥答复后方可继续操作。
4.7.9 吊物必须超过障碍物3m以上才能指挥缆机进行牵引或大车行走。
4.7.10 起重机指挥与缆机所吊重物(边界)距离以5m-10m为宜,禁止远距离指挥。
4.7.11 起重机指挥交换班(或中断一段时间)后开始指挥时,必须告知操作人员所指挥缆机的编号。
4.7.12 严禁一人指挥多台缆机,多人在不同施工部门指挥同一台缆机时必须要有语言上的交接。
4.8 防止其他起重机械起重伤害
4.8.1卷扬机
4.8.1.1钢丝绳端部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必须牢固,卷筒上钢丝绳不少于三圈;制动器不少于2个且必须灵敏可靠。
4.8.1.2作业前基座固定、钢丝绳、防护设施、制动装置、导向滑轮、索具等必须检查合格。
4.8.1.3运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排除;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4.8.2桅杆起重机
4.8.2.1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计算确定;缆风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必须牢固。
4.8.2.2必须在采取起重臂防后翻倾倒措施后方可使用。
4.8.3电动、手拉葫芦
4.8.3.1电动葫芦行走轮与轨道两侧间隙应定期检查并符合要求。
4.8.3.2当采用两台或多台手拉葫芦吊同一物件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单台手拉葫芦的允许起重量必须大于起吊物件的重量。
4.8.3.3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物件。
4.8.3.4起重作业暂停或将物件悬吊空中时,必须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必须同时在物件上加设保护钢丝绳。
4.8.4千斤顶
4.8.4.1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千斤顶与物件接触面垂直,并采取防滑措施。
4.8.4.2两台及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件时,千斤顶总起重能力必须大于载荷的两倍。各千斤顶顶升速度不一致、受力不均衡时严禁使用。
4.8.4.3严禁加长手柄或超过规定人数操作。顶升高度严禁超过有效顶程。
4.8.5吊装门架
4.8.5.1吊装门架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对门架结构进行更改必须经门架设计单位同意。焊缝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8.5.2门架投入投用前必须进行全行程空载模拟试验。正式起吊载荷前,必须进行一次试吊,确认起升机构、行走机构、各受力构件和受力点、支腿(立柱)垂直度等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
4.8.5.3在起吊和下降载荷时,必须对门架支腿(立柱)的垂直度进行实时监测,一旦超标,必须立即停止起吊或下降作业,采取措施纠正。
4.8.6液压顶升塔
4.8.6.1采用液压顶升塔吊装时,顶升塔基础、吊梁、轨道水平度、沉降及塔身垂直度、插销和转换手柄位置必须符合要求。
4.8.6.2液压顶升塔顶升、下降、行走作业必须同步、缓慢、平稳,位移偏差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4.8.6.3顶升塔油缸禁止长时间承载,特殊情况下必须卸载或插销承载。
4.8.6.4起升机构和行走机构严禁同时运行。
5 防止触电事故
5.1 防止低压触电事故
5.1.1施工用电设施安装、运行、维护、拆除必须由对应电压等级的持证电工负责。
5.1.2当施工采用独立电源供电时,低压用电系统必须采用TN-S系统,配电布置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保护,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5.1.3当配电系统设置多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时,每两级之间必须有保护性配合,并符合下列规定:
5.1.3.1末级配电箱中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1s。
5.1.3.2当分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末级配电箱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3s。
5.1.3.3当总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分配电箱中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5s。
5.1.3.4剩余电流保护器必须每月检验一次,每次使用前启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5.1.4严禁利用额定电压220V的临时照明灯具作为行灯使用,行灯变压器严禁带入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5.1.5电缆与金属结构物接触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过路敷设的电缆必须采取防止被碾压损坏的保护措施。
5.1.6 配电箱内的保护导体,严禁串联使用,必须一个接线柱接一根保护导体。停用设备的隔离开关断开后,配电箱方可关门上锁。
5.1.7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5.1.8 用电设备电源开关跳闸时,严禁自行合闸,必须待电工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合闸继续使用。
5.1.9水上、金属容器内、隧道内潮湿环境等特殊作业环境照明设备必须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5.1.10保护接地装置必须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并做好相关记录。
5.1.11 六级(10.8m/s~13.8m/s)及以上大风、雷雨、暴雨等恶劣天气,必须及时切断施工电源,严禁室外作业。
5.1.12在活动板房、集装箱等金属外壳内穿越的低压线路必须穿绝缘管保护,防止破皮漏电。活动板房、集装箱等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5.2 防止高压触电事故
5.2.1严禁无票操作及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严禁误入带电运行间隔。
5.2.2高压试验工作周围必须设围栏,满足安全距离,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试验场地或接触被试验设备。
5.2.3在带电设备周围或上方进行安装或测量时,上下传递物件必须使用干燥的绝缘绳索,严禁使用钢卷尺或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
5.2.4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屏、保护盘、控制盘及各式操作箱等需要部分带电时,带电系统与非带电系统应有明显可靠的隔断措施,并应设安全标志。部分带电的装置,应设专人管理。
5.2.5 导地线附件安装完成,作业人员从导地线上全部撤离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
6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6.1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在起重机械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区域逗留、休息。
6.2高处放置的施工材料、小型工器具等必须稳妥放置或采取固定措施,否则严禁在其下方作业。
6.3上、下层垂直交叉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栅或其他隔离设施;安全隔离措施尚未设置完成时,必须设置警戒隔离区,人员严禁进入隔离区。在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6.4高处作业必须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工具袋、工具保险绳必须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必须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高处作业下方必须设警戒区域。
6.5高处临边、施工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栏杆下部必须按规定设置挡脚板,挡脚板与平台间隙不大于10mm。
6.6可能坠物的人员进出通道口和通行道路,其上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应能承受高空坠物的冲击。
6.7临近边坡的作业面、通行道路,当上方边坡的地质条件较差,或采用爆破方法施工边坡土石方时,必须在边坡上设置阻拦网、插打锚杆或覆盖钢丝网进行防护。
6.8进洞前应做好洞脸边坡防护,高边坡应设置马道和平台,平台沿边应设置挡渣设施。
7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7.1机械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严禁用手触摸其转动、传动等运动部位;当机械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必须将其动力断开。
7.2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等运动部位必须设安全防护装置;各种指示灯、仪表、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齐全、完好。电动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严禁戴手套操作转动设备。
7.3砂轮机安全罩必须保持完整,砂轮片有缺损或裂纹时严禁使用;使用砂轮机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并戴防护眼镜,严禁在砂轮片的侧面打磨工件,严禁两人同时使用同一个砂轮机。
7.4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安全阀及调节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校验;气压、机油压力、温度、电流等表计的指示值突然超出规定范围或指示不正常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7.5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机进料、运转时,严禁将头或手伸进料斗与机架之间或滚筒内;料斗升起时,严禁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清理料坑时,料斗必须可靠固定并锁紧;检修或维护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人员进入滚筒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7.6喷浆机必须按作业要求调整风压,严禁空气压缩机超压运行;作业时在喷嘴的前面及左右5m范围内禁止有人;暂停工作时,喷嘴严禁对着有人的方向;处理输料管堵塞故障时,必须先切断动力源,确认输料管疏通后再重新作业。
7.7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严禁非操作人员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切刀附近停留。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钢筋调直到末端时,操作人员应避开钢筋甩动范围。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
7.8射钉枪枪口禁止对人,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在使用结束或更换零件时,在断开射钉枪之前,严禁装射钉弹。经两次扣动扳机子弹还不能击发时,保持原射击位置30秒后,再将射钉弹退出。
8 防止火灾事故
8.1 一般规定
8.1.1临时消防设施必须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必须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定期对各类临时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保养,禁止使用过期和性能不达标消防器材。
8.1.2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设计。现场临时建筑、仓库、易燃易爆品库等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出入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的设置,临时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配置,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及处理,必须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8.1.3现场生活、办公、可燃材料库和易燃易爆品库等临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8.1.4在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防火措施。
8.1.5动火作业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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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21时40分许,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当大多数人沉浸在夜晚的宁静中时,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永耀监理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已悄然抵达宁波江北九里N982线10千伏新建联络工程施工现场,开启了一场与时间赛跑、与黑夜较量的旁站监理征程。据悉,当天,工作人员需要完成10千伏海韵蓝庭2号配电室(CAP252)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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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五大发电“旗舰”上市公司——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大唐发电、国电电力、中国电力2024年报,披露了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整理如下:华能国际》》》》》一、发展战略华能国际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
6月4日,中国电气装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闫华锋一行走访国网河南电力,与国网河南电力董事长、党委书记钟筱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军六举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合作进行深入友好交流。国网河南电力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程乐园、张明亮参加会谈。闫华锋对国网河南电力长期以来给予中国电气装备及在豫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324.4158万元,折合单价0.55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日,涡阳县用户侧储能电站(300MW/600MWh)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安徽赞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洪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亮云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我国首个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投产5月25日,我国首个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南方电网宝池储能站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正式投产。宝池储能站属于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也是云南省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9日,皖能墨玉县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共有18方参与投标,其中10家入围,8家被否决投标。参与投标的主体以中国能建和中国电建为主,系统集成商中,中车株洲所也参与其中。入围的10方中投标报价在0.575-0.635元/Wh,平均报价0.617元/Wh。第一中标候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5月以来,隆基绿能、晶澳科技、通威股份、正泰新能、爱旭股份、华晟新能源、协鑫集成、高景太阳能、赛拉弗等11家中国光伏龙头企业,密集签约海外光伏项目。据北极星不完全统计,订单辐射澳大利亚、德国、葡萄牙、土耳其、赞比亚、秘鲁、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这一轮签约热潮中,其中隆基绿能拿下超1GW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汉中市电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草稿)》,其中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储蓄、火电、水电等多种电源与新能源发电协同运营,有序发展多能互补项目;健全多能源发电协同调度机制,统筹优化调峰电源运行,保障新能
印度尼西亚政府近期正式通过《2025-2034年电力供应业务规划》(RUPTL),明确将在未来十年新增69.5GW发电装机容量,其中42.6GW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包括17.1GW的光伏发电容量。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数据,截至2024年底,印尼已投运的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4.3GW,其中光伏仅占815MW。分阶段推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方向上提出,构网型技术重点在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弱电网地区、“沙戈荒”基地大规模新能源外送地区,应用新能源/新型储能构网型控制技术,有效解决短路容量下降、惯量降低、宽频振荡等问题,提升新能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
5月29日,浙江省全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5月调度会暨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专项部署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能源局局长俞奉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主要领导调研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重要指示和近期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能源重大项目攻坚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1日消息,印度尼西亚公布了其长期电力发展计划,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宣布国家电力公司PTPLN2025-2034年电力供应业务计划,印度尼西亚计划到2034年增加69.5GW的电力供应,计划的76%预计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和储能,如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可再生能源建设包括17.1GW的太阳能、11.7GW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8日,广东阳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阳春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公交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5月27日,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投资集团)正筹划组建中原新型智慧电力装备产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原电力装备集团),已与部分产业链企业初步接洽。当日,许昌投资集团在其官网公开向电力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出邀请。许昌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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