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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合同被动签订、合同本身存在霸王条款?浙江慈溪发改局回应

2022-07-05 13:22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浙江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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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答复市十二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称2021年12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了《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对电力交易主体、交易电量、交易价格、交易组织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化交易涉及全部的工商业用户,注册交易环节复杂,执行时间仓促,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

关于售电合同被动签订及合同本身的存在霸王条款之嫌的问题。由于时间紧迫,一部分企业无法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售电公司签订售电合同,为避免企业因未签订售电合同而产生惩罚电价,省能源局分区域安排了兜底公司进行兜底售电,兜底合同是固定格式合同,但这只是过渡手段,后续用户可自行选择售电公司,双方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签订售电合同,用户也可通过企业协会,由协会出面,选择售电公司与其谈判,争取更优惠的电价。

详情如下:

关于市十二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胡清华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减少市场化购售用电执行过程中“企业困扰”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建议内容,我局及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在电力改革之前,我国电力产业实行计划与市场并行的双轨制:在生产侧,煤炭仍是主要的发电燃料,煤炭价格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在用户侧,实行发改委定价,按居民、农业、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等四类(目录电价)执行。2021年下半年,由于煤炭供需关系的失衡,“市场为主的煤”与“计划为主的电”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高峰期煤价上扬近3-4倍,形成严重的价格倒挂,发电企业亏损严重,发电企业发电积极性下降,全国多省份电力供应紧张,为缓解电力缺口,我市实行有序用电近40天,大部分企业生产受到影响。

为缓解矛盾,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通知明确了开展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四方面工作,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二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三是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四是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2021年10月2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根据1439号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7号),取消了浙江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同时规定了分时电价、容(需)量电价计算方式。2021年12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了《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对电力交易主体、交易电量、交易价格、交易组织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化交易涉及全部的工商业用户,注册交易环节复杂,执行时间仓促,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关于执行仓促,政策宣贯不到位,企业被动执行的问题。2021年12月8日,省能源局举办了全省电力发展改革培训班,在培训中布置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在12月15日开展2022年1月份的电力交易,要在一周的时间里完成宣贯、培训、注册签约等工作,时间确实非常紧张,为最大程度的让电力用户了解交易政策及操作方法,我局通过供电公司短信系统,向每个工商业电力用户点对点发送政策信息,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的通知指导工作。同时,对各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培训,公布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供电所、局相关科室电话,对企业开展咨询帮扶工作。微信公众号实时传达上级能源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尽管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时间仓促,仍有一些企业无法在第一时间吃透政策,造成了困扰。

二、关于售电合同被动签订及合同本身的存在霸王条款之嫌的问题。由于时间紧迫,一部分企业无法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售电公司签订售电合同,为避免企业因未签订售电合同而产生惩罚电价,省能源局分区域安排了兜底公司进行兜底售电,兜底合同是固定格式合同,但这只是过渡手段,后续用户可自行选择售电公司,双方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签订售电合同,用户也可通过企业协会,由协会出面,选择售电公司与其谈判,争取更优惠的电价。

三、关于要求每年提前申报用电量,计划用电限制企业发展的问题。《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第三条第(一)点第2小点明确:其它工商业用户交易电量原则上全部为中长期交易电量。其中,年度交易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其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70%,其余交易电量通过月度交易或(和)现货交易实现。交易电量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年度中长期用电量,二是月度交易或现货交易。月度交易或现货交易是年度电量波动的补充。市场化售电涉及电量偏差考核,所以售电公司为了确定未来一段时间的购电量,必然要求用户预估企业未来某段时间内的用电量。用户如果无法预估未来一年的用电情况,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售电公司签订半年的售电合同,来尽量确保预估电量接近自己的实际用电情况。为了提高自己预估电量的准确性,用户也可向供电企业查询历月的电量来辅助自己预估电量。总体来说年度合同电价要低于半年度、月度交易和现货交易电价。

感谢您在深入分析电力交易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建议,我们将在努力做好该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能源部门反映您的建议,促使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更加合理,程序更加便捷,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实际利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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