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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来了!条件具备时可组织省内市场主体参与省间绿电交易

2022-07-08 09:02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福建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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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福建省内 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电网企业、 电力交易机构(包括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福建电力交易中 心)、电力调度机构以及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

现阶段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量以符合国家绿证核发条件的集中式陆上风电为主,逐步增加集中式光伏发电。

现阶段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开展省内交易, 条件具备时可组织省内市场主体参与省间交易。

绿证的核发标准为:1 个绿证对应 1MWh 结算电量。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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