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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换电站建设及运营、“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22〕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方案正文公开发布,方案附件不公开)
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确保完成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4.62万吨、0.32万吨、1.44万吨、0.87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制糖、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实施柳州、防城港、贵港、梧州、北海、玉林等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的监管。到2025年,全区完成6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十四五”时期,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全区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选择典型产业园区开展节能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与产品耦合。以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区建成5家以上节能环保示范园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动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百色等市创建“无废城市”。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机场等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换电站建设及运营、“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推进钢铁、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桂林、贵港等市创建公交都市。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推广智能化、轻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营运车辆,鼓励和引导技术落后和高耗低效营运车辆有序退出。持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鼓励有条件的内河船舶实施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系统更新改造。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以科技赋能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开展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和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西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动光伏发电、农业生产加工、休闲观光旅游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推进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渔船安装含油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和垃圾存储回收设施。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和渔船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等技术。开展秸秆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争创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0家以上、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0家以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水泥、焦化等行业以及工业锅炉、炉窑为重点,着力提升生产装备、工艺和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正面清单,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差异化减排。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居民小区,示范引领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发挥机关、医院、高校等单位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强西江、漓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西江干流总体水质保持优良,漓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广西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实际,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持续优化煤炭消费结构,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推进园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在工业园区、热负荷集中区有序规划建设和改造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大力发展生物质供热,探索推动核电机组向工业园区供热。积极引导用热企业向园区布局,鼓励现有用热企业关停分散供热锅炉并搬迁入园。持续降低煤电企业特别是燃煤自备电厂发电煤耗,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整改力度,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严格规范燃煤自备电厂运行管理,除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外,禁止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到2025年,全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落实“一企一策”,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以及使用高效工艺和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逸散,提高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和综合治理效率。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引导开展油气回收改造。加快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全区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现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的总体匹配。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实现各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50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3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85%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设区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各设区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由设区市科学合理分解到每年,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各设区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设区市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腾出的能耗空间,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激励目标的设区市,其能源消费总量在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各设区市能耗双控考核。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序实施自治区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对高预警等级地区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各设区市要加快制定“十四五”时期用能预算与节能挖潜实施方案,统筹能耗要素指标支持高质量项目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各设区市,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按照国家要求,明确重点工程减排范围,改进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依托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对“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上收审批权。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一低”项目融资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法规标准。推动制定广西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广西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等法规,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等。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修订一批节能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绿色交通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工作,完善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国内排放标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司法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规划、土地、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领域。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业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安排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民用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或新建工程以及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科研项目。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区给予奖励。逐步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全区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以及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扩大信贷产品投放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基金。建立绿色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承销商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企业债券承销力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企业发债。落实落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创新有偿使用、用能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节能减排要素指标交易市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信用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探索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交易为特色的资产交易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节能服务相关产业。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可中断负荷电价机制,实施广西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积极推动重点龙头企业申请低碳和绿色产品认证,在预拌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人造板、木地板、陶瓷砖(板)、建筑涂料等企业中重点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在水泥、陶瓷砖(板)、建筑铝型材等企业中重点推动低碳产品认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和审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重点用能企业应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新建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开展污染源统计工作,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督促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设区市要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科学明确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要科学考核,防止简单层层分解。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设区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设区市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设区市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按程序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设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不断深化督察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深化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参加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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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一季度浙江绿电绿证交易规模达596万张,约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同期绿证交易规模总量的51%,折合电量约59.6亿千瓦时。绿证即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及
4月11日,巴斯夫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广东院”)签署了一份为期25年的购电协议,为其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的新一体化基地采购可再生能源电力,这是双方继2023年9月签署合作意向书后,在可再生能源合作方面的进一步深化。该协议是巴斯夫完成为其整个湛江一体化基
为积极应对持续蓬勃发展的绿电绿证市场,在“2023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国际低碳城论坛”分论坛“绿色能源论坛”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深圳供电局成立深圳市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旨在助力加快完善深圳市绿电绿证服务的相关机制,进一步促进深圳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3月绿电集中交易(事后)的通知,2024年3月绿电集中交易(事后)交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0:00-11:30。交易标的:2024年3月绿色环境价值。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4年3月绿电集中交易(事后)的通知各经营主体: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
早些时间,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分布式发电光伏12.86MW项目并网发电,使用的正泰电源320kW组串式逆变器。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是由两家央企和两家省属国企共同出资组建,由中铝股份控股的现代化电解铝企业。自成立以来,山西中铝华润坚持绿色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环保政策,同时不断加大在新能源的开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详情如下: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广大电力用户:近期,发现部分电力用户所签约的绿电零售合同单价显著高出市场平均水平,存在一定风险。目前,浙江2024年年度市场化批发交易均价约0.465元/千瓦时;1-3月省内绿电批发交易均价约0.4
为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格尔木市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及城市电网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旅游景点等场所建设高效直流充电桩,项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同时,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渝府办发〔2024〕2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基本原则: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智能便捷、适度超前、数智赋能、强化支撑、创新融合,安全高效”为原则,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
4月7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海盐县贯彻浙江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盐政发〔2024〕11号)。其中提到,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支持新建乡村充电设施120根左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
4月1日,伊朗电力生产、传输和分配管理公司(也称伊国家电网公司)首席执行官马什哈迪表示,“加强电动汽车供电基础设施已提上日程。伊国家电网公司已会同工矿贸易部共同确定了在首都德黑兰8个地点安装第一批公共充电站,总功率达8000千瓦”。他补充道,“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的增加,还将在德黑兰及其他
4月10日,2024年3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发布。其中2024年3月比2024年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8.3万台,3月同比增长48.6%。截止2024年3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931.2万台,同比增加59.4%。2024年3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1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3月比2024年2月
据CNBC报道,首批大规模货运卡车电动汽车充电站之一将在洛杉矶和加利福尼亚州长滩的主要港口附近开业,助力卡车运输向电动汽车卡车运输和净零运输转型。710号州际公路沿线的Lynwood智能充电站由总部位于瑞典的货运公司Einride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司Voltera建造,拥有65个充电桩,每天可为200辆汽
货运司机意外发现充电小程序BUG,不仅成了充电站“常客”,竟还口口相传推广“福利”。在“砺剑2024”第七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中,上海宝山警方在市局刑侦总队指导下,连续抓获7名利用充电站系统漏洞偷漏电费的嫌疑人,累计涉案金额约2万元人民币。“最多一个车牌共计逃避了2000多元的电费。”3月14日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年一季度,国网湖北电力运营充电桩充电量突破1亿千瓦时,达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84%,较2023年提前50天突破1亿千瓦时。据了解,目前,湖北省有国网充电站4121个、15180台充电桩。随着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发展期,全省国网充电设施的充电量逐年走高。据统计,2021年国网湖北电
据工信部消息,截至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859.6万台,同比增加65%。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充电服务网点密度持续增加,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2023年,我国新增公共充电桩92.9万台,同比增加42.7%;新增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245.8万台,同比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明确提出加大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布局、加密设置,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持续提升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原文如下: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2024年,交通运输部将以习
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3.25千伏安。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充电桩乡镇全覆盖。原文如下:中共安徽
“预计,这两年就将是纯电动重卡的一个拐点。”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商用车保有量约4000万辆,而电动化是当前商用车,尤其是重卡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近段时间纯电动重卡(包括换电式纯电动)“异军突起”,加之宁德时代、弗迪电池配套中国重汽、福田等企业部分重卡车型,整包带电量最高超600kWh,
4月11日,海博思创与壳牌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在热管理液产品、浸没式冷却技术、储充一体示范站等方面合作,秉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深化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海博思创副总经理舒鹏表示,在过去的合作中,我们与壳牌建立了深厚的友
近日,山东港口一季度换电站换电量成功突破1500万度,这一成绩标志着港口在绿色低碳转型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山东港口全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起,灵活运用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启动并实施换电站倍增计划,以点带面,加速推进港区换电站建设,为绿色港口建设注入
科技感十足、双向充放电、清洁能源更稳定……近日,由湖北交投集团子公司楚天公司与蔚来合作共建的首座高速“光储充放”一体换电站在G50沪渝高速枝江西服务区正式投入运营。该一体换电站采用蔚来自研的HPC双向大功率液冷电源模块,峰值效率达98.2%,充放电功率62.5千瓦,可大幅提升换电站内电池充放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印发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修订的《细则》提出,购买符合要求的充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万元,购买符合要求的换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5万元,以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计算,燃油(气)巡游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蔚来官微消息,3月18日,蔚来首座高速光储充放一体换电站,在G50沪渝高速枝江西服务区正式投入运营。其采用蔚来自研的HPC双向大功率液冷电源模块,峰值效率达98.2%,充放电功率62.5kW,可大幅提升换电站内电池充放电效率,并实现电网双向互动。蔚来首座高速光储充放一体换电站由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9日,郑州印发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2025年末,全市将新建公用充电设施1万个,专用充电设施0.5万个,居住小区充电设施15.5万个,换电站20座,超级充电站300座,乡镇地区充电站458座,形成城市核心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蔚来官博消息,3月14日,在蔚来长寿命电池战略沟通会上,蔚来董事长李斌透露,截至目前蔚来已布局2382座换电站,21652根蔚来公共充电桩。另外,蔚来换电服务次数超4000万次,蔚来公共充电桩服务次数超3569万次。
3月7日,国网阿克苏供电公司生产技术人员,来到阿克苏市晶水路蓝城绿洲停车场,对姑墨交投换电示范站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换电站用电安全可靠。姑墨交投换电示范站是南疆首座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于2023年12月建设,2024年3月5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营。该电动汽车换电站系统主要由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电池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易易互联官微显示,中国石油与易易互联合作的全国首个换电站在四川广元投运。易易互联是吉利汽车集团旗下基于GBRC(吉利电池快速更换平台架构)专属换电架构,推出的全新智能换电平台,致力于打造营运市场换电补能第一品牌。
2月27日,2024华为中国数字能源伙伴大会在深圳隆重举行。此次大会吸引了来自全国的伙伴、产业组织以及媒体等2000多人现场参会,结合线上共近万人参会,共同探讨和展望了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与华为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恒华科技作为华为智能充电网络重要合作伙伴应邀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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