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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发布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2022-10-24 11:15来源: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充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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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江苏镇江工信局发布关于印发《镇江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本次补助对象包括2021年度镇江市范围内新能源公交车购买者和具备省级备案资格的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新能源汽车补助包括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每辆0.13~1.56万元不等。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建设补助,其中,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助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助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充电设施运营补助标准,按照市监测平台统计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充电量数据给予运营补助,每千瓦时补助0.3元。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镇江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稳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调整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54号)、《关于做好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1〕302 号)、《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2〕11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镇江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镇江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镇江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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