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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北京市通州区(城市副中心)气候投融资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5日。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副中心)气候投融资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通州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开展,更好的发挥气候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支撑作用,促进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托北京市绿色金融发展优势,开展气候投融资先行先试,拓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建设场景,推进气候投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周期深度融入绿色低碳理念,构建有利于气候投融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市场运行环境,发挥金融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气候风险防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绿色低碳副中心注入全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
1.充分发挥城市副中心作为“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的政策优势,引导市场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落实双碳目标。
2.搭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气候融资项目库,以绿色建筑、绿色能源、气候韧性城市等领域为突破口,持续激发金融服务“双碳”目标的内生动力,打造高质量、高水平、高起点的城市碳中和基础设施样板。
3.用足、用好国家和北京市绿色金融政策,在气候投融资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推动制度、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通州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如下:
组 长:赵磊区委书记
孟景伟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郑皓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苏国斌副区长
倪德才 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交通支队、区公路分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通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中关村通州园管理委员会、张家湾设计小镇、各街道乡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具体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调度。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系列工作机制
1.打造政金企合作对接新机制
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三方畅通高效的工作对接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企业座谈、项目发布、融资路演等对接活动,推动政金企三方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深度合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建立气候信息披露机制
研究制定通州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办法,规范区内现有重点排污单位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单位等现有污染源、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拟入库项目等气候信息披露。支持各类国有、民营企业及金融机构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ESG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碳信息披露报告等企业环境管理成果,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
3.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审核机制
在通州区政府重大决策中引入气候审核机制,建立气候审核办法,对区内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决策会研究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审核,提出气候审核意见。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
4.建立长效评估机制
强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评估机制,研究构建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长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按照国家试点要求进行进度汇总、年终总结,并长期实施。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明确减缓气候变化工作的重点领域
5.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坚决管控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明确绿色低碳准入要求,将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双控指标作为城市副中心产业落地的约束条件。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
6.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推动存量产业有序调整,持续推动不符合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一般性制造业企业动态调整退出,推进现状产业“转绿降碳”。
结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修订,及时调整本区新增产业的禁限要求。
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中关村通州园管理委员会
7.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本地热泵、光伏系统,科学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供暖,适度发展风电。提高绿色电力应用规模,挖潜生物质发电和余热利用、再生水热泵分布式能源站等城市可循环资源。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8.打造以绿色建筑为特色的双碳标杆新城
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建公共建筑100%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农村新建、改扩建建筑参照绿色村庄相关标准进行建设。
大力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建筑中的使用,制定年度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计划,大力推进试点建设。加快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在行政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充分利用区域地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加大绿色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
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大公共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实施力度,力争改造后的公共建筑100%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力争改造后100%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自委通州分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9.打造低碳的交通出行体系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立体步道网络系统建设,持续完善绿色出行体系。推进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区域快线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优化多元便捷的公交线网,完善生态友好的慢行体系。加快推进车辆电气化替代,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推进油品消费稳中有降,加快高排放车辆淘汰。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公路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交通支队、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
10.打造应对气候变化韧性城市标杆
建设自然生态的海绵城市。持续深化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发挥生态空间在雨洪调蓄、雨水径流净化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综合采用透水铺装、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生态湿地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实现对雨水资源“渗、蓄、滞、净、用、排”的综合管理和利用。紧密结合老城双修、老旧小区环境提升等工程,开展海绵型小区、海绵型家园改造。提高城市气候韧性。完善防洪安全体系,优化城市韧性空间,建设预警预报系统和快速应对体制机制,打造气候韧性标杆城市。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
11.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典型示范
以碳中和为目标,选取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减污降碳技改项目、区域、园区、社区/村庄等,打造一批示范创建项目。以“1个小镇、1个社区/村庄、1个企业”为试点开展近零碳排放先行示范创建,积累经验,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范围,带动各领域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多领域多层次“近零碳”发展。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运河商务区管委会、通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中关村通州园管理委员会、张家湾设计小镇、各街道乡镇
12.提升城市系统碳汇能力
坚持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以提升林业碳汇为重点,选择高碳汇树种,促进园林绿地碳汇。提升农业碳汇能力,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开展土地综合治理,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创新开发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
13.加快气候投融资产品创新
引导金融机构跟进服务各类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建设项目,结合项目建设需要,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碳资产质押融资、绿色基础设施公募REITs、绿色基金等方面创新金融工具与产品,持续激发气候投融资市场主体活力,为城市副中心气候投融资领域项目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14.发展绿色保险
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气候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探索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加快绿色保险项目的定损和理赔进度,引导保险资金以股权、债券、基金等形式依法合规投资绿色低碳项目。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局
15.积极参与发展碳金融市场工作
大力支持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建设,积极配合并参与北京市试点碳市场履约相关工作。推动金融市场与碳交易市场合作与联动发展,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各类碳金融服务,促进以碳资产为基础的各类衍生产品创新。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
(四)构建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协同环境
16.强化气候投融资政策协同
将气候投融资年度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计划,分解落实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任务,并纳入区政府攻坚战绩效考核,确保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与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和协同。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
17.加大绿色建筑领域的政策支持
探索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的协同发展模式,引导绿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及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大建筑领域绿色信贷比重,开辟绿色建筑项目融资绿色通道,出台配套的制度文件,引导气候投融资资金流向绿色建筑领域。研究探索绿色建筑评价时间错配问题解决方案。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18.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加强财政资金对城市副中心气候友好型领域政策制定、试点示范与推广的支持,对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项目的支持。统筹中央、市、区相关政策,安排财政资金,对能够产生较大碳减排成效的绿色股权、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投融资进行补贴或贴息。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19.推动气候投融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
结合城市副中心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实际,推动制定气候投融资相关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在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建设、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探索推出一批具有副中心特色的标准及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向气候友好型行业和项目倾斜。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五)培育完善的气候投融资体系
20.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
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优势,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承建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的碳核算账户体系,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完善绿色融资效益评估机制,为各类绿色资产提供交易、登记、评估等服务。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21.建设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
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以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为突破口,构建入库标准,对入库项目的碳减排效益进行评估,挖掘高质量的低碳项目,后续持续对项目库进行维护,实现项目的动态更新。推动建立低碳项目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的对接平台,加强低碳领域的产融合作。定期发布气候投融资项目融资需求,推进常态化融资对接。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不断提升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库容,结合通州区实际,从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两方面确定应对气候投融资筛选重点项目清单,向气候投融资项目库进行推介。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园林绿化局
22.探索构建企业碳信用评价体系
探索构建通州区企业碳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对区内企业气候友好型表现进行科学评价,研究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分级监管办法。对区内企业试点开展碳信用等级评定,进一步压实企业的减碳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
23.健全温室气体统计监测与企业碳核算
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和碳排放统计体系,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强化企业碳排放核算。强化企业碳排放核算的监督与管理,探索开展企业碳会计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碳审计,严防企业碳数据造假。结合区域特色,开展重点领域碳排放方法学研究,形成系列标准。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
2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全区气候投融资工作需求,筹建气候投融资专家智库,定期开展多维度、多种形式活动,支撑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25.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搭建完善的气候投融资人才队伍。将气候投融资相关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相关课程,切实提高全区领导干部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2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持续提升副中心绿色金融国际影响力,适时举办绿色发展论坛等活动,支持驻区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主办或承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发展活动。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标准的研究和国际合作。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运河商务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气候投融资专职管理和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区气候投融资相关工作。建立与北京市有关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与市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协调联动,在用足用好北京市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争取市级各部门更多支持。
2.严格考核评估。完善落实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目标责任,制定年度计划和绩效目标,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目标实施考核机制,完善评估制度,建立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
3.确保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气候投融资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类资金投资低碳及碳减排项目。加快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对低碳发展的重大项目和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采取引导、激励、奖励或者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
4.加大公众参与。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碳中和宣传教育和公众宣贯工作。大力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生活方式。充分调动各类主体践行低碳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政府倡导、企业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气候投融资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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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首批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等11个区县为首批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首批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函渝环〔2023〕1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0月11日,兰州市政府组织举办了第二批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签约仪式,就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兰州新区第三污水分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永登祁连山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中深层地岩热绿色能源供热示范项目和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0月8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官网发布了《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气候投融资十条”主要围绕集聚气候要素资源,以及引导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两方面发力,对新落户从
8月6日,在相关部委支持指导下,北京绿色交易所与北京绿色金融协会联合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及金融投资机构、能源环境类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各类利益相关方,在京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气候投融资联盟”。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赵华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中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7月10日发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开展先进低碳技术项目、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三类试点征集,继续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函〔2023〕82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6月21日,柳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柳州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评价标准(试行)》,详情如下:柳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柳节能减排办〔2023〕15号各成员单位:为深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的通知,本次征集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包括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废弃物和废水、生态系统增汇、低碳技术和服务等七大领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2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围绕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进一步完善气候投融资制度建设,提升气候投融资服务质效和数智化水平,积极创新和应用碳金融产品,基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2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一批拟入库项目名单的公示,拟将70个申报项目确定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一批入库项目名单。其中包括深汕垃圾焚烧项目、易腐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龙岗区坪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10万吨园林绿化废弃物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2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一批拟入库项目名单的公示,拟将70个申报项目确定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一批入库项目名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一批拟入库项目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应对气候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近日,太原市举办气候投融资金融服务基地揭牌仪式。这是太原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双碳”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对于推进金融转型升级、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副市长程永平、高德胜为“太原市气候投融资金融服务基地”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到,结合能源禀赋,合理确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充分挖掘分布式能源开发潜力。详情如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渝经信规范〔2024〕10号),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炼铁、炼钢、铁合金冶
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实施方案》针对重点碳排放行业提出碳达峰实施路径:在钢铁行业要合理
4月24日,江苏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其中指出,“十四五”时期,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园区和企业启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到2025年: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各类试点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基本清晰,对全省碳达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与电化学储能一体化发展,实现新能源发电精细化运行与控制,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需求智能调控。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重点行动明确了10大专项行动40项工作任务。目标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1.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4%,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22日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南住建〔2024〕157号),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确保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城乡建设是碳排放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段建设,统筹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提高各县(市)及镇级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
4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4〕53号),其中提到,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推动开展储能、氢能产业标准体系研究。还提到,推动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制定更严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完善生态建设标准体系,健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标准保障生态共融,加快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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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国家电投河北公司山西能源公司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校内25栋建筑楼顶,总利用厂房面积为54711平方米,光伏装机容量为4.98兆瓦。为改变用电结构,全力打造集“绿色制造、绿电供应、绿能开发”为一体的绿色低
4月24日,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粤工信规划政策〔2024〕4号),其中提到,按照国家部署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方案明确,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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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支持锅炉更新改造。围绕节能降碳、超低排放等方向,依托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引导支持锅炉生产和使用单位开展锅炉更新改造,推动锅炉设备和技术升级,推动锅炉设备和技术升级。同时,防
4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河北省能源局局长姚运涛同志一行到访华北能源监管局,与华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绿电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姚运涛同志对华北能源监管局积极支持河北省能源行业发展表示感谢,介绍了河北省支持绿色电力发展减轻高新企业用电负担、推动经
4月18日-19日,“碳路中国行”展车开启首次绿色低碳公益之旅,展车第一站来到了浙江省义乌市,先后为义乌市黎明湖小学、义乌市龙回实验小学数百名“碳路小先锋”们带来了精彩纷呈的绿色能源科普公开课,帮助同学们了解绿色能源和智能光伏,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助力社会绿色转型。华为“碳路中国行”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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