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在1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用户中建立尖峰电价和深谷电价机制,即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电价标准为0。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和加快建设发展,我委起草了《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和加快建设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企业)针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以及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下同)、农业用电等保障性电量(含全网线损,以下简称保障性电量)购电工作。
第二章 代理购电关系的建立
第三条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鼓励其他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第四条 未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也未与电网企业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用户,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第五条 业扩新装及过户用户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企业在用户办电、过户时应主动告知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政策。
第六条 代理购电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将上述变更信息于2日内告知电网企业。
第七条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转为电网企业代理的,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于每月15日前将用户变更信息告知电网企业。
第八条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前,应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代理购电用户暂不需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第三章 代理购电电量测算及采购
第九条 电网企业要综合考虑代理购电规模、保障性电量和优先发电电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市场化采购电量规模。
第十条 电网企业应按月分别测算代理购电用户用电量及负荷曲线,单独测算保障性电量规模。
第十一条 居民、农业用电继续由电网企业保障,保持价格稳定,按购电来源(可再生能源(含小水电、抽蓄)、核电、“三余”机组、省外购电等优先发电电量)价格从低到高排序,按电量足额匹配原则匹配保障性电量。匹配后盈亏电量,按市场规则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电网企业主要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如电网企业参与集中竞价交易后,申报电量未成交缺口部分按市场化机组剩余容量等比例分摊,价格按市场同类型交易加权平均价格执行。
第十三条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合理组织,确保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及时完成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参与的月度交易成交最晚时限为月底前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加快推动代理购电用户分时计量装置改造,在具备全量分时计量、结算条件前,可通过典型用电曲线方式结算。其中具备分时计量、结算条件的通过采集系统获取,不具备的通过峰谷电量拟合方式获取,两者曲线叠加形成代理购电典型用电曲线。
第四章 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
第十五条 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主要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市场偏差费用、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容量补偿电价、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输配电价(含损耗)、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
P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P代理购电价格+P容量补偿电价+P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P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P输配电价(含损耗)+P政策性交叉补贴+P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第十六条 容量补偿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执行分时电价政策。输配电价(含损耗)、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用户(以下统称1.5倍用户)的0.5倍代理购电加价标准等其他标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第十八条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在1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用户中建立尖峰电价和深谷电价机制,即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电价标准为0。
第十九条 1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用户峰谷时段划分:每年2-5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5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5小时、平时段为14小时;每年1月、6-12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6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6小时、平时段为12小时;尖峰、深谷时段全年各不超过586小时。
峰谷时段划分,由电网企业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12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当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应及时对当年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条 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具备分时计量条件前,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峰谷时段保持不变,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暂不执行尖峰、深谷电价)。后期计量装置改造具备条件后,逐步执行与1千伏及以上用户相同的尖峰电价、深谷电价和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山东电网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适时调整代理购电用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峰谷时长等参数。
第二十二条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纳入代理购电损益,由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容量补偿电价峰谷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逐月清算,总体水平保持稳定。
第二十三条 代理购电用户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的,加价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无法参与市场的高耗能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代理购电价格按1.5倍执行。高耗能用户认定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过户的,电网企业应及时将过户变更信息告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过户后的新户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并执行代理用户终端价格。
第二十六条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应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公平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网企业应提前公布次月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并按代理用户次月实际用电量全额结算电费。
第五章 代理购电价格及损益分摊
第二十八条 代理购电价格由电网企业根据月度、分时段用电量以及市场化采购电量预测数据,结合市场交易情况按月测算。
P代理购电价格=(P中长期交易加权平均价格×Q代理参与中长期交易电量+P代理购电政府授权合约平均价格×Q代理购电政府授权合约电量+P预测市场日前、实时价格×Q代理参与日前、实时电量+R市场偏差费用)÷Q代理预测总电量
P预测市场日前、实时价格,根据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规定,对代理购电日前、实时偏差电量交易价格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形成的价格。
R市场偏差费用根据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规定,应由参与市场购电市场主体承担的因市场运行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 电网企业应根据代理购电实际结算的购电价格和电量,计算实际购电价格与向用户传导的测算购电价格偏差损益、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峰谷的损益,逐月向代理购电用户分摊(分享)。电网企业要保持代理工商业用户销售电价相对稳定,对影响较大的因素可跨月分摊(分享),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P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R需分摊损益÷Q代理用户电量
R需分摊损益=Q代理购电电量×(P实际购电价格-P测算购电价格)+R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
第六章 保障性电量价格及损益分摊
第三十条 居民、农业用户用电价格保持稳定,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不承担电力市场费用分摊(分享)。
第三十一条 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保障性电量实际购入价格变动引起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下同),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用户,下同)分摊(分享)。
第三十二条 电网企业代理1.5倍用户的增收收入(0.5倍部分),政府授权合约价差盈亏纳入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
第三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根据保障性电量保供电源匹配情况,提前测算次月保障性购电均价,计算与基准购电价格偏差产生的损益,以次月测算的全体工商业用户电量确定分摊标准,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电网公司要保障分摊(分享)标准水平相对稳定,涉及年度集中支付或补贴性质的费用,可按预计标准逐月分摊,年度清算。
P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R预测分摊损益÷Q全部工商业用户预测电量
R预测分摊损益=R价格变动损益-R1.5倍用户代理购电收益
R价格变动损益=Q保障性电量预测购入电量×(P保障性电量预测购入价格-P保障性电量基准电价)+Q政府性授权合约购入电量×(P政府授权合约预测购入价格-P政府授权合约预测售出电价)
R1.5倍用户代理购电收益=Q1.5倍用户用电量×P代理购电价格×0.5
第七章 政策宣传与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营业场所、手机APP、供电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第三十五条 电网企业应及时公开峰谷时段划分情况,年度峰谷时段划分应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2023年峰谷时段划分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内出现动态调整时,调整结果应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上述相关情况应于当月月末3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
第三十六条 电网企业应按规范代理购电流程,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代理购电机制执行情况。月末3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次月代理购电终端价格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电网企业应及时公开代理购电相关信息,每月月末3日前通过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发布:代理用户分月总电量预测、采购电量来源、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以及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水平及构成等信息。每年结束3个月内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代理购电机制平稳运行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营销管理系统,重点优化电费结算功能,积极推进表计设施改造,确保在用户电费账单中清晰列示代理购电电费明细情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9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06月代理购电电量及构成。目前代理购电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5年6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239.57亿千瓦时。详情如下:
1439号文发布后,所有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对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来说,复杂的电价构成和波动让企业感到困惑:如何看懂复杂的工商业电网代理购电电价表?电费账单里的每一分钱究竟花在哪里?电价波动的因素在于?如何降低用电成本?本文将从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7月代理购电用户及居民农业用电量和典型曲线,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7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详见:全国各地2025年7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北极星电力市场网汇总了2025年7月各地区峰平谷电价并计算了峰谷价差。其中22个地区峰谷价差超过500元/兆瓦时,相较于上月增加1个。浙江、安徽、重庆、深圳、湖南、海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发布2025年7月代理购电价格,为405.26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2024年12月-2025年7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相关阅读:全国各地2025年7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公布,如下表所示:
2025年7月四川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行情数据来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执行浮动电价:为分时浮动平段价格,峰、谷段按峰谷系数浮动。居农损益价格: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文件,为加强与居民、农业销售电价政策的协同要求,国网四川电力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7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4年12月-2025年7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表所示:以下为2025年7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
总论2025年5月10日至5月19日期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行第八轮结算试运行,在136号文以及394号文的背景下,此次结算试运行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后续步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提供重要信息。本文就南方区域中的海南现货市场的情况做以下介绍,重点关注海南现货市场的各个特征以及其在此次现货试运行期间的各种
6月10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5月代理购电电量及构成。目前代理购电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5年5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199.74亿千瓦时。表15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结构统计表
6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四川分时电价调整(5月起)5月起,四川省开始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因该政策挂网时间较晚,晚于5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解析文章发布时刻,故这个已经执行了一个月的新政策解析才挪至6月份的文章中进行分析。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6月代理购电用户及居民农业用电量和典型曲线,详情如下:
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有力支撑。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大力推进生态强企建设,加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1日,蓝晓科技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正式投运。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九路999号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区内部。储能总装机0.875MW/1.799MWh,储能系统运行策略两充两放,本储能项目由7台储能单元组成,储能系统以0.4kV电压等级两回路接入用户原配电系统,应用场景谷电峰用模
一、现货运行情况实时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广东、甘肃价格上涨外,其他市场价格均下降(浙江2024年6月刚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陕西部分日结算,同比数据仅做参考)。广东本月高温与强降水交替,负荷增长,供给则因地方电出力下降,仅小幅增加,因此价格小幅上涨。甘肃价格同比上升19.04%,主要原因为
6月1日,引发市场巨震的江苏分时电价新政正式施行。该新政《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调整幅度大、影响面广,以至于4月25日发布之时,江苏工商业储能圈直呼“天塌了”:峰谷价差显著收窄,峰谷套利空间大幅压缩。江苏是工商业储能项目最优质
近期,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火出圈。比赛点燃文旅消费热情,叠加高温天气,江苏省用电负荷不断攀升。5月10日联赛开赛至6月30日,全省服务业量同比增长9.7%,其中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用电量同比增长9.9%。7月1日,常州供电公司发布“绿电助苏超”大规模车网互动(V2G)活动计划,邀请前来观赛的新能源汽
文/本刊记者张越月特约撰稿陈昊南林熙熙黄子琪从出行到餐饮,从住房到医疗,过去几年中,各类共享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渗透至生活的诸多领域,提高了资源使用的效率,也创造出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车网互动也可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共享平台,它通过整合电动汽车和电网资源,实现了能源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广东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所在地电网企业应支持充电桩业主安装独立电表,对已安装独立电表的充电桩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计费并免收基础电费。电网企
在2025年6月11日至13日举办的SNECPV#x2B;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上,安徽凯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新能源”)以其卓越的创新产品和前沿技术,成为展会焦点,吸引了全球行业人士的目光。高光亮相实力诠释创新底色作为亚洲光伏应用领域的佼佼者,凯撒新能源
2025年7月1日,江西省将正式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463号),优化后的分时电价机制适应了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工商业用户可通过调整用电时段安排,增加谷段用电、减少峰段用电,整体降低用电成本
近日,除云南外,各省7月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据北极星储能网统计,由于进入迎峰度夏阶段,7月共有23地执行尖峰电价,5地执行深谷电价。峰谷价差较高的地区有上海1.6984元/kWh、湖南1.5209元/kWh、浙江1.3408元/kWh、广东1.2459元/kWh。江苏自2025年4月30日发布新的峰谷电价计算方式后,到7月份,电
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本章作者王雪辰(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电力生产0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7%,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国全年电力系统运行保持稳定,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0
7月15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十三批(总第一百一十五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山东尚优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
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首次提出增设爬坡和转动惯量辅助服务新品种。2024年3月,《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开始执行,标志着国内首个爬坡辅助服务市场在山东电网启动运行,爬坡辅助服务的价值开始得到量化补偿,这对于
近期,中国多地出现高温闷热天气。7月4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到14.65亿千瓦,较6月底上升约2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近1.5亿千瓦,创下历史新高。近日,记者来到山东聊城高唐县,探访山东聊城首座市场化运营的虚拟电厂投运情况。虚拟电厂5月份接入调试阶段,7月2日系统接入完成,可调负荷实时监测正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本地电网结构优化和互联输电通道建设,推进琅琊、寨里等500千伏骨干电网工程。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
2025年3月5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和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新能源消纳利用新模式,是构建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文件明确,《实施细则》分为总则、投资开发、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附则七章,共计四十一条,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分类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重点对以下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9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八批(总第十六批)受理注册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公告。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4〕24号)有关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对山东云创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9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06月代理购电电量及构成。目前代理购电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5年6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239.57亿千瓦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绿电产业园试点园区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绿电产业园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市推荐和专家评估,拟将烟台万华新一代电池材料产业园等10个园区确定为绿电产业园试点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
近日,受副热带高压影响,山东省出现了持续性高温高湿天气,带动用电负荷迅猛增长。在这场电力保供的攻坚战中,入鲁外电成为保障山东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有效支撑山东电网负荷四次刷新历史纪录。7月3日至7日,山东电网负荷:3日11:18达1.1483亿千瓦4日13:09达1.2051亿千瓦5日11:25达1.2229亿千瓦7
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现货模式下带曲线绿电交易,成交电量756万千瓦时,环境溢价约14.8元/兆瓦时。在新能源电量全面入市背景下,山东绿电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对开展分时段或带曲线绿电交易提出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