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在1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用户中建立尖峰电价和深谷电价机制,即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电价标准为0。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和加快建设发展,我委起草了《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山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和加快建设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企业)针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以及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下同)、农业用电等保障性电量(含全网线损,以下简称保障性电量)购电工作。
第二章 代理购电关系的建立
第三条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鼓励其他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第四条 未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也未与电网企业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用户,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第五条 业扩新装及过户用户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企业在用户办电、过户时应主动告知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政策。
第六条 代理购电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将上述变更信息于2日内告知电网企业。
第七条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转为电网企业代理的,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于每月15日前将用户变更信息告知电网企业。
第八条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前,应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代理购电用户暂不需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第三章 代理购电电量测算及采购
第九条 电网企业要综合考虑代理购电规模、保障性电量和优先发电电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市场化采购电量规模。
第十条 电网企业应按月分别测算代理购电用户用电量及负荷曲线,单独测算保障性电量规模。
第十一条 居民、农业用电继续由电网企业保障,保持价格稳定,按购电来源(可再生能源(含小水电、抽蓄)、核电、“三余”机组、省外购电等优先发电电量)价格从低到高排序,按电量足额匹配原则匹配保障性电量。匹配后盈亏电量,按市场规则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电网企业主要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如电网企业参与集中竞价交易后,申报电量未成交缺口部分按市场化机组剩余容量等比例分摊,价格按市场同类型交易加权平均价格执行。
第十三条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合理组织,确保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及时完成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参与的月度交易成交最晚时限为月底前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加快推动代理购电用户分时计量装置改造,在具备全量分时计量、结算条件前,可通过典型用电曲线方式结算。其中具备分时计量、结算条件的通过采集系统获取,不具备的通过峰谷电量拟合方式获取,两者曲线叠加形成代理购电典型用电曲线。
第四章 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
第十五条 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主要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市场偏差费用、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容量补偿电价、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输配电价(含损耗)、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
P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P代理购电价格+P容量补偿电价+P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P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P输配电价(含损耗)+P政策性交叉补贴+P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第十六条 容量补偿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执行分时电价政策。输配电价(含损耗)、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用户(以下统称1.5倍用户)的0.5倍代理购电加价标准等其他标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第十八条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在1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用户中建立尖峰电价和深谷电价机制,即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电价标准为0。
第十九条 1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用户峰谷时段划分:每年2-5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5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5小时、平时段为14小时;每年1月、6-12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6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6小时、平时段为12小时;尖峰、深谷时段全年各不超过586小时。
峰谷时段划分,由电网企业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12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当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应及时对当年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条 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具备分时计量条件前,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峰谷时段保持不变,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暂不执行尖峰、深谷电价)。后期计量装置改造具备条件后,逐步执行与1千伏及以上用户相同的尖峰电价、深谷电价和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山东电网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适时调整代理购电用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峰谷时长等参数。
第二十二条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纳入代理购电损益,由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容量补偿电价峰谷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逐月清算,总体水平保持稳定。
第二十三条 代理购电用户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的,加价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无法参与市场的高耗能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代理购电价格按1.5倍执行。高耗能用户认定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过户的,电网企业应及时将过户变更信息告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过户后的新户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并执行代理用户终端价格。
第二十六条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应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公平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网企业应提前公布次月代理购电用户终端价格,并按代理用户次月实际用电量全额结算电费。
第五章 代理购电价格及损益分摊
第二十八条 代理购电价格由电网企业根据月度、分时段用电量以及市场化采购电量预测数据,结合市场交易情况按月测算。
P代理购电价格=(P中长期交易加权平均价格×Q代理参与中长期交易电量+P代理购电政府授权合约平均价格×Q代理购电政府授权合约电量+P预测市场日前、实时价格×Q代理参与日前、实时电量+R市场偏差费用)÷Q代理预测总电量
P预测市场日前、实时价格,根据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规定,对代理购电日前、实时偏差电量交易价格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形成的价格。
R市场偏差费用根据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规定,应由参与市场购电市场主体承担的因市场运行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 电网企业应根据代理购电实际结算的购电价格和电量,计算实际购电价格与向用户传导的测算购电价格偏差损益、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峰谷的损益,逐月向代理购电用户分摊(分享)。电网企业要保持代理工商业用户销售电价相对稳定,对影响较大的因素可跨月分摊(分享),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P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R需分摊损益÷Q代理用户电量
R需分摊损益=Q代理购电电量×(P实际购电价格-P测算购电价格)+R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损益
第六章 保障性电量价格及损益分摊
第三十条 居民、农业用户用电价格保持稳定,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不承担电力市场费用分摊(分享)。
第三十一条 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保障性电量实际购入价格变动引起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下同),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用户,下同)分摊(分享)。
第三十二条 电网企业代理1.5倍用户的增收收入(0.5倍部分),政府授权合约价差盈亏纳入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
第三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根据保障性电量保供电源匹配情况,提前测算次月保障性购电均价,计算与基准购电价格偏差产生的损益,以次月测算的全体工商业用户电量确定分摊标准,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电网公司要保障分摊(分享)标准水平相对稳定,涉及年度集中支付或补贴性质的费用,可按预计标准逐月分摊,年度清算。
P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R预测分摊损益÷Q全部工商业用户预测电量
R预测分摊损益=R价格变动损益-R1.5倍用户代理购电收益
R价格变动损益=Q保障性电量预测购入电量×(P保障性电量预测购入价格-P保障性电量基准电价)+Q政府性授权合约购入电量×(P政府授权合约预测购入价格-P政府授权合约预测售出电价)
R1.5倍用户代理购电收益=Q1.5倍用户用电量×P代理购电价格×0.5
第七章 政策宣传与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营业场所、手机APP、供电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第三十五条 电网企业应及时公开峰谷时段划分情况,年度峰谷时段划分应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2023年峰谷时段划分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内出现动态调整时,调整结果应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上述相关情况应于当月月末3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
第三十六条 电网企业应按规范代理购电流程,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代理购电机制执行情况。月末3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次月代理购电终端价格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电网企业应及时公开代理购电相关信息,每月月末3日前通过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发布:代理用户分月总电量预测、采购电量来源、代理购电价格、容量补偿电价、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以及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水平及构成等信息。每年结束3个月内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代理购电机制平稳运行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营销管理系统,重点优化电费结算功能,积极推进表计设施改造,确保在用户电费账单中清晰列示代理购电电费明细情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02月代理购电电量及构成。目前代理购电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5年2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215.20亿千瓦时。
3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辽宁3月开启现货长周期试运行继2024年单日,单周,单月现货试运行后,辽宁于2025年3月将开始长周期试运行。(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对于用户侧,本次试运行将延续去年11月的顺价政策,即上网电价由市场化购电价格结算,输配电价、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5年3月工商业电力客户代理购电价格,价格为:282元/兆瓦时。详情如下:延伸阅读:全国各地2025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公布2025年3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代理购电价格为409.594元/兆瓦时。详情如下:延伸阅读:全国各地2025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3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代理购电价格为404.312元/兆瓦时。详情如下:延伸阅读:全国各地2025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4年8月-2025年3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5年3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
2025年3月四川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行情数据来源: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执行浮动电价:为分时浮动平段价格,峰、谷段按峰谷系数浮动。居农损益价格: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文件,为加强与居民、农业销售电价政策
新疆2025年3月代理购电用户及居民农业用电量和典型曲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34号),明确代理购电用户范围。鼓励支持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逐步缩小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范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四川
目前代理购电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5年1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241.47亿千瓦时(表1)。
截至2025年2月,全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已实施39个月。自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作为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的重要过渡措施,经历了不断的调整与优化。本文将全面回顾2024年全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量价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积极推动智能有序充电。探索智能有序充电,发挥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特性,提高电网调峰和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3月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共有20省市最大峰谷电价差超过了0.6元/kWh,其中电价差较大的区域分别为广东的1.2843元/kWh,其次上海、湖南、四川都超过1元/kWh,值得注意的是南方区域贵州、海南已经进入了前列。此外,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海、北京的最大峰谷电价差明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突破40%、分时电价机制全面推行,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正从“政策驱动”转向“经济性驱动”。本文基于2024年行业数据与典型项目案例,拆解收益构成、成本结构及运营策略,为投资者提供可落地的测算框架。仅供参考。(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电力公社”)01光储充充电站的收益逻辑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长沙市提振消费十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推动新能源汽车在车网互动、智能网联、换电模式应用等方面开展示范应用。加大机关公务、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落实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组
文丨北极星储能网日前,32个省市发布2025年2月代理购电价格。据北极星储能网不完全统计,峰谷电价差又有了明显变化。目前有21个省区最大峰谷电价差超过0.6元/kWh,其中广东最高为1.3339元/kWh,另外还有浙江、上海、湖南、河北、四川五省市超过1元/kWh。与去年同期相比,这些地区的峰谷电价差有明显扩
北极星储能网讯:2月7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00;平段:8:00-10:00、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期在山东两会期间,山东政协委员严中华提出建议,以试点示范带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包括完善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和峰谷电价设计等,进一步拓宽项目的收益渠道。据悉,严中华为山东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现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的通知。其中案例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复合式地源热泵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结合北京市商业峰谷平电价,考虑系统运行成本及冷热两用,设计水蓄能系统,同时降低热泵系统装机容量,增强了系统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0日,四川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征求《巴中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规定(草案)》提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供电单位应当加强用电政策宣传,指导企业通过采取节能技改、错峰用电、虚拟电厂、应用储能技术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经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4年12月底,各省市2025年1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北极星储能网同步整理了峰谷电价走势,最大价差超过0.7元/kWh的省份共20个,排名前三依旧为:上海、湖南、浙江,最大峰谷价差分别为:1.81元/kWh、1.58元/kWh、1.46元/kWh。2025年1月起黑龙江、四川暂停使用尖峰电价,19个地
2025年1月2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做好政策衔接,2025年1月我省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其余分时电价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因表计调整无法在2025年1月及时变更计费的电网企业,可采取“先收后退”方式结算电费,并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相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四批(总第一百零六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济南电安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2024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参评主体包括参与2024年山东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已注销退市售电公司不做评价)。本次信用评价指标包括售电公司的场外指标、场内指标。其中场外指标包括售电公司的财务状况、个人信用和社
日前电价是电力市场中的重要指标,其波动受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本文以山东省电力市场为例,分析了竞价空间在电价形成中的作用,并提出了一种基于相似竞价空间的分段函数拟合方法,用于预测日前电价。通过相似度筛选历史数据,并结合分段拟合方法,构建了竞价空间与电价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模型,为电价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2025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文件提出,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宣传推介国管局评选的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结合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实际,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各类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等具体要求。源
一、1月现货价格分析2025年1月日前均价为267元/兆瓦时,略低于2024年12月的269元/兆瓦时,低于去年同期2024年1月的341元/兆瓦时,由于2024年过年月份为2月,对比2月的229.9元/兆瓦时,今年1月现货价格上涨较大。从下图可以看出竞价空间与现货价格呈现正相关趋势,波动趋势一致。(来源:微信公众号“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于3月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福栋介绍,山东作为重化大省、燃煤大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完成“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碳市场履约等任务,积极探索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管理模
今年是山东实施“外电入鲁”战略20周年。记者日前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获悉,20年间山东已累计接纳省外来电1.22万亿千瓦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生产与消费大省。“2005年以前,山东电网一直未与外省互联,是全国少数独立省网之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调控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8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三批(总第一百零五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山东云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时间1个月。
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关于富余电力参与省间现货交易政策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指导电网企业贯通全业务链条,督导调度机构制定《山东电网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操作细则》,切实保障富余新能源参与省间现货市场机制有效落地。今年春节期间,针对电网调峰严峻形势,调度机构充分利用大电网余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