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文件对市场主体及其准入条件、时段划分、交易组织、价格机制、电量限额、合同管理、电量结算、交易事项等进行规定说明。
文件要点如下:
一、市场主体及其准入条件
1、燃煤、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含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层气发电等)进入电力市场,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视为火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
2、集中式扶贫光伏、特许权新能源、示范试验类新能源等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暂不参与新疆电力市场直接交易。
3、省调调管水电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上地调调管水电站原则上进入电力市场。水电企业因所在流域特殊原因放弃进入市场的,流域内水电机组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由电网企业按照批复上网电价收购。
4、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含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代购企业代理购电(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
5、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南疆地区为300万千瓦时及以上)且接入电压等级在10千伏以上的工商业电力用户为大用户,其他用户为中小用户。
6、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电力用户严格执行现有差别电价政策。
7、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应持续满足电力市场准入基本条件,不再满足准入基本条件时,应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售电公司,经新疆电力交易机构通知后2个月未完成整改的执行强制退市。符合正常退市条件的市场主体,可向新疆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退市申请。当电力用户所有营销户号(用电单元)均已注销的,电力用户可申请正常退市。
8、所有市场用户均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要求,切实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责任。提高“两高”市场用户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具体标准按照2023年自治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方案执行。鼓励可再生能源电量优先疆内消纳。
二、时段划分
将每日用电时间分为高峰、平时段、低谷时段,具体为:
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平时段8小时(11:00—14:00,16:00—19:00,0:00—2:00);低谷时段8小时(2:00—8:00,14:00—16:00)。
夏季7月份的21:00—23:00,冬季1、11、12月份的19:00—21:00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夏季7月高峰时段变成6小时(8:00—11:00,19:00—21:00,23:00—24:00),冬季1、11、12月份的高峰时段变为6小时(8:00—11:00,21:00—24:00)。
三、交易组织
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从电量交易模式向分时段交易模式转变。根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测算,预计2023年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XXXX亿千瓦时。
1、年度电网代购交易
电网企业以年度代购分月电量预测值的60%作为购方申报上限,剩余交易需求进入月度市场。年度电网代购交易,采用场内集中竞价方式组织。在交易闭市前,购方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峰、平、谷、尖四个时段电量,按月分时段申报电量,其中1月、7月、11月、12月需要填尖峰电量。发电企业作为售方按月申报一个总电量和四个时段价格。系统根据电网企业各时段申报电量比例将发电企业申报总电量分配,与发电企业各时段最大申报电量取小后,生成发电企业各时段的申报电量,电网企业作为价格接受者,按售方“价格优先”原则出清。安全校核后,若发电企业申报量高于电网企业申报量,发电企业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出清,边际点若出现同价情况等比例出清。出清价格为发电企业报价边际点对应的价格。若发电企业申报量低于电网企业申报量,出清电量为发电企业申报电量,出清价格为发电企业最高申报电价。系统分别根据各时段的申报数据按照边际电价法出清。
如果有多个电网企业参与申报,将多个电网企业各时段申报电量合并,按照相同方式出清,出清后每个电网企业出清电量按照各自申报电量比例分配。
2、年度直接交易
年度直接交易售方火电、新能源均可参与。单个用户年度直接交易以年用电量的85%为购方交易申报上限(售电公司交易电量不超过其代理用户年用电量之和的85%),剩余交易需求进入月度市场。年度直接交易,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组织。
3、月度电网代购交易
月度电网代购交易,采用场内集中竞价方式组织。
4、月度直接交易
月度双边交易。售方火电、新能源、水电均可以参与,交易组织时间为每月19日(如遇节假日可调整)。
月度集中交易。售方仅火电参与,交易组织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可调整)。
5、月内合同交易
月内合同交易所有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均可参与。月内合同交易以月度为周期,暂定为按周开市,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以买方或者卖方的身份参与交易。月内合同交易仅作为市场主体调整合同偏差的手段,不附加任何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等属性。
原则上交易组织时间为每月26日前(含26日)的每周周三,按此计算当月最后一次可组织交易时间在23日之前(含23日)的,该次交易调整为26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含26日)组织。月内合同交易按时段组织,组织方式为滚动撮合方式。在各时段的月内合同交易中,市场主体只能以购方或者售方身份参加交易,在申报时间内,实时申报电量、电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时匹配出清。
6、新能源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
新能源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以下简称新替交易)满足交易准入条件且未被售电公司代理的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可以作为购方参与。新替交易按月组织,组织方式为集中竞价。在交易闭市前,购售双方分别按时段申报电量、电价,系统分别根据各时段的申报数据按照边际电价法出清。
四、价格机制
1、燃煤发电企业在省内直接交易中申报的平时段报价按照国家规定的燃煤基准价浮动范围进行限制,目前为20%浮动比例,即250×(1±20%)元/兆瓦时。
2、双边直接交易中,双方按月申报分时段电量电价,应先申报平时段电价,平台根据各时段电价系数,自动生成峰(尖峰)时段和谷时段的报价范围,其中:峰时段价格申报下限=平时段价格×(1+65%),谷时段价格申报上限=平时段价格×(1-65%),1月、7月、11月、12月的尖峰价格申报下限=平时段价格×(1+65%)×(1+20%)。
3、月度集中交易中,双方平时段报价范围为250×(1±20%),峰时段申报价格下限=平时段价格×(1+65%),谷时段申报价格上限=平时段价格×(1-65%),尖峰时段申报价格下限=平时段价格×(1+65%)×(1+20%)。
4、电网代购交易中,售方平时段报价范围为250×(1±20%),峰时段申报价格=平时段价格×(1+65%),谷时段申报价格=平时段价格×(1-65%),尖峰时段申报价格=平时段价格×(1+65%)×(1+20%)。
5、月内合同交易中,设置各时段申报价格上限,计算方式为:平时段价格申报上限=250×(1+20%)=300元/兆瓦时,峰时段价格申报上限=250×(1+20%)×(1+65%)=495元/兆瓦时,谷时段申报上限=250×(1+20%)×(1-65%)=105元/兆瓦时,尖峰时段申报上限=250×(1+20%)×(1+65%)×(1+20%)=594元/兆瓦时。
6、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国家明确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用户,参与直接交易时,按时段申报电量和电价,各时段电价可以申报相同价格。
五、电量限额
发电企业各时段最大申报电量=交易单元对应的装机容量×(交易周期内自然月各时段对应的小时数)·K-该月各时段已成交合同—申报成功但未出清电量,其中光伏发电企业仅在7:00-22:00之间折算各时段对应的小时数,火电企业K值取92%,新能源K值取80%。
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各时段最大申报电量=该用户(代理用户)合同容量×(交易周期内自然月各时段对应的小时数)-该月各时段已成交合同-申报成功但未出清电量。
单个售电公司全年交易规模不得超过2023年全年电力直接交易预计规模的20%。按照履约保函、资产总额、全年交易规模计算交易电量限额时,售电公司全年交易规模即全年合同净值(指多次售出、购入相互抵消后的净售电量),含直接交易合同和转让交易合同。
六、电量结算
电网代理购电电量分时段结算方式参照批发交易的用户分时段结算方式开展,各时段偏差范围及各时段惩罚系数按照现行常规交易结算偏差范围及惩罚系数执行。
发电企业各时段偏差范围在原有常规交易结算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个百分点。各时段惩罚系数暂按原有常规交易结算惩罚系数执行。各电源类型各时段上调、下调电价计算不含电网代理购电交易及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及新替交易据实纳入偏差范围计算。
所有用户结算顺序均按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替代交易、其他市场交易结算。绿色电力交易的售电公司应等量等价传导至用户。
发电企业分摊承担的日前实时类(含无法清分至市场主体类省间成分)外送电量,按照相应送出价格结算。分摊方式按各时段剩余电量等比例分摊,如仍有剩余电量,按疆内市场结算的火电、新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等比例分摊,其余与现有原则保持一致。
南疆三地州燃煤发电企业疆内消纳电量按照0.03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为月度清算费用。南疆三地州燃煤发电企业纳入当月补贴结算电量上限=(三地州以外燃煤发电企业当月上网电量/三地州以外燃煤发电企业装机容量)×该电厂装机容量。
设置偏差收益回收费用,即对批发交易的用户(含售电公司)各时段各偏差范围的少用电量结算电价大于其各时段合同均价的部分,以及发电企业各时段各偏差范围的少发电量结算电价小于其各时段合同均价的部分,进行电费回收,并纳入月度清算费用计算。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列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以来,经过近9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基本构建了体系完备、竞争充分、健康有序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同时,圆满完成7轮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为贵州能源
在山西电力交易大厅里,一场“春天的交易”正在进行——山西电力市场正式启动2025年3月至8月连续电力交易,这是全国首次开展的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建设又实现重要突破。“市场经营主体可提前6个月锁定电价,高频次博弈让价格发现更透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主任弓建华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广东电力市场实现了从“价差传导”向“顺价联动”、从“只降不升”向“能升能降”、从现货“间断运行”向“连续运行”等根本性突破,从2015年全国第一个实现中长期集中交易,到2019年全国第一个开展现货结算试运行,再到2021年全国第一批现货市场“转正”,广东电力市场为电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南方区域勇担改革“试验田”使命,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以广东起步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以省域市场积累的宝贵经验助力区域市场建设,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以创新破难题,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无到有、从省内到跨省协同的跨越
近期,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由市场处、行业处、稽查处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在黑龙江业务办协调配合下,赴黑龙江省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根据督促整改内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对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开展督
据外媒报道,新加坡可再生能源生产商VenaEnergy公司在南澳大利亚州的一个87MW太阳能发电场配套部署了41.5MW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位于南澳大利亚州首府阿德莱德东南约90公里处的TailemBend,占地面积达207公顷。VenaEnergy公司确认,该项目将通过ElectraNet公司运营的TailemBend变电站接入澳大利亚国家
136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从“计划+市场”双轨制向完全市场化过渡。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和间歇性,市场化交易量扩大后,系统需要更强的灵活性来平衡供需。136号文件的发布和实施不仅对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对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灵活性调节资源提供更大发展空间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给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带来重大变革,在此转变中,需要实现顶层机制与底层技术的有机结合,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提供有力支撑。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
新形势下,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量、价”全面推向市场。而新能源的发电特性,又为市场化交易带来诸多不确定性。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56%。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4.36亿千瓦,
两个月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件”),引发了业界持续、热烈的讨论。理解政策意图、分析政策导向,对于凝聚共识、推动政策落地至关重要。近期,本刊编辑部就此向相关各界专业人士约稿、约访,并与国网能源研究院共同举办学术沙龙,努力为
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消纳后,收益变动、系统调节、规划利用率、入市细则、协同机制等问题,仍然需要认真思考解决。136号文件的发布,体现了新能源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的成果,也对下一步推进和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持续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国新能源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
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列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以来,经过近9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基本构建了体系完备、竞争充分、健康有序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同时,圆满完成7轮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为贵州能源
136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从“计划+市场”双轨制向完全市场化过渡。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和间歇性,市场化交易量扩大后,系统需要更强的灵活性来平衡供需。136号文件的发布和实施不仅对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对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灵活性调节资源提供更大发展空间
两个月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件”),引发了业界持续、热烈的讨论。理解政策意图、分析政策导向,对于凝聚共识、推动政策落地至关重要。近期,本刊编辑部就此向相关各界专业人士约稿、约访,并与国网能源研究院共同举办学术沙龙,努力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持续优化完善储能政策体系和商业模式,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指引》指出,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可按照“基准电价+上浮幅度”确定。具体如下: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平均购电价按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4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6年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以来,截至目前,新疆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用户达到1.3万家,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达到9009亿千瓦时,突破9000亿千瓦时大关;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96亿千瓦时增长至2024年的1500亿千瓦时,占新疆电网经营区内全社会用电量的
为进一步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节假日连续生产和错峰用电,缓解电力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现象,促进光伏等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省发改委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工商业深谷电价政策。一、政策出台背景从分时电价体系完整性来看,我省现行分时电价虽然“高峰之上有尖峰”,但是“低谷之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已获得电力市场准入、在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并参与湖北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储能
136号文下发后,自6月1日起,新能源上网电量将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这意味着,不论是央企、地方国企以及民营企业,都需要直面新能源发电既不保量也不保价的重大变化,投资决策将更加困难。而不具备交易能力的企业,则无法在这轮新变革中保持竞争力。风光全面入市下的新困境近两年,在“双碳”目标、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监管范围是国家电网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各分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北京、河北、内蒙古(蒙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
随着加快沙戈荒风光大基地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大基地场景下光伏电站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但沙漠、戈壁和荒漠地区的地质地形和气象条件特殊,8级以上伴随沙尘的大风和高温差等严苛的气候非常常见,对光伏电站的建设施工和运维管理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沙戈荒大基地建设规模较大,对光伏组件设备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变更等情况信息披露。4月第二批在电力交易平台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共计68户,4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名称变更用户共计2户,4月第二批营销户号及用电单元信息变更用户364户,经公示无异议后新增的用户营销
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售电公司涉嫌利用“发售一体”优势扰乱电力市场秩序。针对这一情况,新疆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对涉事发电集团和所属售电公司进行监管约谈,宣讲政策要求,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立行立改。目前,涉事企业已按整改要求对市场交易策略进行了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4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6年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以来,截至目前,新疆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用户达到1.3万家,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达到9009亿千瓦时,突破9000亿千瓦时大关;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96亿千瓦时增长至2024年的1500亿千瓦时,占新疆电网经营区内全社会用电量的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蓝图中,新型电力系统的落地实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南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西部资源富集区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实现区域电力系统净零排放的一个典型样本。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南疆能源电力事业发展,选取新疆南疆地区作为国网系统三个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地区级示范区之一。(
今年一季度,乌鲁木齐达成绿电交易量2.88亿千瓦时,占全疆省内绿电交易总量的41.2%,同比增长202.82%,交易电量规模居全疆首位。绿证交易74.62万张,同比增长292.63%。据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2024年数据统计显示,去年全年完成绿电交易量5.97亿千瓦时,占全疆绿电交易总量的28.76%,交易电量规模位于全
4月8日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截至3月底,新疆年内消纳绿电电量47亿千瓦时,为2024年同期消纳规模的6.7倍,同比增长567%,其中绿电交易电量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绿证交易400万张,同比增长763%。目前,新疆风光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突破1亿千瓦,位居全国前列。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第四批次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注册服务指南》有关规定,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5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第一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9号)和《新疆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服务指南》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4月第一批市场注销电力用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第一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变更等情况信息披露。4月第一批在电力交易平台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共计158户,4月第一批电力用户名称变更用户共计11户,4月第一批营销户号及用电单元信息变更用户2276户,经公示无异议后新增的用户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售电公司2025年年度信息披露情况的公示。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13号)的要求,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3月第二批电力用户注销生效结果的公告。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9号)和《新疆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服务指南》有关规定,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日对3月第二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