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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2022-11-30 13:54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键词:垃圾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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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1】74号、泉发改审【20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18857.6259万元(含暂列金890万元)。总建筑面积32275.32m2,其中综合主厂房23460.75m2、综合水泵房670.23m2、油库油泵房31.36m2、渗沥液及生产废水处理站3022.52m2、飞灰暂存间536m2、大件垃圾处理车间1032.4m2、综合楼3480.46m2、门卫及地磅房41.6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构筑物,其中包括桩基工程、主厂房、上料坡道、冷却塔、综合水泵房、工业消防水池及净水站、油库油泵房、烟囱、氨水罐区、渗沥液及生产废水处理站、飞灰暂存间、大件垃圾处理车间、综合楼、门卫及地磅房、地磅、初期雨水池、钢结构及金属围护结构(结构总长84.0m,宽55.8m,高跨部分标高49.6m,低跨部分标高43.7m,跨度26.45m)、厂区内沥青道路、围栏、飞灰填埋场、给水工程、消防喷淋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空调冷凝结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暖通工程(不含分体空调设备)、室外给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雨污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防雷接地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且单跨跨度大于39 米的建筑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18857.6259万元(含暂列金89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18857.6259万元(含暂列金89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85762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05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电子保函形式;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闽建筑【2022】4号);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其中一个账号)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账号:1408017119022078718。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永建招字[2022]176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邮编: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电话:0595-23882759,传真: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fjycwyh@163.com

电话:27196988,传真:0595-27196988

联 系 人:王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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