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方案指出,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
鼓励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除优先发电之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新能源市场化方案另行印发。
为适应现货市场结算要求,实现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分别组织交易,中长期批发交易分时段申报电量形成分段电力曲线,汇总后形成完整曲线。结合陕西电网现有峰平谷时段划分及新能源发电特性,2023年年度交易暂定按照每日6至8个时段划分,其中2-6月、9-11月等常规月份为6个时段,其他月份考虑尖峰负荷因素,1、12月为7个时段,7、8月为8个时段。月度、月内交易时段划分根据现货市场运行需要设置,力争达到24个时段。
燃煤发电企业在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中申报的平段报价按照国家规定的燃煤基准价±20%的浮动范围进行限制,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22〕2137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了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和分时段签约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省内各电力市场主体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锁定全年发用电计划基本盘,稳定价格预期,保障电力供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委结合陕西电力运行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编制完成《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西北监能市场〔2020〕10号)、《陕西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临时补充规定》(陕电交易〔2021〕23号)等相关要求,稳妥有序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市场兜底保障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规范有序组织中长期交易,切实落实高比例签约和分时段签约。引导省内市场主体通过中长期市场签约,锁定全年发用电计划基本盘,稳定价格预期,确保电价疏导到位,合同履约到位,保障电力供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持续完善中长期交易连续运营体系。按照“年度交易为主,月度、月内交易为辅”的原则,优化“年度+月度+月内”交易组织时序,缩短交易周期,加大交易频次,不断深化中长期交易连续运营。
(三)统筹做好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提升交易组织质效,开通零售市场,实现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解耦运行,全面开展中长期分时段带曲线交易,做好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
二、市场主体及相关要求
(一)市场主体
1. 电力用户。符合市场化交易准入条件并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2021年11月-2022年10月实际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交易,或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实际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只可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2. 发电企业。交易组织前投入商业运营且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符合市场化交易准入条件、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发电企业。
3. 售电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并公示无异议的、且已按规定递交履约保函(保险)的售电公司。
(二)相关要求
1. 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
2. 鼓励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除优先发电之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新能源市场化方案另行印发。
3. 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用户可自愿参与交易。其中,2022年12月31日以前并网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2023年4月及以后的用电量直接通过市场交易购买;2022年12月31日以后并网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自并网运行日起第4个完整月及以后的用电量直接通过市场交易购买。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市场。
4. 参与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需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其中参与年度交易的市场主体需在2022年11月23日前完成注册。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可在注册完成后参与后续批次组织的交易。
5. 市场化电力用户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月内合同签订,保障全年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90%;燃煤发电企业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发电量的80%,月度及以上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发电量的90%。
三、交易品种及相关要求
(一)交易品种
2023年开展的市场化交易品种有: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零售合同回购交易。
1. 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挂牌、集中竞价、滚动撮合)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交易。
2.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为减少交易执行偏差,相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间互相转让交易合同电量,即发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之间可以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燃煤发电与新能源发电之间暂不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3. 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通过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来调整处理月度发电计划与实际上网电量存在的偏差,具有调节能力的机组按照“报价不报量”方式参与上下调报价。
4. 零售合同回购交易。若零售市场主体预测已签订零售合同电量大于实际需求时,可通过双边协商对已经形成的合同进行回购,双方净合同电量为原合同电量减去回购电量。
以年度(多月)为周期开展的交易,执行期为次年1-12月或者交易月次月至当年12月;以月度为周期开展的交易,执行期为次月整月。以月内为周期开展的交易,执行期为交易约定起始执行日至月底。
(二)相关要求
1. 为适应现货市场结算要求,实现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分别组织交易,中长期批发交易分时段申报电量形成分段电力曲线,汇总后形成完整曲线。结合陕西电网现有峰平谷时段划分及新能源发电特性,2023年年度交易暂定按照每日6至8个时段划分,其中2-6月、9-11月等常规月份为6个时段,其他月份考虑尖峰负荷因素,1、12月为7个时段,7、8月为8个时段。月度、月内交易时段划分根据现货市场运行需要设置,力争达到24个时段。
2. 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发、用电情况,通过电力直接交易(增量)、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等调整交易电量和交易曲线。
3. 为保障市场稳定,现货市场结算电量原则上不超过同一周期全部交易电量的10%。
四、交易安排
(一)批发市场
1. 年度(多月)交易安排
在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开展2023年年度直接交易,根据用户需要适时开展多月交易。年度(多月)交易合同必须明确分月电量和电力曲线。
2. 月度交易安排
每月集中开展年度合同分月电量调整。合同购售双方在自主协商一致、不改变全年交易电量情况下,调整年度(多月)直接交易合同中次月至12月份的分月电量及电力曲线。现货结算试运行前,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后,调整试结算期间的电量和电力曲线。
每月组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开展月度集中交易,交易曲线按典型曲线或分段出清形成。
每月在发电企业之间、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之间组织次月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3. 月内交易安排
月内组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开展挂牌或滚动撮合交易,市场主体根据当月新增交易需求挂牌、摘牌。发电企业根据剩余发电能力挂牌(明确电量、电价、曲线)或者直接摘牌,售电公司(批发用户)根据相应剩余购电需求挂牌(明确电量、电价、曲线)或直接摘牌,成交电量纳入当月电量统一结算。
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按照D日(交易日)申报D+3日至本月底时间内的电量进行连续滚动交易,其中试结算周期内按日出清交易结果,并将日出清结果纳入结算。
月内组织发电企业之间、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之间开展当月尚未执行合同的转让交易。
月内组织当月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具体要求见《陕西电力市场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机制及对应结算实施细则(2022年7月修订版)》。
(二)零售市场
1. 年度(多月)交易安排
在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年度交易。
2. 月度交易安排
零售用户每月18日前,在与售电公司协商一致情况下,可通过交易平台更新零售合同中的次月及后续月份分月合同电量,总合同电量应保持不变。
3. 月内交易安排
零售用户当月用电需求如需调整的,在与售电公司协商一致情况下,每月20日前可通过交易平台,申请对相关零售合同进行月内合同电量增购或回购。同一次交易中,零售用户不能同时选择进行合同电量增购和回购。累计回购交易电量不得超过原分月合同电量。
零售市场交易具体要求按照《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执行。
以上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均由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交易时间和要求以交易公告为准。
五、价格机制
1. 燃煤发电企业在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中申报的平段报价按照国家规定的燃煤基准价±20%的浮动范围进行限制,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2.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到户用电价格由市场化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含线损、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市场化交易价格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输配电价格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市场化交易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以双边协商方式形成市场化交易价格后,如因燃料、产品成本变动等原因需调整合同价格的,经购售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达成新的合同价格,提交至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在次月及以后执行。
六、计量结算与合同偏差处理
市场化交易采用“照付不议、偏差结算”机制,依据合同分月电量和月度实际发、用电量进行电能量和偏差结算,月结月清。
所有批发市场形成的合同电量按照“照付不议”原则进行结算,发电企业市场化合同与实际上网电量的偏差电量采用上下调预挂牌机制处理,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市场化合同与用户实际用电量的偏差电量按照《陕西电力市场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机制及对应结算实施细则(2022年7月修订版)》和《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执行。零售用户结算参照《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执行。
七、保障措施
1.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会同西北能源监管局对交易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2. 电网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公司要做好市场化电力用户的供电服务和电力可靠供应,确保电网运行安全。严格落实本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则要求,做好面向用户的宣贯工作,引导10千伏及以上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市场准入条件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22〕1376号),核查经营区内工商业电力用户是否符合交易准入条件。
3.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则落实电力市场化改革和中长期合同签订相关要求,加快完善交易平台功能,深化中长期交易连续运营,提升交易结算质效,做好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做好与现货交易的街接。面向市场主体加强政策方案、交易规则的宣贯培训,特别是针对分时段交易、零售市场、偏差结算、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等内容组织开展专场培训,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
4. 各类市场主体要认真学习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和陕西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及相关规则,积极参加电网企业及交易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按照交易公告要求进行交易申报。
5. 在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或变化时,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要依据最新政策,调整后续电力市场化交易组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回复了人大代表关于“两高”项目源头防控、实施光储充一体化工程、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建议。重庆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推动市内能源结构优化,强化市内可再生能源资源挖潜开发,持续开展电网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积极支持光储充一体化工程在“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9日,辽宁发改委印发《辽宁省2025年第三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风光项目建设规模8.35GW,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据悉,辽宁发改委2025年以来已连续发布三批风光项目开发方案,总规模达25.95GW,其中风电共17.55GW、光伏共8.4GW
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72%,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下降4.58%,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37.96%,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9.55%,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上升3.82%,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下降24.30%,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下降74.25%。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加快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示范项目,重点布局园区级万卡集群以上算力规模。到2027年,在阿坝、甘孜、凉山、雅安、攀枝花(以下简称“三州两市”)等区域,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论证研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监管内容涉及市场运营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情况、市场公平竞争情况、信息披露及报送情况以及其他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其中提到,重点关注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具体
4月30日,江苏分时电价新政颁布。靴子落地,一时让整个工商业储能圈躁动。最大争论在于,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计价基础从下游“到户电价”调整为上游“用户购电价”,尽管浮动比例提高,但峰谷/平谷价差缩小,进而削弱了工商业储能的套利空间。虽然有征求意见稿“打预防针”,但正式落地让“收回成命”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浙江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东阳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出,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5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8亿方左右。新增公共充电设施30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46.4亿
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4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4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情如下:
在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ESIE2025)上,固德威副总裁王英歌系统阐释企业战略,彰显新能源企业绿色转型的先锋力量。随着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逐年提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正在加速构建。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
光阴荏苒,时光如梭。2025年,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迎来十周年。(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赵克斌)2017年,甘肃成为全国首批8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之一;2024年,甘肃成为全国第四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今年4月底,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连续不间断结算运行整四年。回头看,把新能
2025年4月23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售电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自主注销的公告。售电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初始注册地为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该企业自愿申请注销售电业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文件要求,首都电力交易中心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顶层设计落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增添“稳定器”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许传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以下简称《规则》),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优化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甘肃风光资源富集。近年来,甘肃省紧抓机遇,发挥“风光”无限的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扎实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立足西北电网“总枢纽”、西电东送“主通道”、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重基地”发展定位,以创新为驱动,以技术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黑龙江省跨区跨省电力电量交换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全年,黑龙江省省间联络线计划电量121.73亿千瓦时,实际完成134.14亿千瓦时。其中跨省中长期交易112.15亿千瓦时,实际完成124.53亿千瓦时;省间现货交易9.55亿千瓦时。2024年全年,省间联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共同构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三个主要交易品种,标志着三大交易品种的规则顶层设计基本建立。通知提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数字化监管工作,华中能源监管局近期组织召开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各电力调度机构介绍了一季度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通知》印发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答:电力辅助服务是指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发用两侧主体提供的系统调节服务,是保持系统稳定
4月23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辽宁省5月月度双边交易出清结果,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获得交易电量3465万千瓦时,交易价格435元/兆瓦时,高出辽宁省煤电基准价16%。此次交易为该厂首次获得月度双边交易电量,有效增加月度中长期持仓,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助力赋能。
2025年4月16日,恰逢湖北现货长周期运行一周年。过去的一年,湖北市场所有主体以质定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稳中求进,添绿创新,勇立潮头,保“价”护航,为“爱”发电。(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叶坤)本文将介绍湖北电力市场过去一年的近况,并结合一季度现货运行态势,研判市场发展趋势,针
2025年5月月度交易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开展5月的绝对价格月度交易。交易品种有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绿电双边协商、绿电集中交易、跨省外送电交易等;5月份总用电需求电报电量为345.79亿千瓦时,月度交易需求为113.15亿千瓦时,占总申报需求电量的32.72%。交易简概1双边协商交易
4月20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精神,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经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已常态开展的连续调电试运行基础上,计划于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出现气候异常等特殊情况时,以保障电力有序供应、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为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恢复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公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因未响应申报而不符合持续满足注册条件要求、陕煤电力河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因连续12个月以上未在陕西电力市场进行实际交易被暂停交易资格。现上述2家售电公司已完成持续满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7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入市发电企业下网用电注册入市工作的通知,仍有118户已核对档案的下网用电户号尚未完成注册、123户下网用电户号尚未完成档案核对。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公示公告,对2家售电公司注册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出的有效异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陕西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给予课题20万元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详情如下:关于征集陕西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陕西省新能源上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9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受理注册的公示公告。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陕西天源盛合售电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暂停部分售电公司在陕西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涉及28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
3月28日,±500千伏德阳—宝鸡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累计交换电量达2039亿千瓦时,通过跨区电力交换,累计替代发电用煤652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9亿吨。德宝直流工程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支援四川灾后恢复重建、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也是国内第一个实现远距离、大功率直流输电自主设计、制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推进入市发电企业下网用电参与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入市发电企业10千伏及以上下网用电量应于2025年6月份全部进入市场。通知中提到,相关发电企业按照附件核查,完整、准确填报对应下网用电户号、户名等信息,4月2日前邮件反馈至陕西电力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5年版),包括622家单位,其中新进单位77家,退出单位97家。详情如下: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5年版)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省节能中心,各重点用能单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