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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积极运用电价政策 稳市场主体助力新能源加快发展

2022-12-29 10:00来源:河北省发改委关键词:电价分时电价河北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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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惠企解难纾困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电价政策调节作用,释放政策红利,推出一套稳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新能源发展的组合拳,惠企成效明显,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得到加强,新能源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一、施策纾困,实施阶段性电价优惠政策

稳市场主体就是稳经济基本盘,今年受疫情反复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由于中小微企业承载灵活就业人员众多,其活跃度也是众多城市“烟火气”的景气指数。为此,省发展改革委针对中小微企业市场主体数量众多、用电量不大的特点,率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6月1日——12月31日)降低用电成本的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探索代理购电模式下电费补贴政策的可行方式,将电网企业保障收购的电量作为中小微企业的购电来源,中小微企业的购电价格统一锁定至基准价,最大限度降低了用能成本。此政策执行范围更广,电网代理购电中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全部纳入优惠范围,惠及我省362.95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当于一次惠及了80%以上的市场主体。优惠力度更大,小微企业用电价格基本与原目录电价水平相当,整体降幅达到10%,累计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9.6亿元。优惠政策直接通过用户电费环节进行体现,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有效避免了之前传导链条长、中间环节多、远水难解近渴的弊端,实实在在降低了小微企业用电成本,保障广大市场主体减负前行,实现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

二、重拳出击,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

近年来,转供电环节乱加价、乱收费的现象一直屡禁不止,终端用户用电成本居高不下,成为行业规范治理的一个顽疾。特别是去年底国家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部分转供电主体借市场化改革之机随意加价,不仅对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造成困扰,更是加重了转供电终端用户用电负担。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省政府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都要求“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为此省发展改革委广泛调研、听取意见,既面向转供电主体、转供电终端用户等利益群体,也面向电网企业、市场监管局等政策实施相关方。谋定后动,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一是明确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形成方式,确保转供电环节价格构成更加清晰;二是明确供电主体运行维护费用解决方式,保障了转供电主体合理利益;三是明确终端用户电价公示方式,实现了终端用户价格公开透明,也为政策有效落地、价格检查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通过这套组合拳,转供电随意加价、不合理加价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从源头上杜绝了转供电主体加价的可能性,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市场主体的权益,做到市场主体应享尽享。据测算,年可减轻终端用户用电负担40亿元左右。较好地体现了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的有关要求,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肯定。

三、积极跑办,力促国家出台新型储能发展支持政策

张家口是国务院批复的唯一一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张家口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是目前世界单机规模最大、效率最高的新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由于目前国家对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没有明确的电价政策,仅靠市场运营,短期难以回收成本,也不利于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省发展改革委以推动行业发展为己任,将争取压缩空气储能电价政策作为重大跑办事项,委领导带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专题汇报,提出参照抽水蓄能项目电价政策模式,对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重点项目先行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政策建议,将张家口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纳入示范项目支持范围。根据国家政策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及时明确了张北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临时电价政策,9月29日,张家口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临时电价政策的出台是对新型储能项目营运模式的大胆尝试,对于推动我国能源革命加快新能源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10月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并网发电”进行专题报道,引发巨大反响。

四、及时跟进,完善促进新能源协调发展电价政策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省可再生能源新增并网装机1253.2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7116.5万千瓦。到“十四五”末预计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有望达到1140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60% 。随着我省可再生能源规模逐步增大,新能源消纳问题日趋严重。为进一步支持推动新能源协调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多方就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以价格杠杆手段在鼓励新型储能加快发展的同时,为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又引导负荷向新能源大发时段进行转移、促进新能源消纳。以河北南网为试点,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将之前峰谷价差50%进一步拉大至70%,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新型储能的利润空间得到保障,可促进其加快发展。同时为引导用户主动削峰填谷,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运行,率先按照“供给曲线”重新划分峰谷时段,在华北地区首次设置“日间低谷时段”,将新能源消纳压力较大的午后时段由峰段优化为谷段,用户可最大程度释放用电潜能,缓解新能源弃电限电压力。根据省电力公司测算,此项政策实施后,通过优化峰谷时段划分,预计可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近100万千瓦;通过拉大峰谷价差,可激活用户侧近500万千瓦规划储能投入使用,通过价格政策激发用户自发配置电化学储能系统,保障储能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我省新能源消纳,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巨大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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