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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风电4500万千瓦!山东省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12-29 10:1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山东风电碳达峰碳中和风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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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

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动铁路向重要货源地延伸。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公路与铁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共用线位。推进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适宜河段复航。加快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建设,提升绿色建设施工水平,推动老旧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完善充电桩、LNG加注站、加氢站等设施。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推广零碳服务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2.深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引导大宗货物采用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运输方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出行比例,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达到70%以上,全省80%以上的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3.促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各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在济南、青岛、潍坊、济宁、聊城、滨州等市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的运行。发展智能交通,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实施港口岸电改造工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营运车辆、船舶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降低10%、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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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促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完善省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技术,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亿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3.扎实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4.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废钢、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再生资源产品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发挥科研机构作用,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鼓励相关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发共享。成立山东省绿色技术银行,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打造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成立山东能源科技创新联盟,举办能源科技高端论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评估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2.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支持科研单位在气候变化成因、生态系统碳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基础材料研究。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

3.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实行“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磁悬浮冷媒压缩机、CCUS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攻克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技术短板。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更新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开展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一体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对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中央驻鲁高校和省属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海洋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实施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策略。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大力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鲁中南和鲁东山地丘陵区两大生态屏障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通过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等措施,修复退化湿地,增强固碳能力。到203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3.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推进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全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家底调查,完善海洋碳汇监测系统。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海洋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实现路径,推动海洋碳汇开发利用。(责任单位: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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