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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招标丨10年削峰收益4.5亿元!中国电信浙江储能备电服务招标!

2022-12-30 11:31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储能招标储能系统储能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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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29日,中国电信浙江储能备点重新开启招标,据了解该招标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全省引进蓄电池削峰储能系统,提供铅酸/铅碳电池储能降费合作服务,总储能容量244.506MWh,浙江电信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作方对削峰储能收益进行分成。10年削峰储能收益总金额约为4.59亿元(含税),其中合作方削峰储能收益分成总金额约为4.167亿元(含税)。

据了解,原招标要求有效投标人数量≥3,选取两家中标分别享有56.13%和43.87%的份额,而此次招标新增了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2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1家中标所有份额。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2年智慧削峰储能备电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全省引进蓄电池削峰储能系统,提供铅酸/铅碳电池储能降费合作服务(交钥匙工程方式),总电池容量约244506KWH,其中自错峰型2402个站点,电池容量149377KWH;开关电源更换型1856个站点,电池容量95129KWH,具体站点数量及电池容量以下达的站点建设任务书为准;由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作方进行投资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方案设计、硬件设备供货及安装调测(所有材料全包模式)、调试运行、远程组网、服务期内的故障抢修、日常运营与维护服务等),浙江电信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作方对削峰储能收益进行分成。10年削峰储能收益总金额约为4.59亿元(含税),其中合作方削峰储能收益分成总金额约为4.167亿元(含税)。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下所有蓄电池削峰储能系统收益分享期到期后90日止。本项目下的储能系统站点建设任务书发出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运营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0006.png

1.3储能系统分享期:【每套蓄电池削峰储能系统的收益分享期为10年】。

1.4削峰储能系统站点单点工期:【削峰储能系统站点建设任务书下达后1个月内完成勘察确定改造方案,方案确定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验收。】

1.5服务地点:浙江(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投标人削峰储能收益分成比例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0007.png

已建储能系统拆迁搬运费最高限价以报价表为准,详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为准。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削峰储能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削峰储能系统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2.1.4本次招标削峰储能系统主要产品(蓄电池、开关电源、BMS)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供相应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如生产商为联合体成员,可无需提供)。

(2)同一蓄电池品牌至多允许2家投标人投标(含生产商),如出现同一品牌有3家及以上投标人投标(含生产商),则否决该品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如下:

A.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个,其中至少包括削峰储能系统服务商和削峰储能系统生产商或代理商,并明确分工。

B.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D.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

E.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F.合同履约过程中联合体某一成员因自身原因无法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继续履行义务的,该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内其他成员继承;如因联合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已投入储能系统的运营服务及新储能系统的建设,则乙方已投入储能系统的使用权及后续相关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且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2年智慧削峰储能备电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ITCC-ZJ22CT0101028(重)),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后甲方有权对相关系统进行处置。

2.1.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生产商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铅酸/铅炭电池储能系统的销售/能源管理业绩,累计规模要求:容量10MWH及以上或(投资)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1.8本次招标削峰储能系统主要产品(包括蓄电池、开关电源)须具备CMA或CNAS相关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并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1.9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品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测试。

2.1.10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承诺如下:

(1)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不存在且在合作期间内也不会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合同削峰储能收益总分成金额10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投标人需持续落实国家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3)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如自行实施,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如对上述部分进行专业分包,则需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符合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人)。

(4)投标人负责申请国家相关储能政策补贴,政策补贴明确要求由项目方(招标人)申请的除外。

2.1.11投标人应满足关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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