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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意见反馈

2023-01-05 08:46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键词:电力市场化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北京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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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印发北京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详情如下:

关于对《关于印发北京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印发北京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6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建议调节系数U1、U2分段设置以留出缓冲,比如超用/少用电量不足5%的部分,U1、U2取1,超出5%部分再按1.1、0.9进行考核”等偏差调节系数的意见建议,部分采纳。理由:结合北京实际,2023年调节系数U1暂定1.05,U2暂定0.95,后期将根据市场交易情况,适时调整。

针对“建议绿电交易也可采用不同模式约定购售电服务价格”的意见建议,部分采纳。理由:考虑交易平台功能的实际情况,绿色电力交易暂按固定服务费模式约定购售电服务价格,适时增加其他模式零售结算套餐。

针对“建议2023年北京市采用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方式开展分时段电力中长期交易。交易周期包含年度、季度、月度等”的意见建议,未采纳。理由:2023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周期包含年度、月度、月内等,1个自然月的交易频次达四次,考虑到北京市场实际,暂不开展季度交易。

针对“《北京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中第四章第一段中请明确京津唐域外电厂上网电价浮动范围计算方法”的意见建议,未采纳。理由:关于价格方面的内容,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针对“希望北京市可以采用天津、冀北等地区的相关交易模式将年度、月度电力交易中一定比例的电量优先划分给‘点对网’电厂”的意见建议,未采纳。理由:天津、冀北地区确定分电比例的电厂属于地区管辖电厂,而“点对网”电厂未纳入北京市管理范畴,划分比例缺少支撑依据。

针对“建议北京市2023年电力交易中发电侧的交易采用分时段报量、分时段报价方式”的意见建议,未采纳。理由:目前,国家及我市关于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的文件尚未发布,为稳妥推进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结合我市实际,经商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我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分时段签约政策继续与2022年保持一致。

针对“建议零售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的售电公司签约绿电和火电合同”的意见建议,未采纳。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明确,“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

针对建议明确偏差结算具体的执行、结算或操作流程以及希望能够尽快出具2023年交易结算说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分采纳。理由:建议事项已在《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2023年)》和《北京地区2023年市场化直接交易结算指引》里明确。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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