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我国新能源产业应对国际风险和挑战的对策
董晓宇
(中关村发展集团资深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新能源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实现能源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经过近十年来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产业的领跑者,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先发优势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当前在世纪疫情、俄乌地缘政治冲突、极端气候等叠加因素的冲击下,全球经济开始滑入增速急剧放缓的衰退周期。新能源产业发展来自国际的风险和挑战增多,如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的方针,应客观认识新能源产业国际风险挑战的特点和外在表现,积极发挥政府、市场、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协同作用,因势施策、合理应对,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抢抓战略机遇期、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策略参考。
一、近十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成就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我国新能源产业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赢得发展优势、争得世界领先地位的必然要求。我们既要看到新能源产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要看到危及安全的各种风险挑战,正确处理好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关系。从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成就来看,近十年来新能源领域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和重大成就,可以概括为“一升一降三增强”:
一是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随着材料与制造技术的不断突破,2020年规模化生产的单晶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已达22.8%,比2016年提高将近3个百分点;隆基股份单晶双面N型TOPCon电池转换效率创造了25.21%的世界纪录;在异质结等高效晶硅电池技术、钙钛矿电池等前沿技术研发上不断取得突破。风电领域紧跟全球风电机组向大型化、定制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陆上风电高塔、柔塔和混塔等型式现已步入商业化应用阶段,单机容量已达6兆瓦级,叶轮直径达191米;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近十年提高了两倍,纯电动主流车型续驶里程已经超过500千米。
二是制造成本大幅下降。我国已具备完备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不断下降,风电、光伏发电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动力电池成本下降80%,光伏电池十年来成本下降超过90%。随着异质结等新型电池技术和风机大型化的快速发展,未来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仍将持续下降,高效率、高质量和低成本将极大促进新能源的更大范围应用。
三是产业国际地位持续增强。截至2021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3.06亿千瓦、风电累计装机容量3.28亿千瓦,分别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2.9%和13.8%。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风电累计装机分别连续7年、12年稳居全球首位,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2639万千瓦,跃居世界第一。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连续17年和4年位列全球第一。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四是企业实力明显增强。2020年全球前十名光伏组件、裂变器制造商中,中国分别有八家和七家企业入围。在全球排名前十名的风电装备制造企业中有6家是中国企业。我国从事新能源产业的上市公司已达到182家,其中市值超过千亿的有7家,市值在500亿元到1000亿元的企业有12家,涌现出宁德时代,隆基绿能、比亚迪、亿纬锂能、阳光电源等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
五是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增强。新能源汽车方面,在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等关键环节,建立了结构完整、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光伏方面,已形成涵盖高纯硅材料、硅锭、硅片、硅片辅料等全球最完善的光伏制造产业链,技术自主可控,具有稳定的生产和制造能力。风电方面,已形成较为完备的风机制造产业链,过去两年来中国风电制造产能和产量均实现大幅增长,技术快速迭代,成本进一步降低,为参与海外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外部风险
我国新能源产业成就斐然,但也要看到目前仍存在着创新不足、政策依赖度大、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在当前国际能源市场动荡不安的情况下,我国新能源产业面对来自国际上“大院小墙”的技术封锁及“脱钩断链”的市场围堵,总体来看外部风险大于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表现为技术封锁风险、资源控制和原料垄断风险、市场排挤脆弱性风险、规则标准制约性风险等。
(一)“卡脖子”核心技术封锁风险
我国新能源产业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在工程科技领域具备了相对技术优势,部分已达到或接近世界领先水平,但在高端新能源材料领域,我国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光伏胶膜的核心原材料之一聚烯烃弹性体(POE)全部依赖进口;高性能硅碳负极、高端隔膜材料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氢燃料电池方面还存在着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碳纸以及储氢材料等关键材料的“卡脖子”问题。新能源汽车行业芯片短缺仍然是制约发展最大的瓶颈之一。近年来受地缘政治的影响,发达国家对我国需要的核心技术进行封锁,依赖引进技术提升国内新能源行业水平的模式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资源端控制和原料垄断风险
我国新能源产业是典型的“中国制造、世界市场”,在原料资源供给端,我国新能源产业家底薄弱、内供不足。镍、钴、铜、铝、锰、铬、锆、铍、铂族金属等资源储量全球占比不足5%,锂仅占7%。境外资源分布和生产又高度集中,上述资源储量和产量前三位的国家全球占比超60%。我国未来对锂等稀有矿物质的需求将继续飙升,风能、太阳能和电池技术将继续面临越来越多的供应链障碍。未来新能源矿产资源高度集中的资源大国或将成为新的地缘政治热点,我国将面临境外供应风险加剧、国际能源治理体系不利等诸多挑战。
(三)国际市场排挤的脆弱性风险
在市场销售端,我国风电、光伏、储能、新能源车全产业链飞跃式发展,相关产品在海外市场竞争力快速提升。在光伏领域,目前全球75%~80%的光伏电池产能来自中国,到2025年,中国的光伏产业链将占据全球95%的产能。在风电制造领域,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装备制造业基地,风机产量占全球50%以上。我国新能源产业在海外市场的高占有率表面看是好事,但高度依赖国外市场又表现出很大的脆弱性,地缘政治、经济制裁、贸易规制等因素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国内企业在境外的无序和低价竞争,以及产能过剩等问题。
(四)标准、规则等制约性风险
我国新能源产业的技术标准、产品检测、碳排放测算、认证等体系还不完善,没有形成支撑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新能源产品出口的国内行业标准未安全与国际标准接轨,而西方国家掌握着标准和认证的话语权,增加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限制性风险。新能源企业“走出去”还涉及所在国的政府许可,包括投资许可、环境许可、建设许可、并网许可、商业运营许可等。美国炮制的国民清单、军工企业清单等对我国企业自由交易或将造成一定限制。
三、我国新能源产业安全形势与面临的挑战
当前全球能源危机对能源绿色转型的路径和碳中和的目标产生了极大影响,新能源是否能够如设定路线成为传统能源的替代能源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能源安全议题的讨论重心逐步从传统能源转向新能源。
(一)供应端结盟和“去市场化”趋势加剧
新能源矿产资源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我国国内资源禀赋不足,锂、钴、镍等矿石进口依存度分别高达80%、97%及80%。据国际能源署2021年发布的报告,预计2040年全球锂、钴、镍等需求将比2020年增加6倍,加之地缘战略思维兴起,未来围绕新能源矿产的全球布局和竞争将愈演愈烈。南美阿根廷、玻利维亚和智利“锂三角”国家正推动建立一个“锂矿行业的石油输出国组织”,意欲结盟主宰国际市场锂矿定价权。其他几个锂资源丰富的国家也在采取动作,墨西哥通过锂资源国有化法案、成立国有化公司;加拿大工业部要求三家中国锂矿公司剥离其在加拿大关键矿产公司投资。此外,资源国在供应链实施“去市场化”手段,要求60%以上的在建矿山与中下游签署包销协议,并要求产品仅在特定地区消化,这些举措进一步削弱供给弹性、大幅减少可流向市场的资源数量,增加了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贸易保护政策干扰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
美国直接推出产业政策,其公布的总金额为4300亿美元的《通胀削减法案》中,有3690亿美元名义上是用于保护气候变化,但实际上是拟对美国本土制造的锂电、光伏等新能源产品进行高比例现金补贴或税收优惠补贴,前提是汽车必须在美国和北美地区进行总装,而且所使用的电池及制造电池的原材料均应来自北美地区。同时美国与其“可信任友好国家”间构建供应链合作和贸易关系,干扰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
(三)碳关税、碳壁垒影响中国产品海外竞争
全球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碳中和计划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革命加速兴起,高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和低碳排放要求将成为国际经贸规则的重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还将面临国际绿色壁垒的影响。美国近年来持续对中国大陆锂电、光伏产品征收关税。欧盟也步其后尘,祭起碳关税大旗,该机制将于2023年10月起试运行,2026年全面实施,锁定的行业包括电力及钢铁、铝等高碳排放和高能源消耗的行业,未来这些进口产品要符合欧盟气候标准,加大中国企业新能源产品的出口难度;同时,欧洲呼吁建立本土锂电池及光伏制造产能,针对锂电池碳足迹、可持续性等提出要求构建“碳壁垒”。部分新兴市场国家如印度、印尼等也采取跟随策略,印度通过抬高基础进口关税、执行产品采购白名单等形式变相将中国光伏组件产品排除在印度市场之外;印尼未来或凭借本地镍资源优势对镍产品出口征收关税,提升直接出口的交易成本以推动本土产业链建立。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应对策略
我国新能源产业具备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优势、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产业齐全的配套优势,在提高发展经济性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国际竞争的安全性。需从提升产业战略定位、落实产业激励政策、加强产业协同、降低对外依存度、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提升技术自立自强等方面重点发力,加快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一)提升新能源产业链战略定位,落实落地激励政策
新能源产业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具有投资拉动能力强、就业吸附规模大等特点,能够带动装备制造业及其他行业领域共同形成规模庞大的产业集群和区域增长极。应进一步将新能源产业链确定为战略性全局性重点产业链,放到更加优先发展的地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并把新能源作为新的增长引擎之一。近两年我国推动碳中和、能源绿色转型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强,形成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全国各省市也相继提出新能源方面的具体规划目标和相应政策,全面推动实现能源绿色转型。目前,“十四五”时期即将过半,应重点抓好财税、人才、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建议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安全指数,将新能源对外依存度、核心技术自给能力、市场定价权、企业竞争力等作为主要指标,强化对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潜在风险。
(二)推动全球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降低对外依存度
新能源产业发展所需的矿产资源具有高度稀缺性和垄断性,未来发展需求还会急剧增加。我国新能源企业要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构建国内资源配置和国际资源配置“双轮驱动”的格局。一方面要通过循环利用、技术创新等手段减少资源消耗,同时要选择可替代资源,如宁德时代通过钠离子电池替代锂离子电池已取得极大成功,提高了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后备潜力;另一方面还要深化国家间合作,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基础原材料的探矿和开采储备,加大在全球进行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综合权衡新能源产业链在国内和海外建厂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可因势利导向东南亚等地转移产能,规避个别国家的贸易壁垒,提高中国企业在全球新能源产业链的掌控力。
(三)加强国企、民企产业链协同,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央企及地方国企是我国新能源基建领域的国家队、主力军,而在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又以民企见长,国企、民企在产业链上的协同合作具有极大的潜力。近年来中央企业推动实施的现代产业链链长行动计划,就是非常好的抓手。在共同开辟新能源产业海外市场方面,加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高效协同,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优势互补,布局产能合作网络。同时,还应发挥国有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之间的横向协同。近期央企在新能源方面的专业化整合就是很好的方向,有利于实现新能源发展从规模扩张向专业化、集约化转变,对于更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效率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民营企业之间可在原材料布局上通过上下游联动实现互补短板。
(四)扩大新能源制度型开放,提升国际合作水平
我国新能源产业链综合能力已经达到全球领先水平,为积极应对外部的各种挑战,需要新能源领域加快实现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推动在制度层面的国际交流和对话,解决贸易争端、贸易制裁等问题。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的整合力量,加快加强新能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接轨国际标准、规则和普适方法,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高度融入国际能源一体化产业链供应链,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推进建立国际合作新模式。
(五)加快重大核心技术突破,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我国新能源产业的核心技术仍有待突破,关键零部件还面临“卡脖子”问题。在高比能量电池、高安全电池、长寿命电池方面仍需加大研发力度;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等关键技术相较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缼芯少魂”的芯片、自动控制系统短板更为致命。应依托能源领域优势企业布局设立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整合产学研用科技力量,联合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锻造新能源关键技术长板,大幅提升新能源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有效防范产业链关键环节风险。加强新能源产业前瞻技术的战略性研究,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和早期市场培育,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的技术生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是继1439号文后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再一次升华与深化,能够有效解决消纳困难、资源错配等问题,从而
破解新能源汽车“顽疾”今年以来,随着比亚迪、小鹏、小米、尊界等品牌,相继发布搭载5C-10C超快充电池及技术的新车型,整车充电时间从“小时级”缩短至“分钟级”,逼近燃油车加油速度,新能源汽车业正迎来一场补能效率“革命”。高端车型方面,近期新上市的小米SU7Ultra,电池快充能力达到5.2C;将于
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山西电网运行方式汇报会,总结2024年山西电网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山西电力系统运行主要特点、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风险,进一步明确提出做好电网风险管控工作建议和监管要求。山西能源监管办和山西省能源局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内各电力集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一、锚定战略引领,聚焦主业发展2024年,公司围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创新,强化一体化产业链优势,依托全球领先的应用创新能力,为全球客户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新材料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天眼查显示,3月14日中煤(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位于广西。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控股,控股比例为83%,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参股,参股比例为1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7日,滴滴送货、远程新能源商用车与惟有科技在四川南充联合举办“合资共创智领未来”战略合作发布会,宣布合资成立杭州行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此次合作以新能源商用车为核心,聚焦“智慧运力”生态创新,三方将深度融合滴滴的平台流量、远程的整车研发及惟有科技的运营服务优
近日,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权威媒体集中报道了我国首个渔业融合海上桩基固定式光伏项目——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即墨海上光伏项目")。该项目由电建新能源集团投资建设并运营,华晟承担814.9兆瓦高效异质结组件的核心供应任务,创新打造“渔业+光伏”立体开发模式。截至目前,华晟正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9日,氢沄(河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行领导,在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陪同下到访冀中能源装备集团石煤机公司,就氢能产业合作展开深入对接与交流。交流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听取了氢沄(河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概况、发展历程、产品研发规划、优势产品、
近日,湖南能源集团所属湖南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新能源”)成功签约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6.5GW风光新能源项目。根据准格尔旗政府印发的《准格尔旗新能源矿卡重卡替换燃油矿卡重卡三年行动方案》,到2026年6月,全旗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领域的10000辆燃油矿卡、60000辆燃油重
在“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产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近日,天合光能华南业务拓展经理罗肖,以《电力市场化时代-光储创新引领新能源高速发展》为主题,深度剖析了光储技术如何重塑能源格局,并揭示了行业突破性发展的关键路径,洞见新能源赛道的未来方向。市场化改革纵深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8日,交通运输部等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和《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其中显示,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其中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3月18日下午,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磊一行拜访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集团”),与河北建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米大斌进行深入交流,双方围绕深化战略合作、共推绿色低碳发展合作达成广泛共识。河北建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曹欣出席。吴磊对河北建投集团长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这无疑为我国经济迈上高质量发展开出了一剂“良方”。“内卷”是近年来最火的网络热词之一,“内卷”现象也几乎席卷到各
3月17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与英国能源安全与净零内阁大臣米利班德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第八次中英能源对话。双方围绕清洁能源技术、能源转型路径、能源安全、国际能源治理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王宏志表示,中英能源领域共同利益广泛,合作基础良好,愿与英方积极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推动
3月17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与英国能源安全与净零内阁大臣米利班德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第八次中英能源对话。双方围绕清洁能源技术、能源转型路径、能源安全、国际能源治理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王宏志表示,中英能源领域共同利益广泛,合作基础良好,愿与英方积极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推动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切实保障开放条件下的国家能源安全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司长魏晓威2024年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
3月12日,国家电投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丰在总部与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会谈。双方围绕进一步加强能源领域科技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济南市副市长谢堃参加会谈。于海田对国家电投集团长期以来在济产业布局及对济创新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济南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取得的成就及下一步推动能
3月1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5年第1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总结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帮扶工作。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军
3月12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江毅在集团总部与怒江州委书记洪维智举行会谈。中国华电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吴敬凯,怒江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文辉,怒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永铸参加会谈。江毅对洪维智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中国华电经营发展情况。江毅表示,中国华电深入学习
西门子能源将为沙特阿拉伯的Rumah2和Nairyah2两座联合循环发电站提供关键技术和设备,并提供为期25年的长期维护协议,订单总额为16亿美元。哈尔滨电气集团国际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商,将与西门子能源合作共同建设这一项目。Rumah2和Nairyah2两座电站装机容量均为1.8吉瓦,分别位于沙特西部和中部地
受美国政策不确定性和欧洲经济衰退的影响,能源转型分化迹象异常明显。这会引发一场全球性的倒退吗?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作者:范珊珊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上任第一天签署的六项与能源相关的行政命令——包括取消对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的限制以及退出《巴黎协定》,引发了人们对能源转型放缓的担忧
2024年,意大利光伏市场迎来显著增长,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8GW,同比增长30%。这一强劲的增长势头,也使得KEYEnergy这一欧洲第二大新能源展会人潮涌动。中来本次展出的阳台光伏,充分展现了NIWA组件在户用市场上的广泛适用性,成功吸引了客户的目光。同时,大版型高功率JW组件也以其卓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消费品工业集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对达到规定标准和规模要求的特色园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支持。引导现有各类产业和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向重点
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这标志着欧盟CBAM走完了全部立法程序,CBAM范围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氢等商品,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2023年10月1日CBAM开始试运行,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最近CBAM开始了首次报告,虽然只有小部分欧洲企业提交的报告符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俗称“碳关税”)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被纳入的行业产品在出口到欧盟国家时,需要提供碳排放数据,并为产品制造时产生的碳排放交税。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济萍指出,中国和欧盟都是世界主要的经济体之一,彼此之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来自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如商总会会长薛济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应对欧盟“碳关税”的建议》。去年10月,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目前已试运行近五个月。据欧洲议会官网消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欧盟碳边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如商总会会长薛济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应对欧盟“碳关税”的建议》。去年10月,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目前已试运行近五个月。据欧洲议会官网消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欧盟碳边
欧盟碳关税已经开始成为影响进出口的关键因素之一。(来源:能源新媒文|魏旭东国家能源集团战略规划部)2023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的碳关税机制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两年多之后,中欧贸易将受到这一政策的实质性影响。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担忧日益加深,碳关税作为一种环保手段被提出并逐渐得到实施。欧盟
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名单。名单包括: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路径研究、国际碳关税机制的趋势和影响研究、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研究等19个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公告2023年10月20日,我司在
10月1日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过渡期内,涉及到的第一批6个行业需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欧盟在此期间不征收任何费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是过渡期的第一个报告季度,报告需要在2024年1月底之前提交至CBAM过渡期登记处。11月13日下午,在第十五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绿色热能、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绿氢、电子燃料等等)环境权益如何实现?企业如何应对欧盟碳关税(CBAM)?在双碳和CBAM双重政策驱动下,生物能源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十四五、十五五”生物质能产业何去何从?这些行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将在2023年12月1日为您解疑答惑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于5月17日正式生效,尽管只是欧盟内部法律,但是其影响不亚于《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如果说《京都议定书》拉开了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的序幕,《巴黎协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责任与行动目标,那么CBAM则是构建了一种全新的责任体系,将减排责任传导至其他国
摘要:碳关税只是欧盟绿色贸易壁垒工具箱中的一个,打着应对气候危机幌子的各种俱乐部,其实是新的贸易联盟。在碳中和共识下,全球贸易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做了十几年外贸生意的朋友说,这两年外贸很不好做,形势大不如以前,很多订单做着做着就“飞了”。单看数据好像还不错,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