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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高质量监管 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业与能源”
一、积极进取,2022年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过去的一年,我们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能源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能源监管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集中体现在七个方面。
——我们坚持围绕中心,聚焦“国之大者”,以监管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全面开展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工作,保障绿色转型行稳致远。二是深入开展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综合监管,及时协调解决电煤合同履约突出矛盾,保障电煤供应平稳有序,稳住了电煤供应80%的基本盘。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多项重大活动保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完成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保电工作。四是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实现用电营商环境根本性改善。完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目标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三零”“三省”服务,居民用户可以“刷脸办电”,企业用户能够“一证办电”,三年来累计为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2000亿元,“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保持国际领先。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关键环节,强化市场秩序监管,能源市场运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一是有效规范了电力市场交易行为。督促中长期交易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组织召开央企总部层面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将地方不当干预市场行为纳入日常监管。牵头制定12项具体措施,加强对地方出台交易方案的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地方选择性执行国家政策、行政不当干预市场等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电网公平开放监管。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督促电网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提供电网互联和电源接入服务。四是深入推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细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流程,拟定具体监管事项核实清单,加强对托运商环节和公平开放服务的监管。五是开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第三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为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我们坚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一是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研究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先后启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川渝一体化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完成第一批6个现货市场地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首次向用户侧直接疏导辅助服务费用5.2亿元。二是市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实现全国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交易规则体系全覆盖,第二批现货试点地区全部完成模拟运行,电力交易品种不断丰富,交易方式更加灵活,交易价格能涨能降。三是市场交易规模显著增长。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历史性突破5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60%,同比增长超30%,市场主体数量超过60万家,同比增长29%。四是保障电力稳定供应作用充分发挥。中长期市场“压舱石”作用明显,年度、月度交易电量占比超95%;辅助服务市场挖掘调峰能力超9000万千瓦,全年促进清洁能源增发电量1000亿千瓦时;全年开展跨省跨区应急调度千余次,支援电量近百亿千瓦时,稳定了电力供需。五是有效缓解“煤电矛盾”。在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向用户侧疏导燃煤发电成本。
——我们坚持人民立场,秉持法治思维,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监管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作用,全年处理投诉举报1.2万件,做到群众诉求应回必回,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低电压、频繁停电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二是稳步推进法治化建设。制修订有关工作规定,明确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案件审理规程,规范了我局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组织“获得电力”综合监管,开展我局重组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立案数量、处罚决定数量、罚没金额三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保持了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能源警察”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我们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理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快风险管控能力建设,电力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扛牢和压实电力安全保供责任。组建迎峰电力保供气象服务专班,加强煤电机组非停和出力受阻情况监管,协调解决云南、贵州等地电煤短缺问题。二是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全年召开风险管控会议17次,编制风险管控周报52期;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建立跨部门的重要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出台加强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要求,有效提升大电网安全监管水平;扎实开展水电站、小散远发电企业、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治理,发现并治理隐患11.6万多个;办理7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完成84座大坝定期检查,督办2座病坝治理,督促整改554项问题。三是加强新兴领域安全监管。推动国务院安委办联合四部委印发《关于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督促落实海上风电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设投运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指导举办“第二届电力安全管理与文化论坛”。四是完善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体系。修订印发《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章制度。
——我们坚持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手段应用,寓服务于监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我局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开展了“十四五”规划实施、煤层气开发利用、乙醇汽油推广、煤电气电开发、清洁供暖等10项专项监管,进一步发挥了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和闭环监管的作用。二是全面推进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等“三减”措施,为企业提供许可办理“零跑腿、零证明、零时限”服务,全年办理许可业务近2万件,其中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近70%;优化许可办理服务,落实“好差评”制度,许可好评率达到99%以上;加大对不实承诺和虚假承诺查处力度,确保放管结合、风险可控。三是扎实推进信用监管试点。融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手段,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资质许可监管试点、电力安全监管试点,将信用监管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
——我们坚持科学统筹和守正创新,持续提升监管能力,不断优化监管机制,监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了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国务院要求编制了我局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系统回答了能源监管“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制定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有序实施了18项重点监管任务,共调查处理了36个方面、7000多项具体问题。二是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监管能力。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并有序实施;深入落实干部队伍建设“一个规划、两个意见”,坚持选人用人“三个导向”,将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我局市场监管执法骨干库,制定专门办法规范人员使用和管理。三是密切了局机关与派出机构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发挥监管信息作用,每月汇总派出机构监管信息提交局长办公会,为决策提供参考,为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支撑;组织行政执法和市场建设监管交流培训,召开派出机构片区座谈会,定期组织工作通气会和专业例会,建立电力市场规则研究审议机制。四是提高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开发上线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监测和统一调度,并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开展现场取证;持续优化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功能,实现许可办理情况智能监测和闭环监督;开展线上监管国际合作交流,顺利承办亚太能源监管论坛,积极传播中国能源监管声音。
二、提高认识,深刻把握能源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能源工作和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围绕能源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
要深刻认识能源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能源工作和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党的二十大充分肯定了新时代十年能源发展成就,并将能源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能源发展。这些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能源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邃思考,体现了能源行业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监管工作是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能源监管是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做好能源工作和监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能源领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要紧紧围绕能源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能源的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对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进行了战略部署,指明了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对此,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将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年能源工作的主题。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推动和保障能源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管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绿色转型等方面要有更大作为,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监管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补强短板弱项,坚持人民至上,做到为民监管;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依法监管;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做到公平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监管。
三、奋发有为,高质量做好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承上启下之年。监管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全面推进高质量监管为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做到“六个聚焦”。
一是聚焦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好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建立辅助服务跨部门协同机制。统一市场基础规则制度,规范方案、规则的制定程序,增强规则的刚性约束。开展区域市场设置方案研究,明确市场组织架构,深化完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机制,加快推进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强对地方不当干预市场监管,强化对各地交易方案的独立审查评估,及时制止和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派出机构交叉检查机制,对现货试点、跨省跨区交易、电网代理购电等开展常态化监管,推动电力价格与成本监管平台正式运行。
二是聚焦安全风险防控,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电力系统二次安全管理等专项监管和跨省跨区输电线路安全监管,加强电网、火电、新能源发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管,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障研究。着力完善电力安全监管机制,推进《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修订工作,举行大面积停电跨省区应急演练,推进电力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电力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市、县(区)层面电力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落实海上风电等新业态监管主体,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
三是聚焦国家重大能源政策实施,做好行业监管工作。要集中现有监管力量,攻坚行业重点问题。加强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管,确保“十四五”能源规划及配套政策有效落实,加大对煤电规划建设、油气管网规划建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等情况的监管,做好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督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能源企业落实国家保供政策、履行保供主体责任。各派出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能源供需形势的监测预警,做好煤炭供应、机组运行、存煤情况的台账化管理,对于影响能源保供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向地方政府部门通报。
四是聚焦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指导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完善政企协同办电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部分地区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发挥“企业行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合力作用,形成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深化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加大对电网工程规划落实、运行实效及投资效益的监管。深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出台天然气管网设施托运商准入规则和容量分配规则,研究制定天然气管道接入业务办理指南,规范油气企业公平接入、独立核算、合同履约等行为。
五是聚焦信用分类监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巩固许可告知承诺制,切实提升事中事后全覆盖核查智能化水平,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大对不实承诺和虚假承诺问题查处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诚信环境。突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履行情况专项监管,稳步推进电力安全信用监管试点,研究推进市场监管等领域信用监管试点。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发挥资质管理和能源信用体系功效,落实能源领域重大决策部署。
六是聚焦共性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显著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发扬斗争精神,将违反电力调度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等行为作为执法重点。要进一步提升12398能源监管热线效能,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力度,定期公开处理情况,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去年以来,疫情形势复杂、监管工作繁重,我们勇挑重担,完成了各项监管任务,展现了昂扬的精神面貌,交出了优异的答卷,有力支撑了能源高质量发展。今后,要把良好势头巩固住、发展好,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监管落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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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国家能源局综关于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提到,基本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努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详情见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
3月1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深入开展运行方式分析,排查电网结构性问题,从源头化解“十五五”电网安全重大风险。落实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重点加强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着力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得以特许经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超期服役机组的通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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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2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光伏新增39.47GW,同比增长7.49%。截至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4.0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9.3亿千瓦,同比增长42.9%;风电装机容量5.3亿千瓦,同比增长17.6%。1-2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505小时,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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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2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投诉情况(一)投诉接收情况2025年2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1821件。从投诉内容看,电力领域1680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141件。从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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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一行来到江苏常州调研能源改革发展工作,市委书记陈金虎、市长盛蕾陪同调研。章建华一行实地察看分布式光伏和“光储充检”一体化场站运行、智慧能源微网应用场景建设等,同时还参观了全国首个正式投入商业运营的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章建华充分肯定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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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万劲松、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宋雯、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出席,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文字实录如下: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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