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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实施千企数字化节能化改造 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2023-05-22 14:06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关键词:数字化光伏绿色低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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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5月19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瑞安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到2025年,由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智能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时尚轻工构成的“321”现代产业集群体系基本形成,各项指标均达到“十四五”预期。其中,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2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7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6%。到2027年,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总值突破千亿大关,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形成我市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

实施千企数字化节能化改造。加快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40个以上、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380台以上。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每年实施产线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个以上,建成绿色低碳工厂15家以上。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原文如下: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瑞安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瑞安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任务分工由市经信局另行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瑞安

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产业振兴,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由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智能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时尚轻工构成的“321”现代产业集群体系基本形成,各项指标均达到“十四五”预期。其中,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2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7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6%。到2027年,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总值突破千亿大关,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形成我市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空间腾换行动。

1.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老旧园区。聚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每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800亩以上。加快老旧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上楼,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2.0,有条件的项目试点探索3.0以上容积率。探索闲置工业厂房再利用机制,做到统一监管,统筹提效。

2.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发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叠加优势,推动主导产业集群企业和新增项目向产业发展核心区集聚。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升级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科学设置基础配套产业园,到2027年争取累计培育新增4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个。

3.推动产业协同布局。以打造“321”现代产业集群为目标,编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完成汽车零部件产业(底盘系统)、高分子产业(化工新材料)省级产业协同区创建工作,继续申报符合创建条件的省级产业核心区、协同区。深入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结对创建,推动我市和结对县深化产业合作。

(二)实施招大做强行动。

4.谋划招引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链条化发展,滚动更新产业招商地图,紧盯500强、头部企业和创新型、强链型、补链型项目开展精准招商,推动优质瑞商回归,努力形成新增长点。新招引新兴主导产业项目全员劳动生产率应高于上年度全省同行业平均10%以上。到2027年,实现招引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累计数量达到30个。

5.推动企业增资扩产。加强项目储备,完善“增资扩产”项目过堂会机制和双周调度会机制,新建传统支柱产业增资扩产项目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应高于上年度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15%以上,力争每年开工增资扩产项目80个、竣工35个以上。

6.实施千企数字化节能化改造。加快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40个以上、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380台以上。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每年实施产线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个以上,建成绿色低碳工厂15家以上。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7.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聚焦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问题,健全制造业重大项目调度机制,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多产出,每年竣工投产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2个以上,力争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达到20%以上。

8.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推广应用惠企政策直通车,构建“帮企云”助企服务平台+“17687”助企服务热线+“两个健康”直通车为企服务体系,探索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模式。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广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实施企业优强行动。

9.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形成头部企业引领发展,力争每年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家(个),加快领军、高成长型企业培育,到2027年,力争培育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20家以上。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加快培育高市值制造业企业,制造业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5家以上。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全覆盖。

10.打造“专精特新”之城。推动中小企业提能升级,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配套专家”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到2027年累计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以上。

11.健全产业生态。以产业链协同创新为导向,构建链群协同机制,动态培育“链主”企业、“链主”伙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积极推广“产业一链通”重大应用,实现重点产业链企业上线全覆盖。强化供应链安全评估、断链断供风险摸排和供应链备份对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12.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引领带动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力争每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1家以上。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力争每年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新增培育融合发展企业(平台)1家。

13.拓市场畅循环。畅通外循环,鼓励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并购,设立研发中心、区域总部等。继续深化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建设,壮大龙头企业引领、中小网商共同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群体。支持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建设全球海外仓。服务好内循环,加强重点产业链对接合作,每年组织开展15场以上交流对接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四)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14.提高制造业质量水平。深入开展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滚动实施制造业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实施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升工程,推动重点消费品、重要工业品、重大技术装备质量迈向高端。推进“千争创万导入”活动,每年引导40家规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百千万”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15.强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持续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县建设,建立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提升机制,探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和保护,大力推广我市制造业国字号产业“金名片”,打造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实施浙江精品培育行动,每年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家、“浙江出口名牌”2个、“浙江制造精品”3个。建立工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诊断、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

16.加快企业标准创新发展。支持引进标准化领域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基层标准化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分层次标准化培训计划。深化“标准化+”行动,实施数字经济标准提升项目、重点产业对标达标项目,开展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力争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每年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3项以上。

17.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前瞻布局一批核心专利、基础专利、标准必要专利。加快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联盟,推进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工作。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

(五)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18.加快汽摩配等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参与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鼓励细分行业“产业大脑”优先服务产业集群内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产业数据价值化,推广应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能力支撑。

19.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梯次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力争创建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个,未来工厂1个。推进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规上工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60%。

20.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基础性平台、行业级和区域级平台、企业紧密互补合作,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每年新建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产业数字化服务商2个以上,实现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

(六)实施创新强工行动。

21.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415X”产业集群,每年形成制造业硬核科技成果,到2027年,力争累计实施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15项以上,力争实现制造业企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累计取得5项以上硬核科技成果。推动本产业集群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22.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力争每年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个以上。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省级首台套装备3项、首批次新材料1项。

23.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集群创新生态链,加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速科研成果落地和重大成果引入,力争每年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家以上,新增示范孵化基地1个以上。

24.建设重大创新载体。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探索瑞安级创新载体培新育强,力争建成省级以上产业创新平台1个以上,每年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省企业技术中心1家。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依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等六大行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定期梳理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情况,提出需市级层面研究的重大问题及建议方案,推动产业补链强链延链。

(二)重塑政策体系。统筹集成各类制造业财政支持政策,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及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2023年继续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加快老旧改造,探索建立亿元以上无自有用地企业的供地机制,盘活的存量土地和腾出的低效用地优先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三)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基金引导,积极争取市级以上产业基金支持我市产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优化金融支持,全力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投放,扩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平稳增长势头,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强用地保障,积极争取跨省挂钩指标,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加强用能保障,优先保障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的电、气、水、排污权等要素供应。加强人才支撑,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共建研究院、产业化公司,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

(四)开展考核督导。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产业集群培育的重点指标纳入年度考核,重点指标实现“人事贯通”。加强对集群建设进展情况实施月监测、季晾晒、年考评,及时总结、上报典型经验,切实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附件: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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