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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四、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
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通信、工信及测绘地理信息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二)预警
1.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的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同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当研判可能造成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市发改委报告市政府。
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保障准备。重要电力用户要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可能受影响区域的政府要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加油(加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并适时终止相关措施。如预警期满或直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则预警自动解除。
(三)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受影响区域的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构成电力安全事故的还应立即向受影响区域的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事发地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一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对初判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及省能源局等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为最高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指挥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及省能源局等,视情况向省政府及省能源局提出支援请求。
2.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指挥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视情况向省政府及省能源局提出支援请求。
3.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展相关应对处置工作。
4.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5.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供电保障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医院、交通枢纽、通信、广播电视、公共事业单位、矿山、危险化学品、冶炼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身安全。武警消防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城管、住建、水利部门及相关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发改、工信、商务、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健部门准备好抢救、治疗病人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4.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社区(用户数3000户以上)、商场、学校、医院、金融、火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防范治安事件。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尽快组织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
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指导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三)市级层面应对
1.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对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解决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
(4)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总结。
2.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上级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县区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赶赴现场指导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3.部门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但无需派出现场工作组时,市发改委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县区政府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况派出部门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3)根据县区政府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四)县区政府应对
1.落实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有关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的决策;
2.按照本层级应急预案,开展电网恢复、供电保障、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信息报告等各项工作;
3.视情况向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五)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区域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六、后期处置
(一)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二)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构成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组织调查处理。
(三)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四)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市发改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和受影响区域县区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水、供油、供气、供热、医疗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二)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三)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级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四)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监测,积极开展先进技术和装备应用,严格落实电力行业应急技术标准,加强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气象、自然资源、地震、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等服务。
(五)应急电源保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不断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应按照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合适的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非电保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六)资金保障
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项费用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演练。税务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七)宣教、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
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2.培训
各县区政府、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业务技能水平。
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演练。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管理,按规定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2.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层级、部门、单位等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向上级管理部门及时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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