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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球能源转型技术获得1.3万亿美元投资

2023-07-27 08:40来源:《风能》作者:夏云峰关键词:能源转型国际风电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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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和气候政策倡议(CPI)组织联合发布2023年版《全球可再生能源融资概览》(Global Landscape of Renewable Energy Finance 2023)报告,全面回顾了2022年全球能源转型技术⸺_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交通电气化、电能供热(electrified heat)、储能、氢、碳捕集与封存(CCS)的投资情况,并就扩大金融支持以推动全球能源转型提出了建议。

报告给出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能源转型技术投资达到1.3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23万亿元),同比增长19%,是2019年的近1.7倍,创下历史新高。这一趋势表明,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与过度依赖化石燃料相关的气候危机和能源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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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目前的投资规模不足以使全球走上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或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正轨。按照IRENA测算,要确保达成1.5℃温控目标,2021―2030年全球能源转型技术投资额应达到年均5.7万亿美元,2031―2050年需达到年均3.7万亿美元。

为实现1.5℃温控目标,全球每年需要将0.7万亿美元从化石燃料转向于能源转型技术,但目前前者的投资依然在增长。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能源市场的影响,全球化石燃料投资规模大幅下滑,较2019年的1万亿美元下降了22%。2021年,这一指标反弹15%,达到8970亿美元,2022年则攀升至9530亿美元。

接下来,能源领域的大量投资将继续流向新的油气田,而不是可再生能源。预计到2030年,全球每年将有5700亿美元用于新的油气项目开发和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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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面临多重经济、社会和地缘政治挑战,全球可再生能源年度投资规模自2018年以来仍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至2021年达到4300亿美元(同比增长24%),2022年接近0.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6%)。然而,按照IRENA基于兑现1.5℃目标的测算,202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仅为2021―2030年所需年均投资(可再生能源及其直接利用需要获得约1.3万亿美元)的40%。

这一投资规模,同样未能达到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中设定的改善生计和福利目标所需的资金规模。虽然在能源获取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截至2020年年底,全球依然有约7.33亿人无法获得电力,近24亿人依赖传统燃料和烹饪技术。2010―2021年,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超过30亿美元。其中,2021年达到5.58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27%。为普及能源使用,2021―2030年全球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每年需要获得23亿美元,2021年的实际投资显然远低于此。

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投资越来越集中于特定的技术和用途。为加速能源转型,需要更多的资金流向不太成熟的技术及电力以外的部门。

目前,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吸引的投资最多。在2013―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发电资产年均占比达到90%,2021―2022年更是高达97%。太阳能和风能技术始终以巨大的优势吸引了最多的投资。2020年,全球太阳能光伏投资占43%,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分别为35%和12%。

对终端利用(end use,即直接应用),包括供热(如太阳能热水器、地热热泵、生物质锅炉)、交通(如生物燃料)的投资滞后。为实现能源转型,这方面的投资需要从2020年的170亿美元增加到从现在至2030年的年均2840亿美元。

在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太阳能光伏居于主导地位,占2010―2021年全部投资的92%,这主要归因于它所具有的模块化和分布式特性,以及对各类应用场景的适应性。户用太阳能系统是吸引资金最多的技术。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增长,商业和工业应用领域在全球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中所占的份额持续扩大,从2015年的8%增至2021年的32%。为商业和工业应用领域提供动力,可以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和刺激经济增长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保障粮食安全,增强抵御气候变化对农业-食品链影响的能力。

就资金流向的地域而言,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越来越集中于部分国家和地区。而要实现更具包容性的能源转型,必须改变这一局面。

其中,在中国的主导下,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吸引了大部分投资,在202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中占2/3。通过包括免税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举措,中国太阳能和风能领域获得了大量投资,为该国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奠定基础。2013―2020年,受固定电价政策的驱动,越南太阳能光伏投资年均增长219%。除墨西哥外的北美是投资占比第二高的地区,这主要是由美国的生产税收抵免政策推动的。紧随其后的是欧洲,该地区作出的净零承诺,以及旨在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多项政策,正推动着可再生能源的增长。

在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获得的份额相对较低。在这些地区,大部分可再生能源投资流向了少数几个国家。2022年全球70%以上的人口(主要居住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仅获得了全球15%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此外,这些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逐年下降,从2017年的27%降至2020年的15%。就绝对值而言,这些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年度投资自2018年以来急剧下降,年均降幅高达36%。2013―2020年,被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定义为“最不发达”的国家,平均只吸引到全球0.84%的可再生能源投资。

从人均投资的角度来看,差距进一步凸显。2015―2021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人均可再生能源投资增长了19%,从2015年的88美元增至2021年的105美元。增长主要发生在中国,实际上如果剔除中国,该地区的这一指标下降了20%。同期,南亚地区的人均可再生能源投资下降了26%。然而,考虑到印度增长了34%,若不包括印度,该地区的降幅高达76%,人均可再生能源投资从2015年的20美元下降到2021年的5美元。撒哈拉以南非洲与北美(不包括墨西哥)和欧洲之间的差距更为明显,且在迅速扩大。2015年,北美(不包括墨西哥)或欧洲的人均可再生能源投资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约22倍。到2021年,欧洲的人均可再生能源投资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的127倍,北美是后者的179倍。

撒哈拉以南非洲依然是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主要目的地,2010―2021年获得了22亿美元的投资,占全球的70%以上。该地区的电气化率是全球最低的,2020年有5.68亿人无法获取电力。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东非⸺_全球前五大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接受国中的三个(肯尼亚、坦桑尼亚、卢旺达)的所在地⸺_吸引了43%的总投资。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东南亚地区的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下降了98%,使主要离网型可再生能源市场更加脆弱。尽管该地区大多数国家都实现了较高或接近普遍的电力供应,但缅甸和柬埔寨等国的部分人口(2020年分别为26%和15%)仍无法获取电力。2018―2019年,东南亚地区吸引到1.37亿美元的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主要流向缅甸),而2020―2021年的投资骤降至300万美元,这可能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政治因素影响。

私营部门是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主要提供者,在2013―2020年的总投资占75%左右。在不同的环境和技术中,公共投资与私人投资所占的份额各异。通常,在商业上可行且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上,公共财政占比低,主要资金来自私人投资者。例如,2020年,全球83%的太阳能光伏投资承诺来自私人融资。同期,地热和水电主要依靠公共财政,私人投资者的占比分别为32%和3%。

在全球范围内,商业金融机构和公司是主要的私人融资提供者,2020年占可再生能源私人融资的近85%。直到2018年,私人投资一直由公司主导(2013―2018年年均占65%),但在2019年和2020年,公司所占的份额降至41%,商业金融机构赢得更大份额,达到43%。

多数公共投资流向了本国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相对较少,且自2018年以来一直处于下降之中。

公共资金有限,因此,政府通常将之投向去风险项目(de-risking project)上,并改善其风险回报状况,以吸引私人资本。

2020年,在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公共部门提供的资金占比不足三成。国有金融机构、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是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占全部公共投资的80%以上。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了9%的公共资金,约占跨国公共投资的一半。与2019年相比,2020年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承诺的投资下降了70%。这意味着,2020年多边和双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在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中的占比低于3%。

在离网型可再生能源领域,公共部门,尤其是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作用要重要得多。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最大的公共资金提供者,占2010―2021年离网型解决方案全部公共投资的79%,以及同期离网型解决方案总投资的27%。

流向全球南方(Global South)的公共财政,对于实现1.5℃温控目标及其社会经济效益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2010―2021年近80%的离网型可再生能源投资涉及南北流动。然而,在更广泛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公共财政的跨国流动规模自2018年以来不断萎缩。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将在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提供有利环境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有必要制定一种更全面的风险定义方法,将关注点从能源资产投资没有获得回报的风险,扩大到环境、全球和社会等方面的风险。其中,包括使很大一部分人口脱离能源转型并陷入不发达状态的风险,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远未实现的风险。这就是必须从政府和国际社会的角度看待投资风险的方式。由于发展中国家可用的公共资金非常有限,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加快行动的步伐。

报告指出,需要增加可再生能源公共投资的可用资本,并改变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

当前的环境要求从根本上改变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的方式,尤其是全球北方(Global North)国家如何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应对和适应与气候变化、生活成本和债务有关的危机。由于货币政策收紧和美元走强,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变得更加困难。五分之一的国家正面临财政和金融压力,如果不加以解决,将增加债务违约风险,扩大不平等,阻滞能源转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决定设立一个损失和损害基金。有关该基金的资金规模、建立、运营的细节有待协商。预计它将解决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如干旱、洪水、海平面上升、其他损害可再生能源部署的灾害。

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建立公共资金池仍然是一个关键的优先事项。各国政府应通过加强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多边开发银行之间的合作,来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并围绕从开发性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中释放资本、多边开发银行的产品创新、拓宽多边开发银行的资本化途径等方面展开探索。

同时,报告认为公共财政和政策应继续用于吸引私人资本。此外,还需要能够降低风险的政策和工具。

公共财政应战略性地用于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风险缓释工具(risk mitigation instrument,如担保、货币对冲工具、流动性准备金)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公共财政和政策不能仅限于降低风险,还必须在诸如加强能力建设(capacity building)、支持示范项目和创新性融资工具等方面发挥作用。此外,决策者可考虑以下事项:激励银行和国家石油公司,将投资从化石燃料转向可再生能源;调动机构投资,将更多的绿色债券用于可再生能源;实施“监管沙盒”(regulatorys and box),以扩大获得资本和信贷工具的机会;增加本国货币贷款,并以本国货币(至少部分)签订购电协议(PPA);加强法人行动者(corporate actor)的参与;鼓励慈善机构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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