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11月14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通知指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建筑物建设分散式风电、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供电保障能力。
以下为原文内容:
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
为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园区政策功能优势,提升园区开发利用水平,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园区空间布局
1.构建园区发展新格局。按照产业集聚、空间集中、发展集约的要求,引导对布局、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冶金、建材、印染、制浆造纸、纺织鞋服、生物医药、机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集聚,形成产业联动、区域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数字办、省人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整合提升开发区。各设区市制定实施辖区范围内产业园区整合提升方案,支持以国家级和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托管周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统一管理、统筹发展。支持尚未设立省级开发区且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筹建1家省级开发区,推动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财政对年度考评优秀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照正向激励机制给予一定奖励,用于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基于当地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规划建设一批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创业就业、承接产业转移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区。结合“低散乱”整治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乡镇工业园区、村级工业集聚点改造升级。鼓励符合规划的低效物流用地通过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依法依规变更为工业用地,用于小微企业园建设。统筹引导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开发建设小微企业园,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支持产业定位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4.发展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控制力和根植性强的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安排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支持重点园区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产业梳理、项目谋划、建设公共载体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特色园区。以特色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每个园区聚焦1—2个主导产业,持续开展转型升级和精准招商,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推动园区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带动作用较大的重点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综合配套服务
6.提升设施水平。高标准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建筑物建设分散式风电、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供电保障能力。结合“电动福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对配置储能电池系统额定容量达到800千瓦时以上、充电桩达到16根以上、单枪最大输出180千瓦以上的“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对符合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园区内卫星应用、信创、人工智能等领域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比例进行投资补助。(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承载功能。允许园区单一用途产业用地兼容其他产业用途和建设规定的生活配套设施,加快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强化园区职住平衡,支持在区内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在区内创建未来社区,构建15分钟生活圈。支持有序疏解在城中村集聚的产业转移承接园区。(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
8.加强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积极创造条件,同步规划技工教育用地,吸引和支持各类组织入园举办产业技工学校,通过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共管模式设立实体化运作的职业技能提升中心。鼓励园区申报建设各级公共实训基地,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为园区产业链同步配套技术人才链。(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实体运营。支持园区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对老旧工业集聚区进行改造提升和整体开发,通过转让、入股、联营、法拍等多种方式依法取得低效、空闲工业用地和“僵尸企业”土地、房屋等资产,并依法依规再次改造开发。鼓励建设基于固定资产管理和服务产品数字化的智慧园区管理服务平台,开发运营园区数字化资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政务服务。以“办事不出园区”为目标,因地制宜推动高频公共服务进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探索“一业一证”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引入法律、人才、税务、金融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园区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整合具有规划设计审查职能的部门力量,主动靠前为项目提供审批指导,依法依规推动“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财金支持力度
11.支持综合服务。对入驻园区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研发平台,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对入驻园区的工业设计中心,新增遴选省级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入驻园区的专业协会、产业基金、融资服务、创业辅导、人力资源、招商等综合性服务机构,鼓励所在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租金减免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产业用房。支持各地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园用地。支持企业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搬迁聚集,鼓励所在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政策,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搬迁企业给予标准厂房租赁补贴。对租赁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鼓励园区运营方与入园企业商定租金优惠方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13.支持搬迁奖励。对企业入园进区实施的搬迁技改项目,各级政府可比照招商引资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工业和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方面资金对园区企业数字化改造予以奖补。支持入园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省级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支持。对其中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省级财政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支持投产奖补。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园区落地、按投资协议约定如期投产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从省级专项资金中积极统筹给予事后投产奖补。奖补标准按照项目生产、研发设备(含技术、软件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执行,单个项目奖补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创新融资方式。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支持收入持续稳定、信用等级较高园区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园区债发行试点、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动园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无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区内企业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园区用地保障
16.保障产业用地。将园区建设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可先行实施新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支持工业企业选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支持园区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其所在设区市统筹保障。符合用林条件的园区项目由其所在市县保障用林指标,指标不足可按规定申请省级调剂指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土地集约。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自2022年7月6日后新公告出让的工业用地,用地容积率下限原则上在原省定标准(不含用地容积率1.0以下的行业)的基础上提高10%以上,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用地容积率上限由各市、县(区)根据区域规划条件、产业类别、发展水平,结合详细规划确定。引导现状零星工业用地向产业园区集中,原则上园区外不再新增零星工业用地。支持统规统建的高标准厂房建设,加大批而未供、闲置用地处置力度,大力推动零散低效工业用地向园区腾挪集聚。(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发布后,鼓励各类产业项目入园进区,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园区内企业和项目。本措施与省级其他政策内容重复或者类同的,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了让绿色能源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显身手,达拉特旗委、政府提早谋划、提早行动,科学论证、创新机制,以风电项目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共同富裕新格局。为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三部委联合引发的一纸红头文件《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将国内风电“下乡”的风口彻底引燃。《通知》提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这意味着全国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
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近日,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村为基本单位,着力建设一批能够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是推动农村能源革命的有力抓手、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载体。
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24-2324N2435830日期:2024年4月8日1.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韶关市南雄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
《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相关阅读: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如下。一、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背景2024年1月,《
“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相关阅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14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主任工程师陈振华在第三届风电运维技改大会上表示,随着低风速风机技术的发展,中东南地区的湖区平原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环洞庭湖区域逐渐成为湖南新能源开发的一个主战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主任工程师陈振华陈振华
3月25日,新疆塔城地区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塔城地区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科学有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分散式风电开发应结合塔城地区新能源开发及电力消纳现状,以“自我消纳”为主,严格控制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模,不得影响地区新能源总体利用率及外送能力;支持现有生产企业
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围绕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到2025年,
2月29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公告称,豁免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对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及时申请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规范可再
2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及入市工作提示》。文件指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办理市场注册业务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3.依法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3月25日,新疆塔城地区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塔城地区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科学有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分散式风电开发应结合塔城地区新能源开发及电力消纳现状,以“自我消纳”为主,严格控制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模,不得影响地区新能源总体利用率及外送能力;支持现有生产企业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九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以下简称《目录》)。对比2019年版,新《目录》结合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调整了目录名称,对目录结构、覆盖范围、产业内涵等进行了优化完善。其中,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做好能源安全保障,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方案指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2023年底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根据公告显示,拟取消风电光伏项目4个,拟调整风电光伏项目55个,总计59个,总计10.43GW。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福建发改委发布《2024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根据文件显示,能源方面,共有10个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量为4.85GW.省在建重点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项目、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连江马祖岛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福建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据通知显示,并网运行超过15年(以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在2024年6月30日前满足此项要求的风电场可以申报)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可申请开展改造升级。相关阅读:重要通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福建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进入商业运营运营条件方面,风力发电项目按《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GB/T31997)要求完成整套启动试运。风电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宁夏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为原文内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60号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发局:为统筹推进全区风电场改造升级和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建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少于2小时。结合江西省电力系统调峰需求,适时调整“新能源+储能”配建政策。通过竞争优选的新能源项目,其承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1月16日,浙江岱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议案的复函》。复函指出,要合理规划,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为更加合理、科学规划和建设新能源项目,对全县清洁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编制完成《岱山县能源发展“十四五
1.1.6GW海上风电项目指标,这家整机商拿下!近日,温州市2024年第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活动举行,苍南5号海上风电项目参与此次集中签约。该项目由远景能源投资建设,装机容量80万千瓦,项目预计总投资104亿元。目前,远景能源共签约浙江温州苍南3号海上风电场、苍南5号海上风电场,规模总计160万千瓦
近日,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了解到一起因为风电机组噪音和光影起因的纠纷,某村民反应,一台风电机组建在离自己居住的地方200米距离,白天噪音和光影影响,晚上噪音不断,干扰了正常生活,晚上无法入眠,举报后环保督察组等相关部门来调查时,风机就会发生转向,转速降低导致噪音也小了。对此该风电场业主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青岛大村44兆瓦风电项目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款122.1165万元。处罚书显示,接上级督办,青岛大村44兆瓦风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共涉及大村镇西北龙古村、桃山村、林子村、前龙古村等17个村(占用林地10.3393公顷),期满后,该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
2024年4月18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的昌吉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480MW工程二标段18.7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吊装首吊顺利完成。项目顺利完成首段塔筒吊装作业,标志着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一期480MW工程二标段项目风机吊装工程的顺利开展。本项目
4月16日上午,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在振华重装顺利点火开工。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华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振华重装领导及项目组成员共同见证本次开工仪式。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台州市玉环县海域
近日,美国内政部宣布批准一个商业规模的海上风电项目,预计将在马萨诸塞州海岸建造,建成后将为90多万户家庭提供绿色电力。自美国政府首次提出建设商业化海上风电场已过去二十多年,截至目前,美国仅在今年初投运了该国首座商业化海上风电场。尽管美国政府一再强调将助推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但高通胀和
1.东方风电中标400MW风电项目4月7日,东方风电成功中标酒钢玉门红柳泉二期400兆瓦风电项目,项目计划安装64台DEW-H6250-200半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酒钢玉门红柳泉二期400兆瓦风电项目隶属红柳泉风光储综合能源示范基地,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是国家首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
4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海西公司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工程临建工程开始施工,为风电基础主体工程顺利开工打下坚实基础。风电基础标临建工程包括施工单位项目部、材料场、加工区等总计约1.2万平方米和2000米升压站道路。为确保建设规划统一,海西公司协调设计单位统一出具场地坐标,会
一季度是全年争取投资工作和推进重大项目的关键时期。为依托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开原市积极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聚焦建设能源新镇定位目标,持续推进总投资14.3亿元的辽宁大唐国际开原庆云堡200MW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复工。该项目今年计划投资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40台5.0MW风
日前,大唐CZ3海上风电项目已顺利完成陆上集控中心第一个重要节点任务:第一罐混凝土成功浇筑,这也标志着项目陆上工程正式拉开基建序幕,海上装机施工正在进行,预计6月初开始吊装,一厂址60万千瓦确保今年年底投产发电。大唐儋州CZ3海上风电项目,是十四五期间,海南省第一批国家批复开工的海上风电
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公布了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总计新能源规模102万千瓦,其中风电72万千瓦。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223号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内蒙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