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煤电“两部制”电价政策即将落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这意味着,中国将迎来煤电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政策。
什么是容量电价机制?它将给电力用户带来哪些影响?
为何建立“两部制”电价?
——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谈及煤电电价机制,可从国内现行的单一制电价说起。
电力是一种即发即用的商品,发电企业发出电力并售卖给用户,能获得相应的发电收益。这种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并能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的电价,通常被称为“电量电价”。
“煤电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目前,我国对煤电实行单一制电价,即煤电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电力市场成熟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伴随中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推进,煤电的功能定位发生了一定转变。当前,国内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历史性超越煤电,但可再生能源发电波动性、不稳定性突出,“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不稳时,还需要煤电机组兜底保障。
“煤电逐步从电量型电源转向基础保障型和系统调节型电源,利用小时数明显下降。据统计,煤电机组的年发电小时数由2015年的5000小时以上降低到去年的4300小时,未来其发电小时数还将进一步降低,通过单一电量电价已无法回收其固定成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介绍,受多重因素影响,近些年煤电企业大面积亏损。据统计,2021年国内主要发电集团亏损1203亿元,亏损面达80.1%,近两年虽有所改善,但今年上半年仍亏损超100亿元,亏损面达50.6%,有41.1%的电厂负债率超75%,严重影响煤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一边是新能源快速发展,仍需煤电机组发挥配套保障作用;另一边是现行电量电价已难以覆盖煤电经营成本,亟须建立相应价格机制以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因此,建立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恰逢其时。
“煤电是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对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说,“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从而稳定煤电行业预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持和更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煤电容量电价怎么算?
——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10月底,全国火电装机容量约13.7亿千瓦。那么,是否所有在运煤电机组都能享受煤电容量电价?各地能源发展有所差异,具体电价如何计算?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从具体电价水平来看,《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至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这样安排,一方面是由于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地区差异总体较小,不同类型机组之间差异也有限,具备全国实行统一标准的基础,可操作性较强;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价格上限管制举措,特别是百万千瓦级先进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略低于全国统一标准,单位煤耗更低、发电效益更高,能够激励市场主体自主优化扩建技术方案,降低煤电机组建设运营成本。”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说。
分具体地区看,记者查阅《省级电网煤电容量电价表(2024~2025年)》发现,2024至2025年,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青海、云南、广西7省(区、市)执行容量电价为每年每千瓦165元,除此之外,各地在此期间煤电容量电价均为每年每千瓦100元。“这7地能源转型速度较快,对煤电机组兜底保障需求较突出。其他多数地区按30%的比例起步,先行建立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充分释放政策信号,给相关煤电主体吃下‘定心丸’,稳定煤电行业发展预期,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向50%的比例过渡衔接,能更好地‘以时间换空间’,确保政策实施效果。”曾鸣说。
除了规定容量电价具体比例,《通知》还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机制: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三次扣减50%,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也就是说,煤电机组有多少容量电价收益,取决于其是否保质保量完成了电力保供任务,这一机制将有利于其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谁来支付煤电容量电价?
——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
两部制电价出台后,煤电将迎来一笔新的收益。对此,不少电力用户存在疑问:这是否意味着我们需要承担的电费更高了?
据介绍,煤电机组可获得的容量电费,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煤电机组分月申报,电网企业按月结算。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由电网企业按月发布、滚动结算。此外,对纳入受电省份电力电量平衡的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送受双方应当签订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明确煤电容量电费分摊比例和履约责任等内容。
站在居民等电力用户角度,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在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的同时,对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无论是从短期还是从长期看,都是积极正面的。”该负责人说,“短期看,对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总体较小。由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主要是电价结构的调整,煤电总体价格水平是基本稳定的,特别是电量电价小幅下降,将带动水电、核电、新能源等其他电源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电量电价随之下行,工商业用户终端用电成本总体有望稳中略降。”
长期看,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首次实现对煤电这一主力电源品种电能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区分,可有力推动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引导煤电、新能源等市场参与者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充分竞争,全面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经济性,从而对降低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起到积极作用。
“完善煤电容量电价形成机制,将煤电基准价进一步拆分为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两部分,有助于明确不同电源在电力系统中应承担的义务、应享受的权利和应获得的合理收益,这将有效促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利于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电价机制的形成。”杨昆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2日,南网储能公告称,公司抽水蓄能电站的收入包括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容量电价是主要的,占电站收入95%以上,电量电价收入占比较小,约3%-5%。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公司抽水蓄能台均运行小时(发电时间+抽水时间)为3207小时,同比上升11.6%。南网储能表示,随着新能源更大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江苏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当出现电力缺口时,在所有负荷管理措施中首先启动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予以应对。鼓励各县区(功能区)政府在约定需求地方补贴的基础上,出台“容量补贴+响应补贴”两部制电价补贴政策,提升全市快
岁月轮转,造化弄人。这几年来,煤电仿佛坐上了忽高忽低的“过山车”,一会儿从巅峰滑落谷底,一会儿又在命运的驱使下重新登顶。有媒体预测,2024年可能会迎来一轮煤电装机增长的大爆发,从而成为煤电投资建设的高峰之年。(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管永生)就在几年前,我们还在感叹命运多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浙江省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座谈会,听取各经营主体对政策执行的意见建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电科院及省内主要发电企业参会。会议听取了省电力公司和调控中心对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实施以来的容量认定、最大出力考核及电费结算情况的
为加快构建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促进新能源快速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江苏能源监管办提前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实落地。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在国家容量电价政策发布后,我办第一时间召开政策宣贯会,指导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向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意义重大。”3月7日,在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指出。(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观察”)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
“2023年,煤电行业出现转机,经营业绩实现整体扭亏,新增装机开始止跌回升。但这种转机仍是初步的、暂时的,煤电并未从根本上摆脱困境。”有分析人士在不久前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上指出,尽管容量电价机制已开始施行,但煤电企业并不能“躺赢”。当下,补偿分期到位、机制门槛较高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3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并公布执行容量电价煤电机组认定名单(第一批)。2024年、2025年辽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100元/千瓦·年(含税)标准执行。2025年后的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执行。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跨
3月12日,集团公司召开电力产业2月份生产运营工作通报会,总结2月份电力产业生产运营工作成效,研究部署3月份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出席会议并讲话。冯树臣充分肯定了电力产业2月份生产运营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清醒认识生产运营面临的形势任务,全力保障生产运营首季开门
3月4日到8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徐平、朱元巢、刘跃珍到西安热工院、甘肃公司调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樊启祥陪同调研。外部董事一行先后来到西安热工院阎良科研产业基地、院史展厅、科技展厅、DCS研发实验室等,实地了解西安热工院科技创新最新进展,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座谈会上,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聚焦“创新市场机制促进煤电转型发展”主题,3月7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陈宗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委员、博众智合能源转型中国
岁月轮转,造化弄人。这几年来,煤电仿佛坐上了忽高忽低的“过山车”,一会儿从巅峰滑落谷底,一会儿又在命运的驱使下重新登顶。有媒体预测,2024年可能会迎来一轮煤电装机增长的大爆发,从而成为煤电投资建设的高峰之年。(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管永生)就在几年前,我们还在感叹命运多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浙江省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座谈会,听取各经营主体对政策执行的意见建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电科院及省内主要发电企业参会。会议听取了省电力公司和调控中心对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实施以来的容量认定、最大出力考核及电费结算情况的
为加快构建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促进新能源快速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江苏能源监管办提前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实落地。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在国家容量电价政策发布后,我办第一时间召开政策宣贯会,指导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向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意义重大。”3月7日,在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指出。(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观察”)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3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并公布执行容量电价煤电机组认定名单(第一批)。2024年、2025年辽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100元/千瓦·年(含税)标准执行。2025年后的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执行。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跨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聚焦“创新市场机制促进煤电转型发展”主题,3月7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陈宗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委员、博众智合能源转型中国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广西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的公示。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广西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的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对煤电机组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方面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在线监控情况,近期赴淮安、苏州对排放超标煤电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现场检查,同时进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宣贯
2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专题会议,宣贯《新(扩)建煤电项目适应容量电价机制设计指导意见(试行)》,以煤电项目设计理念及技术的创新优化,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有力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更好适应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建设新形势下的优质煤电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新(扩)建煤电
2月份湖南电力市场交易会商会向全省火电企业通报了2024年1月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情况。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机制建立以来,根据统一部署,湖南能源监管办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认真研究制定了湖南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相关实施办法。一是充分保障符合条件
根据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建立两部制电价政策意义重大首先要理解有效发电资源和有效发电容量的概念。有效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南京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收费政策进行明确。电价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电企业和集中充电设施经营者执行。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家庭人口在6人及以上且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详情如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大工业用电深谷电价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显示:上海市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0:00-6:00及22:00-24:00时段用电价格调整为深谷电价。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以下为原文: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
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
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