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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黔深化合作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完善港口船舶岸电设施、清洁能源加注体系建设

2023-12-04 09:30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岸电清洁能源重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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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渝黔深化合作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推动航运绿色发展。在航道整治、船闸建设等工程中推广运用环保工艺措施,打造绿色生态航道。加快乌江、阿蓬江、余庆河等旅游航道建设,发展“乌江画廊”高品质旅游客运船舶,打造航旅融合的水上航线风景连廊。持续完善港口船舶岸电设施、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清洁能源加注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电动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统筹推进涪陵、武隆、德江等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布局建设。

推进水运新基建建设。推动5G、区块链、北斗导航等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发展,高标准推动乌江电子航道图建设,优化完善“乌航通”联合调度平台,与有关电网公司、电站等单位建立联合调度机制,简化船舶过闸申报流程,提高船闸通航效率。谋划推动乌江智慧航道建设,推进通航建筑物健康监测,培育“互联网+智能航运服务”新业务。推动自动化智能化运输装卸设备、堆场库场自动化应用,推动涪陵石溪、思南邵家桥等智慧港口示范以及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水运物流信息互联互通。

原文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渝黔深化合作

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81号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贵州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州省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和贵州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渝黔深化合作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重庆市政府、贵州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黔深化合作

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深化渝黔两省市合作,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渝黔两省市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条江、一盘棋”思维,牢固树立一体化理念,合力推进乌江通航设施提级扩能,共同提升水运服务效率和品质,加快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构建开放引领、区域协同、便捷高效、绿色集约的现代航运体系,加快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有力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示范先行。聚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一批乌江航运重大基础设施示范建设项目,强化乌江对国家高质量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的支撑作用。

区域联动、协同高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协同推进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提升乌江航运对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发展为根本遵循,助推综合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创新驱动、品质升级。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机遇,以数字化、信息化赋能乌江航运服务品质提升,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实现规划项目投资383亿元,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突破,畅通高效、通江达海的乌江高等级航道建设全面推进,能力充分、分工协作的港口集群基本建成,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的航运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到2027年,基本建成乌江航道与沿江铁路、高速公路联动发展的沿江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实现乌江“航道通行千吨级、港口吞吐千万吨”目标,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贡献乌江力量。

基础设施能力提档升级。港航基础设施能力明显提升,有力支撑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形成。到2027年,1000吨级航道整治全面完工,彭水船闸改扩建工程和思林、沙沱1000吨级通航设施工程全面提速建设,基本建成重庆涪陵、武隆、彭水、酉阳及贵州沿河、德江、思南、石阡、余庆、播州、瓮安、开阳等港口集群,港口货物年通过能力突破2000万吨、年吞吐量突破1000万吨。

运输组织质效显著提升。船舶运力规模有序提升,水运市场体量明显扩大,运输组织能力显著增强,对沿江产业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到2027年,力争船舶运力规模达到7万载重吨,干线过闸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水上旅游客运规模大幅提升,“乌江画廊”品牌价值和知名度进一步彰显。

航运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航运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跨省通航建筑物联合统一调度机制高效运行。到2027年,船舶单向航行时间较目前减少至5天,港口码头运营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水运发展支持政策相对统一,基本形成公平有序、繁荣高效的乌江航运市场。

智慧绿色发展示范引领。5G、区块链、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先进技术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中有效推广应用。到2027年,渝黔乌江通航联合调度管理平台全面示范应用,绿色港口、绿色航运、绿色船舶、绿色运输组织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安全应急救援保障有力。水上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7年,乌江水域应急救助点全覆盖,安全应急保障更加有力,基本达到地方水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10公里内20分钟、20公里内40分钟、30公里内60分钟到达现场的要求。

展望2030年,乌江干线1000吨级高等级航道全线贯通,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3000万吨,船舶运力规模达到10万载重吨,全面实现乌江航运设施现代化、服务品质化、企业规模化、船舶标准化、发展绿色化,“千里乌江、千帆竞发”的繁荣景象全面呈现,成为新时代全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

二、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实施“5大任务、10项工程”,打造便捷的基础设施、稠密的运输网络、优良的市场环境、高效的物流服务,促进国内大循环,融入国际大市场,全面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现代航运基础设施网络。

1.提升航道基础设施等级。基本完成乌江白马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建设,推动白马枢纽船闸工程2028年开工、2030年建成;启动建设彭水船闸改扩建工程和思林、沙沱1000吨级通航设施工程;开展银盘船闸扩能前期工作研究论证,协调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预留预控,根据乌江航运需求变化适时启动建设。完成白马至彭水三级航道和彭水、沙沱、思林电站库尾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展白涛至河口段一级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研究论证,提升乌江干线航道整体通航能力。依托水运通道,结合沿线旅游资源,推进阿蓬江、余庆河等旅游航道提档升级工程。依托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等,开展“川渝黔桂”及“渝西”运河通道研究论证,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水陆联运通道。〔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重庆高速集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有关市(州)政府〕

2.提升港口基础设施能级。加快涪陵石溪作业区二期(涪陵贵州港口中转基地)、武隆土坎作业区、思南港邵家桥港区、瓮安港云中港区、播州港三星港区、开阳港洛旺河港区等码头建设,提升完善港口功能,打造以港口为核心的区域性物流枢纽集群。加强港口分工协作,以渝黔合作共建涪陵港区石溪作业区为契机,组建乌江港口联盟,将涪陵石溪作业区打造成为贵州货物水水中转和集拼枢纽。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旅游客运码头,实施乌江沿线水上服务区建设,建设乌江彭水库区、构皮滩库区、沙沱库区、思林库区等一批公共锚地。〔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有关区县政府;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有关市(州)政府〕

3.完善对内对外通道体系。以打造畅通高效、互联互通的干线运输主通道为导向,着力构建乌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提升铁路通道能力,加快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建设,启动建设渝湘高铁黔江至吉首段,释放渝怀铁路货运能力。积极开展恩黔遵昭、广涪柳等普速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扩容、武隆至道真等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垫江至丰都至武隆、平桥至大顺、秀山至印江(重庆段)等高速公路。以港口为枢纽节点,打通多式联运“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水水联运,开工建设涪陵石溪作业区进出港道路、武隆土坎作业区进出港道路、开阳港洛旺河港区进港道路、瓮安港云中港区进港道路、播州港三星港区进港道路、思南港邵家桥港区连接园区及船厂二级公路等集疏运通道,“十四五”期间开展瓮安港云中港区、余庆港沙湾港区连接瓮马铁路北延伸线方案研究。(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重庆高速集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4.打造现代化船队。推进乌江干支流直达船型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船厂造船能力。大力发展适应乌江航道的标准化船型,推动船舶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率。结合沿江(河)航道条件和航运发展需求,引导运输船舶散改集,推进集装箱船舶发展,积极推广LNG船舶、双燃料船舶、电动船舶。提升现有船检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扩大人才增量,把好船舶检验质量关,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保障船舶基础安全。(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打造现代航运物流体系。

5.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乌江干线重要港口协同运营,培育壮大乌江航运市场主体,鼓励支持渝黔两省市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合力打造统一有序的乌江航运市场。引导适水产业临港布局、集聚发展,进一步优化提升涪陵港、武隆港、彭水港、思南港邵家桥港区、余庆港沙湾港区、开阳港洛旺河港区等港口及临港物流园区、临港产业园区规划,推动传统港口向“港口+现代物流”升级,带动沿线新型建材、水泥产能释放,石材开发、磷化工、铝化工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黔江、铜仁、遵义等无水港体系布局建设,拓展航运服务腹地,形成“一条江就是一条经济带”。〔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区县政府;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

6.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渝黔水水中转,鼓励“小转大”,推动开阳港至涪陵港、思南港至涪陵港“水水中转”班轮常态化运行。开辟乌江沿线港口至长江干线果园、新生、新田等港口,以及嘉陵江合川、南充、广安等港口航线,促进乌江与长江、嘉陵江航运联动发展。优化货源组织和航线布局,共同运行干支直达、江海直达、江海联运航线,提升乌江航运对外贸经济的服务能力。吸引大宗货物公转水、铁转水,促进乌江沿线地区物流降本增效。加强区域水路运输市场一体化建设,统筹市场规则和优惠政策,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物流集团、重庆高速集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

(三)建立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7.推进航运服务现代化。充分发挥重庆航运交易所功能,提升乌江航运信息服务能力,强化航运信息咨询功能,定期编制发布乌江航运发展报告,打造“干支联动航运指数”品牌。加强航运人才培养,搭建航运人才交流平台,开展海事、港航运政等业务研讨,打通船员持证互认环节,支持船员开展继续教育,共建共享内河船员基础信息库。谋划建立乌江智慧航运调度服务运营中心,完善全流域调度体制机制,助推渝黔两省市航运信息服务提质。加强船舶检验力量,完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联合渝黔两省市港航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共建乌江航运发展智库。〔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航交所、市船舶检验中心,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

(四)提升航运对外开放功能。

8.推进通关物流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支持渝黔外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依托“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深化渝黔“单一窗口”合作,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共建共享“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功能应用,降低通道通关物流成本。〔责任单位:重庆海关,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贵阳海关,贵州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

(五)打造绿色智慧航运体系。

9.推动航运绿色发展。在航道整治、船闸建设等工程中推广运用环保工艺措施,打造绿色生态航道。加快乌江、阿蓬江、余庆河等旅游航道建设,发展“乌江画廊”高品质旅游客运船舶,打造航旅融合的水上航线风景连廊。持续完善港口船舶岸电设施、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清洁能源加注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电动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统筹推进涪陵、武隆、德江等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布局建设。〔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重庆高速集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

10.推进水运新基建建设。推动5G、区块链、北斗导航等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发展,高标准推动乌江电子航道图建设,优化完善“乌航通”联合调度平台,与有关电网公司、电站等单位建立联合调度机制,简化船舶过闸申报流程,提高船闸通航效率。谋划推动乌江智慧航道建设,推进通航建筑物健康监测,培育“互联网+智能航运服务”新业务。推动自动化智能化运输装卸设备、堆场库场自动化应用,推动涪陵石溪、思南邵家桥等智慧港口示范以及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水运物流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区县政府,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渝黔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领导小组,由渝黔两省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领导任组长,渝黔两省市交通、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口岸物流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工作。完善跨部门、多主体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充分调动渝黔两省市有关区县和市(州)政府、企业等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与发电企业的协调调度工作,共同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对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争取将乌江航运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方案,用好用足中央财政补助政策。渝黔两省市统筹加大水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加快乌江航道、港口、支持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航运服务提质升级。积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积极支持政府债券、企业债券、REITs、PPP等投融资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推出的低息贷款、基金工具等支持政策,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乌江航运建设。

(三)加强要素保障。

强化渝黔两省市乌江航运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流域规划、产业规划等统筹平衡。渝黔两省市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审批部门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在乌江航运建设项目审批、土地供给、资金统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快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加强协作联动。

渝黔两省市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及相关单位共同建立乌江联合调度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优化运行方案,确保乌江航道高效畅通。优化航运营商环境,鼓励引导渝黔两地港航物流企业合资合作、交叉持股,推动乌江航运物流一体化发展。根据沿江重大项目建设时序,科学有序推进乌江适航船舶建造,避免运力资源浪费。推进水上应急救援协作联动,畅通乌江上下游间水情传递和信息沟通渠道,共同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加强跨区域执法联动,推进航运执法队伍共建、资源共享,深化水运交通“跨界+联合”执法新模式。

附件:渝黔深化合作推动乌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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