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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容量电价下的市场电价走势分析

2023-12-13 16:49来源:电联新媒作者:林华关键词:容量电价煤电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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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改变了燃煤发电的发展方式,对煤电以及整个电力市场建设都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新能源和储能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来源:电联新媒 作者:林华

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电量电价反映电力市场供需,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煤电机组固定成本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容量电价根据各地煤电转型情况确定固定成本比例,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为50%。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中,由工商业用户按电量比例分摊。

对电力交易电价的影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要求“有序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2024年底多数省份进入现货市场。本文分析现货市场下,煤电容量补偿电价对市场电价及相关主体的影响。

一、中长期市场价格下降

《通知》执行后,煤电容量电价以系统运行费用形式由工商业用户分摊,电量电价主要由中长期价格反映。在竞争充分的市场,火电因回收部分固定成本,在中长期市场的降价意愿将增加,在煤价不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中长期市场价格下降;在竞争不充分的市场,为保障用电价格整体平稳,在“场外因素”指导下,中长期市场价格也将下降。

二、现货市场价格下降

小机组发电意愿降低,地板价出现频次和持续时间增加。煤电容量电价按容量支付,因小机组整体发电小时数低,煤电容量电价折合到度电相对大机组更高。考虑小机组的高边际成本,和已获得的较高的度电容量电价,小机组在现货市场低电价时段的发电意愿进一步降低。直接影响是小火电将在光伏大发的低电价时段让出消纳空间,从而使新能源成为边际机组的时段增加,新能源基本报地板价,现货市场地板价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长也将随之增加。

大机组报价下移,现货平均价格下降。大机组边际成本低,在现货市场中具备天然优势。执行容量电价后,煤电在电能量市场中对固定成本的回收压力变小,大机组根据边际成本报价的动机增强,大机组的报价策略有可能更改为前几段报价下移,最后几段报价不变或下移,即平均报价下降,从而导致现货市场平段价格下降。

基于以上两点分析,执行容量电价后,现货市场谷段和平段价格将下降,峰段整体占比较小不影响大局,现货市场整体价格下行。

三、峰谷价差分化

批发侧:现货平均峰谷价差增大。基于上文对现货市场的分析,在现货价格上下限不变的情况下,因地板价出现的频次和时长增加,将导致现货市场谷段平均价格降低。因小机组在谷段倾向停机等原因,峰段火电开机容量减小、供需紧张,峰段价格上限出现的频次将增加,从而拉大了现货市场的平均峰谷价差。

零售侧:用户侧峰谷价差短期略降,长期回升。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用户侧峰谷电价以上网电价为基准进行上浮和下调。因批发市场中长期电价和现货电价降低,用电价格中的上网电价也随之降低。在峰谷系数不变的情况下,峰谷价差随之降低。

预估这是短期现象,预计后期各省将调整零售侧峰谷系数,以恢复价差激励用户“削峰填谷”。但是整体而言,零售侧价差原则上不超过批发侧。

四、对新能源和储能收益的影响

集中式新能源电价下降、利好消纳。《通知》执行后,集中式新能源因中长期价格和现货价格下降,且无法获得容量电价,结算价格将明显降低。煤电的未来定位将转向"支撑性"电源,越来越多的煤电要转向新能源调峰、提供辅助性服务,其利用小时数势将持续走低,从而增加了新能源的消纳空间。新政执行利好新能源消纳。

分布式新能源面临毁约风险。现货的谷段时间拉长,谷段价格传导至用户侧,分布式光伏用户使用工商业电价若低于分布式光伏签约价格,用户会毁约弃用分布式光伏电量,导致分布式光伏场站收益下降。

独立储能收入趋势不明。现货峰谷价差增加有利于独立储能收入,但是独立储能充电需要承担系统运行费用,充电成本将上升,现货价差增量与系统运行费用孰高孰低,需根据各省供需情况和政策力度具体分析。

用户侧储能远景向好。虽然短期零售侧用户峰谷价差降低,但是批发侧的峰谷价差一定会以各种方式传导到零售侧。叠加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困境,长远看,煤电容量电价利好用户侧储能。

总结与建议

一、呼吁尽快出台“绿证+配额制”,体现新能源环境价值

《通知》执行后,预期新能源电价将显著下降,为实现“双碳”目标,建议尽快建立“绿证+配额制”,通过大范围、高比例消纳绿证的方式,实现新能源的绿色价值。

二、因地制宜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各主体平等参与市场

建议根据区域电网需求和电源结构,将容量电价机制扩大至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储能、核电、新能源、虚拟电厂等,可根据对电力系统的贡献、部分补偿固定成本,使容量电价更加聚焦保障系统容量充裕性,电量市场更加体现系统边际成本。

三、建议系统运行费用分时,拉大用户侧峰谷价差

建议建立系统运行费用分时机制,即系统运行费用按照峰平谷分时段收取,在用户侧电价总水平稳定的情况下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以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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