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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场规则变化对电费账单有影响?快来看看
近日,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2024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等文件陆续出台,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式拉开序幕。
(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融媒体中心)
关于2024年的政策解读,大家可以戳《浙江电力市场政策有变化》复习哦。随着2024年分时电价执行方式、合同偏差考核资金返还规则等市场政策调整,电网企业对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也做了一些适应性变化,今天小e就带大家来看一看。
电费账单全貌
电费账单主要分为三大板块,包括总体情况部分、电费明细部分和电量明细部分。
总体情况部分,你可以看到基本信息、电费构成、峰谷用电、交费渠道等信息。
总体情况部分中的电费构成和电费明细均按照“5+1”模式。“5”是指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与国家政策要求一致;“1”是指目前符合政策要求并实际存在的费用,包括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目录电费、分次结算电费等无法归并入前述5项中的“其他”费用,实现与历史沿革和用户实际感知相衔接。
电费明细部分,根据工商业用户电价“5+1”模式也同步调整为上网电费、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其他。调整可以理解为2个新增、2个变化、2个延续:
2个新增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是从原输配电费中单列出来的;系统运行费用是整合了原来的辅助服务费用、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以及原损益电费中的居民农业交叉补贴新增损益、分时电价损益、代理特殊用户增收费用等。
2个变化
上网电费和输配电费
上网电费做了统一归集,包括市场化交易电费、发用两侧电能电费偏差等费用;输配电费包括输配电量电费和输配容(需)量电费。
2个延续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其他电费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其他电费中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目录电费、分次结算电费等费用,继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计收。
电量明细部分,包括用户抄见电量、损耗电量和计费电量。相比于之前的账单,表计及电量信息显示更加直观、清晰。
新规则对账单的影响
1.分时电价执行方式变化
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由“分时价格模式”改为“单一价格模式“,即对于执行分时电价的零售用户而言,分时结算电价由“单一价”按照分时电价政策规定的浮动比例形成。
这一点对于分时用户的电费账单没有较大变化,市场化交易电费仍按照“尖、峰、谷”分别展示!
2.合同偏差考核资金返还规则新增
根据《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批发用户和售电公司合同偏差费用按照用电量占比返还给所有参与交易的批发用户和售电公司,其中若售电公司对其代理零售用户约定偏差考核条款的,则按照其代理的所有零售用户用电比例全额返还至零售用户。
在电费账单中,“合同偏差考核资金返还”是展示在“其他”类目下哦!
相关费用解读
介绍完账单的变化,小e还想再介绍下账单中大家疑问较多的几项费用。
1.发用两侧电能电费偏差,是指发用两侧实际电量与合约电量不等,且因结算方式不同,使得用户侧购电成本与发电侧结算电费存在偏差而给予清算的费用。
2.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是指电能从发电厂传输到电力用户过程中产生的电能损耗或损失,暂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量,按实际上网电价和国家核定的综合线损率(3.53%)计算。
3.系统运行费用,主要是指用于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暂不纳入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的费用。包括居民农业交叉补贴新增损益、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辅助服务费用、分时电价损益、代理特殊用户增收费用等。
如果还有疑问,详询95598或致电属地供电公司。
供稿
营销服务中心 王哲萍 林洋佳
宁波公司林森 赵定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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