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年1月4日,广东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其中提到,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新区企业在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场景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电站。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经认定后,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0.2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冰蓄冷、水蓄冷等其他储能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此外,其中还提到,重点支持引进高性能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终端产品集成及关键制造项目,对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项目总投资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奖励,并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原文及政策解读如下:
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为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滨海湾新区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储能产业中心,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东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滨海湾新区登记注册,缴纳主要税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健全财务制度,从事新型储能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办法所指新型储能产业是指以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电磁储能为主的储能产业(抽水蓄能除外),包括储能电池、储能材料、核心设备、系统集成、检测建设运维、储能应用、回收利用等领域。重点支持高性能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终端产品集成及关键制造项目、核心技术研发和数字能源等领域。
第二条【龙头企业招引扶持】
(一)项目投资奖励。重点支持引进高性能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终端产品集成及关键制造项目,对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项目总投资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奖励,并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二)经营贡献奖励。对新迁入的新型储能企业,自投产后第二个会计年度起,上一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对新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25%,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经营贡献奖励。
第三条【储能产品展销生态搭建扶持】
(一)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在新区设置展销中心。构建“滨海湾展销+大湾区制造+海内外市场”为核心的储能产品产销体系,支持依托新区产业载体建设储能展示中心,针对工商业储能、家庭储能、便携式储能等终端产品打造一站式、多领域、全产业链的商贸采购对接交流平台,对入驻企业最高可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高于5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租金补贴,连续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依托产业载体成立销售子公司开展储能终端产品贸易的新型储能企业,最高可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70%且不高于7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租金补贴,连续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储能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提升储能产品服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定期以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形式积极推介滨海湾储能品牌。对参加境内外线下专业展会的储能企业,在国家、省、市各级政策资助基础上,按境外展实缴展位费的20%、境内展每个标准展位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充资助,各级财政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实缴展位费。
第四条【数字能源高地建设扶持】
(一)推动制造业数字化减碳降碳。优化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革新数字化能源托管模式,助力能源消费端节能降耗提质增效,支撑构建灵活互动、开放共享的综合能源创新服务体系。鼓励充换电站、建筑空调、5G通信基站、大数据中心、专用配电房等加装边缘控制终端,建设能源在线监测与运行管理系统。对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能力且符合相关标准的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二)打造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稳步拓宽电网侧先进储能项目示范应用,鼓励电网企业在新区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新区企业在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场景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电站。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经认定后,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0.2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冰蓄冷、水蓄冷等其他储能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第五条【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扶持】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针对储能产业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具有重大创新型和突破性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研发,研发项目符合《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在市级资助基础上,按1:1予以额外补助,单个项目各级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布局建设储能创新载体。鼓励从事新型储能产业生产研发的企业、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机构在新区面向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储能研发机构,按不高于该研发机构设立后年度建设投入的20%,连续三年累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创新载体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第六条【储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支持建设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安全预警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专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新区,对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通过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按不高于该机构设立后实际建设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开展产品认证,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权威认证,经核准,按实际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储能产业园区建设扶持】支持依托新区产业载体建设先进储能研发制造园区,持续推动产业园区能级提升。对新区范围内新型储能企业入驻的产业园区,入驻后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产业园区运营主体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逐级晋升的,按照差额部分奖励。
第八条【优质储能产业空间供给扶持】
(一)实行新型储能企业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由新区选取合适地块作为试点项目用地,按照东莞市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由符合政策条件的开发主体承建运营,按“总成本+微利”模式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进行分割销售或租赁。
(二)租赁产业用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租赁产业用房的,每年按不高于实际支出的年租金总额的50%给予租房补助,最高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每月50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连续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产业用房不得转租,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储能人才配套扶持】
(一)支持引进新型储能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对重点储能企业在东莞无自有住房的高级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给予租房补助,连续补助不超过5年。每家企业累计可申请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获得市、新区两级住房补助不超过其实际租房支出。属于国家、省认定的储能技术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经企业推荐,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扶持,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的奖励。(二)高管个人所得税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中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个人年所得税超出15%的部分,给予特殊人才奖励,每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第十条【附则】
(一)本办法涉及的国家、省、市级配套奖励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下拨文件为准。企业同一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同时符合新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新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主体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多项优惠政策。同一主体因同一事由获得国家、省、市、新区各级奖励累计不超过该事项实际总投入的75%。同一主体在新区获得的扶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对本区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二)本办法涉及的具体奖励条件、申报程序等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为保证资金使用绩效,新区可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和申报数量,在实施细则规定限额内,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受奖励企业(项目)数量以及最终奖励金额。对引进的特别重大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特别扶持。
(三)获得本办法扶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自觉接受新区财政、审计及经济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单位和个人,新区将依法依规做出相应的处罚。
(四)本办法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依据变化时,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BHWDR-2023-007)贡献的企业(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特别扶持。(三)获得本办法扶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自觉接受新区财政、审计及经济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单位和个人,新区将依法依规做出相应的处罚。(四)本办法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依据变化时,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BHWDR-2023-007)
《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规定,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制定印发《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滨海湾发〔2023〕30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2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储能产业,打造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
2023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对新型储能发展提出详细指导意见,其中对东莞提出4大领域布局安排,分别是珠江口东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以及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
2023年5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研发、设备、应用、金融、用人等方面支持诉求,制定出台7大方面共20条措施,推动我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产业链条及配套完善程度均位于全国前列。一是得益于万亿级消费电子产业以及锂电池行业发源基础优势,近年来东莞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增长较快,越来越多企业跨领域布局新型储能;二是产业链条完备,电池材料、设备、制造、精密件、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等环节均有布局。三是企业格局优化,初步集聚一批龙头以及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
全球新型储能需求爆发为新型储能产业带来广阔发展机遇。近年来国内外新型储能需求指数级增长,推动储能产业成为新风口。受此驱动,东莞新型储能(主要是电化学储能)产业有望飞速成长。
综合考虑全球储能产业形势和大湾区发展基础,结合滨海湾新区实际,制定出台《办法》,围绕新型储能企业发展重点环节出台针对性支持措施,以此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储能产业中心。
二、制定依据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全面梳理学习了近年来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关于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整理了其他地区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形成政策汇编作为参考。同时全面梳理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的整体规模、产业链各环节企业、相关重大项目、创新载体等情况,结合产业发展形势提出新区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思路和扶持政策重点支持方向。主要政策依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东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
三、内容说明
《办法》综合考虑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趋势和大湾区产业基础,结合新区资源要素禀赋,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投资落户、产业空间、创新研发、产品展销、示范应用、公共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支持诉求,拟定8大方面支持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在滨海湾新区登记注册,缴纳主要税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健全财务制度,从事新型储能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支持内容。
1.龙头企业招引扶持。对高性能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终端产品集成及关键制造项目给予投资落户、经营贡献奖励。其中,对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项目总投资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新型储能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对新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25%,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经营贡献奖励。
2.储能产品展销生态搭建扶持。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在新区设置展销中心,或依托新区产业载体成立销售子公司,分别给予最高50%和70%的租金补贴;鼓励企业以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形式积极推介滨海湾储能品牌,予以展位费补贴。
3.数字能源高地建设扶持。分别对能源在线监测与运行管理系统以及电网侧、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给予补贴。其中对能源在线监测与运行管理系统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0.2元/千瓦时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冰蓄冷、水蓄冷等其他储能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4.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扶持。鼓励针对储能产业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及相关机构在新区面向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储能研发机构。其中,研发机构可给予年度建设投入的20%,连续三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创新载体,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5.储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支持建设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安全预警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专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新区,按不高于实际建设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支持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开展产品认证。
6.储能产业园区建设扶持。支持依托新区产业载体建设先进储能研发制造园区,持续推动产业园区能级提升,对入驻后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的产业园区,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7.优质储能产业空间供给扶持。实行新型储能企业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予以租金补助,最高按年租金总额的50%给予租房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储能人才配套扶持。支持引进新型储能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对重点企业无房员工给予租房补助。对急需的中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特殊人才奖励。
(三)实施时间。《办法》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随着户用光伏市场的发展节奏逐渐放缓,众多经销商开始积极探寻新的业务增长点,阳台光伏这一新兴领域由此进入了大家的视野。国内的阳台光伏市场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呈现出加速崛起的态势。那么,这一市场具有哪些特点呢?商用场景为主,大功率需求显著从已安装的一些项目来看,国内阳台光伏的主要应
作者:刘佳辉卞伟翔李大伟单位:上海理工大学引用本文:刘佳辉,卞伟翔,李大伟.锂电池石墨复合电极力-电耦合性能原位测量分析[J].储能科学与技术,2025,14(6):2240-2247.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24.1149本文亮点:1.使用石墨电极来进行原位测量实验设计与分析,开发原位测量手段对复合石墨电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西高院(厦门)储能电池充放电设备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明确提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应答。投标人需出具2024年1月1日至今同类型产品(池充放电设备或充放电设备管理系统)供货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及对应发票证明材料(或用户验收合格证明)为准。西高院(
近日,海辰储能厦门总部基地工厂与重庆基地工厂双双入选2025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榜单。这一殊荣不仅是对两座工厂在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成果的权威认可,更标志着海辰储能以“智造”为引擎,持续夯实储能新质生产力根基,助力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厂入选,海辰储能以数智化重构制造竞
日本家庭能源转型迎来新选择!近日,固德威日本(GoodWeJapan)公司旗下户用混合型储能系统成功通过日本严苛的JET认证,取得认证编号MD-0077。这标志着固德威产品已完全满足日本市场(安全性、合规性和品质性能)最高标准要求,成为助力日本家庭实现能源智能化、安全性与独立性的可靠力量。权威认证,品
在6月举行的2025年伦敦能源科技峰会上,一场跨越欧亚大陆的能源合作引发全球储能行业关注。乌克兰民营能源巨头DTEK与英国清洁能源科技领军企业OctopusEnergy集团共同推出的“RISE计划”(ResilientIndependentSolarEnergy),以分布式光伏+储能为核心,正式开启这个饱经战火国家的能源重构进程。这项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德尔股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表示,2017年董事长李毅先生在日本接触到固态电池项目,前瞻性的预判到了固态电池技术的巨大市场价值,并于2018年成立了日本德尔进行固态电池技术的开发。另一方面,公司固态电池的布局也是在顺应和拥抱汽车行业电动化的发展趋势,是公司
磷酸铁锂赛道,韩系电池三巨头“攻势渐起”!起点锂电注意到,继LG新能源、三星SDI后,SKOn也公布了其在磷酸铁锂电池端的最新布局,剑指北美储能系统市场。01、下订磷酸铁锂,是蹭热度还是布局提速?眼看LG新能源、三星SDI频频发力磷酸铁锂,SKOn终于按耐不住,一纸合作下定磷酸铁锂材料。7月15日消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6日,华自科技披露,今年锂电业务增速明显,自去年12月以来,锂电新增订单近十亿元,主要客户包括宁德、赣锋、欣旺达、鹏辉等头部锂电厂商。目前,国内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领域的固态产线仍处于试验阶段,尚未有固态电池量产线落地。公司子公司精实机电一直在推进固态电池技术更
7月15日凌晨三时许,由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PC总承包的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润湖新能源50MW/100MWh储能电站项目成功并网,这不仅标志着淮安市迎来重大新能源基建发展成果,同时也体现出东方旭能为区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力量,在贯彻绿色低碳转型的道路上又迈出坚定的一步。
围堵升级。美国针对全球贸易的“大网”正在逐渐收拢。上周,特朗普政府向包括日、韩及东盟在内的14国发出信函,宣布自8月1日起大幅提升关税,并明确警告将打击“为逃避高额关税而转运的货物”。这一行动,让曾被视为规避关税“安全港”的东南亚,瞬间成为风暴眼。从华盛顿的视角来看,其行动的理据清晰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蓝晓科技陕西西安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正式投运7月11日,蓝晓科技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正式投运。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九路999号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区内部。储能总装机0.875MW/1.7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2015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一天,两大能源央企的整合完成,不仅开创了我国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先河,也为中国能源转型提供了新的动力支撑。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之初,就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火电、水
2015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一天,两大能源央企的整合完成,不仅开创了我国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先河,也为中国能源转型提供了新的动力支撑。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之初,就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火电、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6日消息,国网承德供电公司联合产学研团队攻克小水电调速优化、复合储能支撑及水光储协调控制技术,在河北省围场县老窝铺乡建成冀北首个百千瓦级“水光储”微电网。据了解,该项目集成400kW水电机组、800kW光伏,配置镍氢与锂电池复合储能,部署边缘侧能量管理系统并接入调度系
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
十年蜕变——国家电投重组成立以来改革发展成就综述2015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一天,两大能源央企的整合完成,不仅开创了我国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先河,也为中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5日,泰禾智能在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表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安徽阳光优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优储”)拟增加2025年度与关联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0,000.00万元,主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14日,扬中市新坝镇西南片区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686.55万元,折合单价约1.02元/Wh,招标人为江苏绿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扬中市微电网资产管理中心全资持股。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在企业闲置场地建设140MW/280MWh交流侧储能电站,
7月10日,由昆仑新能承接的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特钢”)25MW/50MWh储能电站项目在东方特钢正式开工。该项目是昆仑新能在钢铁行业落地的又一标杆性工程,标志着储能技术赋能高耗能产业低碳转型的又一重要突破。该项目将充分利用东方特钢的闲置场地资源,根据企业用电负荷特点进行精准规划
近日,中电建协储能建设分会组织召开储能行业头部企业座谈会,来自14家储能系统商的代表齐聚北京,共商如何落实中央“整治‘内卷式’竞争”精神,引导储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远景高级副总裁、远景储能总裁田庆军受邀参会。他表示,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未来前景不可限量。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蓝晓科技陕西西安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正式投运7月11日,蓝晓科技用户侧智慧储能项目正式投运。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九路999号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区内部。储能总装机0.875MW/1.7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从国家层面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与适用范围,规范了绿电直连相关主体的权责范围和相关要求,并从落地层面指导绿电直连在微观层面的有序发展。650号文总体体现
广东灵活调节能力现状及提升路径分析——《新型电力系统下广东灵活调节能力分析及提升举措》摘编王雪辰/整理(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导致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需求急剧攀升,传统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
在西北地区新能源高比例并网的技术攻坚中,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松山滩风电场的实践具有标杆意义。该风电场虽坐拥优质风能资源,却长期受风电间歇性、不稳定性导致的并网难题制约。通过配套30MW/120MWh储能系统,依托国能日新的储能智慧EMS⁺系统,项目成功实现绿电高效消纳与灵活调度,此外,国能日新储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叫停新能源强制配储后,对市场新增主力的独立储能而言,新能源发电企业为了满足并网要求而购买/租赁储能设施调峰能力的支出或将显著减少。因此,出台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已迫在眉睫。
日前,西班牙开发商和独立电力生产商(IPP)Zelestra公司宣布,该公司正在智利建设的Aurora太阳能+储能项目已经完成融资,该项目包括一个220MW太阳能发电场和一个1GWh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获得了法国外贸银行(NatixisCIB)和法国巴黎银行(BNPParibas)提供的2.82亿美元融资,并获得智利BCI银行提供的
2025年7月9日,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100MW/200MW电网侧集中储能电站EPC工程项目在青树坪镇人和村举行了盛大的开工仪式,标志着双峰县在能源存储与优化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对当地乃至整个区域的能源格局都将产生深远影响。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鹏辉力赫(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则是实力雄厚的中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7月9日,由西安西电新能源总承包建设的水发新动能西藏革吉县30MW光伏+储能项目成功实现并网发电。据悉,该项目总容量30MW,配套建设6MW/24MW·h储能系统,年均发电量7263.62万kW·h,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约2.1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99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1234.81kg,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河南省2025年6月份电力供需情况通报,2025年6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403.1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79%;年累计用电量2134.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27%。全省发电量335.3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53%;年累计发电量1872.9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39%。截至6月底,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云南能投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表示,公司目前一是全力推进67万千瓦风电扩建项目及马龙竹园5万千瓦光伏项目、会泽8.5万千瓦光伏项目等增量新能源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建投运。其中马龙竹园5万千瓦光伏项目已于2025年4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二是积极推进富源县南冲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