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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征求意见:新能源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2024-04-15 11:11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安徽售电市场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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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征求意见。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适用于安徽省现货市场第一阶段市场结算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结算主要权责、结算原则、结算流程、中长期交易曲线形成、电能量电费计算、市场平衡费用计算、市场运营费用计算、退补管理、辅助服务结算、电费收付和其他结算事项等。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发电侧报量报价,进行双偏差结算,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日前出清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出清电价结算,机组上网电量与日前出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热电机组参照燃煤火电机组方式结算。 

新能源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未进入中长期市场的新能源机组按照上网电量的α%确定优发电量,并按燃煤基准价结算;进入绿电市场的新能源机组,绿电合约的电能量部分纳入一般中长期范畴;进入中长期市场的新能源机组,参照燃煤火电机组方式结算;进入现货市场的新能源机组结算所在节点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日前市场出清电量与优发电量(或中长期合约电量、绿电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市场出清电价结算,上网电量与日前市场出 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 

市场化用户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日前申报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用户侧日前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实际用电量与日前申报电量的偏差按照用户侧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

各市场主体:

受安徽省能源局委托,为稳妥推进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安徽现货市场工作组完善了《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及配套细则(详见附件1-6),现征求贵单位意见。

请于2024年4月18日(下周四)前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反馈至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反馈意见表格发至邮箱274010324@qq.com、563099622@qq.com。

联系人:陈天宇,0551-63605139

黄进,0551-6360551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9号,邮编:230022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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