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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这标志着欧盟CBAM走完了全部立法程序,CBAM范围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氢等商品,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2023年10月1日CBAM开始试运行,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最近CBAM开始了首次报告,虽然只有小部分欧洲企业提交的报告符合欧盟CBAM首次报告要求,但CBAM已不可逆转。
针对第一阶段提交的CBAM报告填报情况,欧盟委员会更新了“CBAM常见问题与解答”文件,其中提到“CBAM主要适用于基础材料和基础材料产品,但也适用于一些成品/下游产品,例如紧固件”。
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碳关税或隐形碳关税壁垒还有:《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欧洲环境标志》;《英国碳边境调节机制》;美国《清洁空气法案》《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美国清洁能源法案》《重建美好未来法案》《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以及《氢能源计划》等;法国能源监管委员会(CRE)《与太阳能发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有关的招标规范(AO PPE2 PV Sol)》;《日本生态标志》《实现绿色转型的基本方针》;《加拿大环境选择方案》等。据有关专家测算,未来将会有至少超过2万亿元中国出口商品直接面对碳关税壁垒,或者隐形碳成本的挑战。
面对碳关税壁垒的挑战,我国政府一方面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和谈判,另一方面正在抓紧时间做好自己的事情。
2024年4月2日,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在京组织召开了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技术工作组启动会。将来我们将有权威的、被全球认可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
2024年4月12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其中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0.5942 tCO2/MW∙h,相较于《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5703 tCO2/MW∙h,我国官方的电网排放因子已开始解决绿电环境属性双重计算的问题,相信将来区域或省级电网排放因子也会公布抠除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的数据。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公布了除港澳台外全国各省级单位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表明“电网范围划分越小,电网排放因子越接近单位电力消费的实际间接排放;电网排放因子更新频率越高,其越能真实反映的电力排放情况。”及时更新发布区域电网碳排因子,也有助于与国外标准互联互认。而且、区域电网碳排因子更容易计算、计算也更准确。如果根据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来测算,那么一些地区在国际竞争中也更能取得优势,更易吸引投资,2021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数据中,云南0.1235tCO2/MW∙h、四川0.1255tCO2/MW∙h,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来测算碳排放,将打破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吃大锅饭现象,能大力促进我国清洁能源发展,使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
最近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6.3.2.2明确“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是指以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量,应提供发电与用电双方签订的市场化交易合同…。存量常规水电和核电可不提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有双边合同作支承、并实际执行与结算,保证了绿电所含绿色属性的唯一性、可查性和可追溯性;认可存量常规水电和核电为绿色电力,是与世界同行、同时也极大的扩大了绿色电力的范围,我国制造业用能结构中、包括电炉炼钢、电解铝等大部分以电力为主要能源,这将成为打破碳关税贸易壁垒的大杀器。
目前我国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与东南沿海地区,清洁的水电和风光电力主要产自西南和三北地区,2023年仅国网区域省间市场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就达5706亿千瓦时,仅四川外送水电电量就达1655.47亿千瓦时,如果国网区域省间市场清洁能源交易电量的三分之一用于碳关税范围外贸企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用电,就能满足大部分企业的绿电需求,国内支付绿电的绿色价值按今年3月全国碳市场日均收盘价82.82元/吨的一半计,欧盟碳价按23年底价格66.79欧/吨计,电力排放因子采用0.5942 tCO2/MW∙h,每年可节省碳关税536亿元。
为使打破碳关税贸易壁垒的大杀器落地,我们要做的只是:①不分优先外送等级、放开所有外送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含向家坝、溪洛渡等这些国字号企业;让发电厂所在地的四川等用电企业与跨省专线落地点的上海和浙江等用电企业,都能用上市场化的、有双边合同作保障的、可追溯的绿电。②国家与电网企业应鼓励和支持跨省专线两地的发用电企业,尽量多签双边绿电协议以降低用电企业绿色成本,使国家利益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发电企业或许有部分绿色溢价,输电企业的收入一点没减少、或许随着输电线路利用率的提高而增加收入,而用电企业随着绿色成本的大幅降低可打破碳关税壁垒的影响。③跨省绿电交易与省内电力交易相比有其独特的复杂性和技术难度,送端省内中小发电企业和受端省的电力用户需要售电公司提供购售电服务,这从四川省内的年度交易结果可看出一些道理;以2023年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年度交易结果为例,“零售用户:参与年度交易的电力用户32255户,成交电量2122.89亿千瓦时,其中水电(风电、光伏)电量1527.02亿千瓦时,交易均价 0.24045 元/千瓦时。批发用户:参与年度交易的电力用户60户,成交电量49.95 亿千瓦时,其中水电(风电、光伏)电量 35.21 亿千瓦时,交易均价 0.25605 元/千瓦时。”
由于电力人的长期不懈努力,我国建有全球最强大最安全的电网,但仍不能满足任何地方都能买到足够绿电,这时我们可购买绿证来代替绿电,我国政府也鼓励用绿证进行可再生能源消纳不足部分的抵消,或用于降低能耗双控目标的抵消。欧美的情况和我国相似,只是我国还没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绿证强制市场。美国绿电的强制市场基于配额制形成,要求电力供应商的绿电供应量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或者从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来满足配额标准的要求,不能按时履约的责任主体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欧盟的挪威、瑞典等国家建立了有配额义务的绿色证书强制市场。中国和欧美等大多数国家一样鼓励企业和个人自愿购买绿证来支持碳中和目标,。
我们是制造业出口大国,碳关税给我们造成了麻烦,面临同样麻烦的还有印度、越南等新兴制造业国家;我们有全球最多的清洁电力,也有全球成本最低、增长最快的风光新能源,只要在强大的举国体制下加以合理利用,我们的劣势就能变成优势,加强并巩固我们的制造业大国地位,造福所有国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黄通勋(四川川能智网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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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消费品工业集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对达到规定标准和规模要求的特色园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支持。引导现有各类产业和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向重点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俗称“碳关税”)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被纳入的行业产品在出口到欧盟国家时,需要提供碳排放数据,并为产品制造时产生的碳排放交税。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济萍指出,中国和欧盟都是世界主要的经济体之一,彼此之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来自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如商总会会长薛济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应对欧盟“碳关税”的建议》。去年10月,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目前已试运行近五个月。据欧洲议会官网消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欧盟碳边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如商总会会长薛济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应对欧盟“碳关税”的建议》。去年10月,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目前已试运行近五个月。据欧洲议会官网消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欧盟碳边
欧盟碳关税已经开始成为影响进出口的关键因素之一。(来源:能源新媒文|魏旭东国家能源集团战略规划部)2023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的碳关税机制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两年多之后,中欧贸易将受到这一政策的实质性影响。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担忧日益加深,碳关税作为一种环保手段被提出并逐渐得到实施。欧盟
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名单。名单包括: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路径研究、国际碳关税机制的趋势和影响研究、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研究等19个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公告2023年10月20日,我司在
10月1日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过渡期内,涉及到的第一批6个行业需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欧盟在此期间不征收任何费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是过渡期的第一个报告季度,报告需要在2024年1月底之前提交至CBAM过渡期登记处。11月13日下午,在第十五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绿色热能、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绿氢、电子燃料等等)环境权益如何实现?企业如何应对欧盟碳关税(CBAM)?在双碳和CBAM双重政策驱动下,生物能源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十四五、十五五”生物质能产业何去何从?这些行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将在2023年12月1日为您解疑答惑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于5月17日正式生效,尽管只是欧盟内部法律,但是其影响不亚于《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如果说《京都议定书》拉开了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的序幕,《巴黎协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责任与行动目标,那么CBAM则是构建了一种全新的责任体系,将减排责任传导至其他国
摘要:碳关税只是欧盟绿色贸易壁垒工具箱中的一个,打着应对气候危机幌子的各种俱乐部,其实是新的贸易联盟。在碳中和共识下,全球贸易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做了十几年外贸生意的朋友说,这两年外贸很不好做,形势大不如以前,很多订单做着做着就“飞了”。单看数据好像还不错,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
10月1日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过渡期内,涉及到的第一批6个行业需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欧盟在此期间不征收任何费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是过渡期的第一个报告季度,报告需要在2024年1月底之前提交至CBAM过渡期登记处。11月13日下午,在第十五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于5月17日正式生效,尽管只是欧盟内部法律,但是其影响不亚于《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如果说《京都议定书》拉开了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的序幕,《巴黎协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责任与行动目标,那么CBAM则是构建了一种全新的责任体系,将减排责任传导至其他国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对中欧贸易带来的影响不可忽视,中国要未雨绸缪,对欧盟CBAM的规则设计及其影响做好跟踪评估,为及时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做好准备。前言2022年12月13日,欧盟理事会(“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经过第四次三方协商就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又称“碳关税”)法规的最终文本达成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碳关税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点议题,关系着国际低碳贸易规则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之争。2019年欧盟在《欧洲绿色协议》中率先提出引入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降低“碳泄漏”风险,并于去年7月启动CBAM立法程序。CBAM作为全球第一个
CBAM拟规定对于无法被核实的申报排放数据(如数据缺失),将按照欧盟同行业排放水平最高的10%企业计算,这对其他国家的碳排放数据核算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丹绿色电力合作项目:《助力绿色转型:碳边境调节机制背景下的中国绿证与欧盟来源担保证书比较研究》。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
近期,欧盟正式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运用贸易政策工具打压中国清洁能源产品。碳边境调节机制及各类型国际贸易规则形成实际上的国际贸易“碳壁垒”,对我国产品的碳排放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亟须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政策机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从偏重“发展端”转变至“
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与来访的欧盟委员会税务和海关同盟总司长杰拉西莫斯·托马斯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和碳市场建设等内容进行交流。此次活动是落实第四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共识的具体行动。双方围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出台背景、制度设计、过渡期实施细则等技术问题交换了看法。欧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13日至14日在日内瓦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会上,中方在今年3月和6月提案的基础上,提交了《关于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待多边讨论的政策问题》提案。提案聚焦碳边境调节机制相关的政策问题,提出若干需要在多边开展专题讨论的具体问题。提案指出,在探索通过贸易政策应对气候
10月1日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过渡期内,涉及到的第一批6个行业需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欧盟在此期间不征收任何费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是过渡期的第一个报告季度,报告需要在2024年1月底之前提交至CBAM过渡期登记处。11月13日下午,在第十五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于5月17日正式生效,尽管只是欧盟内部法律,但是其影响不亚于《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如果说《京都议定书》拉开了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的序幕,《巴黎协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责任与行动目标,那么CBAM则是构建了一种全新的责任体系,将减排责任传导至其他国
2023年5月16日,欧盟宣布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即碳关税)法案文本在欧盟公报(OfficialJournal)上正式发布。CBAM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二天正式生效,也就是5月17日。与CBAM一起公告的,还包括欧盟碳市场(EUETS)改革指令等其他四项重要的碳市场法规。这一决定标志着欧盟碳关税已正式立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北京时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这标志着欧盟CBAM走完了整个立法程序。据悉,欧盟CBAM的主要内容是,在货物贸易进出口环节中,欧盟将针对碳排放水平较高的进口产品征收相应的费用或配额,因而被称作欧盟“碳关税”,将涵盖铁、钢、水泥、铝、化肥、
2月21日,中国碳中和公告,集团根据最新业务发展正式成立“中国碳中和发展集团应对欧洲碳关税特别工作组”(“特别工作组”),并委任本集团首席科学家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姜冬梅博士担任组长,重点帮助中国企业合理应对欧洲碳关税机制。特别工作组除姜冬梅博士外,还由以下几位副组长组成:本集团副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对中欧贸易带来的影响不可忽视,中国要未雨绸缪,对欧盟CBAM的规则设计及其影响做好跟踪评估,为及时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做好准备。前言2022年12月13日,欧盟理事会(“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经过第四次三方协商就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又称“碳关税”)法规的最终文本达成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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