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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发!蒙西用户侧持仓策略优化思路

2024-05-13 17:15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俞翰洋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市场交易内蒙古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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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规下发

2024年4月初,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调整优化 2024 年蒙西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的通知》( 内能源电力字〔2024〕206 号),新规针对当前市场情况对电力用户的中长期交易机制与结算考核做出了明显调整。整体来看,电力用户全月持仓比例明显缩减,同时取消用户间协商置换,并对置换方向进行了限制。

(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俞翰洋)

(二)重大调整与影响分析

  1. 持仓比例缩减,回收系数上调,回收上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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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仓比例方面,高耗能、关联行业、外送中长期超额回收电量比例上限由105%调至103%,一般行业、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中长期超额回收电量比例上限由 110%调至105%。

回收比例上限对于用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是对抗风险的偏差空间,电力用户在生产当中,难免遇到设备故障、生产计划调整、温度变化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负荷变化,而超额回收比例的上限空间,即是用户应对用电的偏差空间,而新规对于持仓比例的缩减,意味着用户应对上述不可抗因素的偏差空间被压缩,且会更加直接反映在用户用电成本上。

其二是通过中长期与现货交易降低成本的空间,在现货运行阶段,电力用户可以通过各类交易窗口与交易模式进行“低买高卖”降低自身的交易价格,根据分时的现货趋势,进行“低价多用、高价少用”的负荷调整方式,同样也能降低自身的交易价格。且由于蒙西在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实际存在明显套利机会,因此无论是哪种方式,其所依赖的收益空间,均是回收比例上限。新规对于持仓比例的缩减,无疑是削减了用户在交易当中收益空间。

根据蒙西从2023年2月份到2024年2月份呼包东、呼包西的区域现货价格趋势以及各月一般行业与高耗能的行业合约价进行测算。可以看到,持仓比例的缩减,对于高耗能行业用户,东部收益平均削减6.4元/MWh,西部高耗能平均削减7元/MWh;对于一般行业用户,东部用户平均削减16.7元/MWh,西部用户平均削减17.9元/MWh。这意味着,自4月份开始,用户如果想追求与过去相同的用电成本,无论是在交易策略及落地,还是在用电的稳定性、调节性及可预测性方面,都需要更为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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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系数方面,由1.05上调至1.1,即用户超额考核的度电费用进一步上升。按照用户侧中长期超额回收方式,回收系数调增后的度电考核公式为:

根据调增前后公式来看,调增后,跟原本规则相比,用户度电考核增加0.05倍的现货价格,公式为

根据蒙西过往的现货水平,从2023年2月份到2024年2月份东部跟西部的区域现货趋势来看,东部用户超仓的度电考核成本平均要增加32.4元/MWh,西部用户的考核成本增加33.6元/MWh。也就是说,假设一个西部电力用户,如因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超额电量100万度,那么在2024年4月份及之后,该电力用户要多付出平均3.36万的考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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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上限方面,回收上限调整为实际用电量*(1.1*同行业同区域中长期均价-交易电价)*1.1,即根据电力用户的交易电价决定用户被考核回收的上限,交易电价越低,回收上限越高;交易电价越高,回收上限越低,当交易电价达到1.1倍的同行业同区域中长期均价时,回收上限即为0。按照311元/MWh的平均市场合约均价,交易电价与回收上限的算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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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易电价与上限回收后电价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看,在确定已经触发超额回收上限的条件下,交易电价越低,上限回收后的电价反而越高,用户最终要实际付出的成本也就越高。

因此在这种背景之下,“赚就是亏”,“亏就是赚”,攻守势异也,电力用户需反其道而行之,不但要避免在现货市场的过度套利,而且要抓住一切剩余的交易机会增加在现货市场的亏损,提升自己的交易电价,才能对应的去降低自己的超额回收上限,当将交易电价提升至1.1倍的同行业同区域中长期均价时,回收上限为0,无论实际超仓电量是多少,最终都能够以1.1倍的中长期均价进行结算,与风险防范达到了相同的保护效果。

2.协商置换调整为单边竞价,限制置换方向

新规的另一大重要调整,是将用户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模式由协商交易调整为受让方单边集中竞价交易,月前置换按全月等比例申报,月内置换按D+2单天申报,暂无分时标的。

单边集中竞价的置换,意味着在置换窗口,用户之间无法再形成点对点的联系。对于置出方来说,无权决定在交易中实际能够成交的电量,成交结果只能由全体市场的供需关系来定;对于置入方来说,无法再选择想要成交的曲线,而只能作为拟合曲线的接受方。

同时,新规也对置换方向进行了限制,具体为电力用户在置换交易中只要没有置换入,是可以一直置换出的,但一旦选择进行置换入,则全月无法再置换出。即电力用户每个月在置换方向上最多只能有3个选择,选择1是在月初选择置出,然后在月内的某日调整为置入;选择2是全月均进行置入;选择3是全月均进行置出。在方向的限制下,用户很难再像过去那样,通过灵活调仓的方式规避偏差风险或实现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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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新规也取消了超历史最大用电无法置出的限制,在年度交易时因各种原因签约过量合约的用户,得以在置换窗口中释放电量,降低自身的因考核而增加的用电成本。同时,这部分被释放的合约量,也能够对市场普遍缺量的现状起到一定的补充与缓解作用。

一直以来,置换交易对于电力用户调整自身用电偏差、降低自身用电成本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交易窗口,此次置换模式的调整和方向的限制,无疑是提高了用户参与置换交易的风险与门槛。且综合考虑到工业生产的不可抗力因素与持仓比例收缩、回收系数上调等新规,用户通过置入套利的风险被大幅提高,“赚3厘亏3分”的情况将会发生。因此,后续蒙西电力用户确立交易预期和交易目标方面,将逐步由过去的套利降本调整转变为风险控制与规避。

3.中长期签约电量上限缩减

新规设定了电力用户全月合同电量签约上限,月度上限的边界条件包含报装容量,及新规中的MAX【去年单月用电最大,M-2月的实际用电量】为基准,基准值*对应行业系数作为上限(高耗能系数103%,一般行业系数105%)。这两方面因素在较小值后,便是月度交易的上限,此外置换电量也纳入考量范围。而原规则仅依据报装容量上限对全月可购入中长期总电量进行限制。

从调整的结果来看,新规进一步限制了用户可购买中长期电量的上限,导致交易空间进一步缩减。对于去年负荷低,今年负荷高且处于增长期的电力用户来说,很可能出现签约电量上限无法满足基本用电的情况。虽然可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申请说明后继续申报超额电量,但由于在后续开展的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中不得出让电量,这无疑是风险极高的选择,一旦该月负荷出现任何不可抗力导致的波动,再叠加持仓比例缩减,回收系数上调等新规,该月用户将面临巨额的超额考核费用。

4.调整月度签约比例要求

4月起,电力用户月度中长期签约比例要求由90%降低至80%;达到签约要求的电力用户按照中长期合约价格的90%至110%进行现货市场价格风险防范;未达到签约比例要求的电力用户,风险防范比例最高不超过 115%,较新规颁布前的155%明显缩减。用户签约比例要求的放宽,加强了电力用户产生极端高价的保护,电力用户选择“躺平”后的风险将明显小于新规颁布前。

另外,火电签约的比例下限则进行了上调,发电侧燃煤发电机组中长期签约缺额回收比例下限由 90%调整为95%,释放部分中长期合约电量,缓解供需紧张导致用户签不到合约的难题。整体而言,由于置换交易的灵活性调整,发电侧的议价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电力用户作何应对?

整体来看,4月新规调整的下发,在边界价格内,对用户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边界价格外,则加强了对于用户的保护。一方面,用户可交易中长期空间明显缩减,从基本面上削减了交易的收益空间;置换交易灵活性迎来断崖式下降,用户调仓的难度与风险都变得极高;更为严苛的持仓考核约束,则对用户用电稳定性、可预测性及可调节性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置换取消分时标的,用户间再无调整曲线的可能,用户的曲线更加看发电侧的资源。另一方面,月度签约比例要求的放宽、风险防范比例上限的压缩,以及回收上限的调整,从边界价格外对用户进行保护,确保不会出现极端的结算电价。

基于此,电力用户要做出哪些方面的应对?

第一,需要调整对交易结果的预期,从过去的追求收益、追求降本,逐步调整为进行系统的风险管理与规避,追求合理范围内的电价。

第二,在月度及月内的交易策略的制定上,要以风控为主、降本为辅,谨慎决策交易方向。

第三,生产因素的偏差将直接带来用电成本的上升,在报量准确性、用电稳定性、波动可预测性等生产因素方面,要在现有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强管控,形成系统的负荷管理。

第四,由于置换暂无分时标的,电力用户在负荷调控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凸显,往后进行精细化负荷调控的用户电价将与其他用户逐步拉开差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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