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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2024-05-14 10:25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关键词:输电线路变压器智能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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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广东茂名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茂府〔2024〕20号),其中提到,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

还提到,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推动充换电老旧设施改造升级。

同时还指出,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到2027年力争全市全面实现公交车辆电动化。

原文如下: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府〔2024〕2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茂名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茂名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认真落实市委“1359”工作要求,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奋力推动茂名在市域发展、县域振兴中走在粤东粤西粤北前列,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茂名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三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5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12万辆,废弃电子电器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5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新型工业化,围绕“五链共建”谋划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围绕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等目标,全面摸排企业设备更新需求,实施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等四大重点行动,全力推进我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加强数字化制造产品设备推广,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更新。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落后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面完成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支持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推动充换电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政府引领、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原则,统筹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力量,推进老旧小区及周边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室内外消防设施改造,增设微型消防站、灭火筒,满足基本消防需求。增设或更新老旧小区安防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小区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支持老旧小区配建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的充电设施,评估老旧小区电力条件,及时进行电力设施增容与改造。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更新。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以及既有建筑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的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鼓励指导有条件楼栋的居民采取业主集资方式加装或更新、大修电梯,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智化改造。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推进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对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邮政快递车辆等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除保留必要的应急救援及应对特殊路况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鼓励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到2027年力争全市全面实现公交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国Ⅲ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支持内河客船10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淘汰更新。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大力推行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知晓度,主动接受监督。做好老旧农机的回收拆解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县级商务部门加强本地有资质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信息公布。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以及加快实施水产品加工冷藏设备更新工作。推进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和渔港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现有老旧、木质、水泥、钢质渔船更新改造升级为资源友好型及新材料渔船,配套现代化海洋牧场设施装备,推动渔业装备现代化。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置换淘汰落后设备,支持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八)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设备更新提升。以市场化方式引导茂名市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加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旅游观光船、大中型游乐设施、索道缆车及旅游基础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支持对文化设施、演艺设备、广电设备、体育场馆设施设备、体育健身器材等更新提升。

(九)推进医疗设备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增加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

三、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活力,利用重大节假日,积极组织开展汽车综合展销活动。鼓励和引导汽车销售商积极开展优惠让利活动。支持大型汽车品牌企业在我市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和支持消费者报废老旧汽车及换购新车。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大型商场、家电销售商积极开展打折、补贴等促销活动,扩大家电消费。支持大型家电品牌企业在我市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大型家居广场、家具销售商积极开展打折、补贴等促销活动,扩大家具家装消费。支持大型家具家装品牌企业在我市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阳台等局部改造,引导和鼓励智能家居消费。

四、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尊重现有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布局,加快制定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推行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信息平台,通过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等便民服务。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落实国家二手车有关政策,引导支持企业积极探索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引导二手商品流通行业规范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拓二手商品交易业务,引导企业建立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支持矿产冶炼废渣、废塑料、废橡胶、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全面推广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废渣等工业废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强废钢铁、废纸加工、废塑料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

五、强化政策保障

(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市级促投资奖励等相关领域省、市级财政资金,加大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支持。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加强中央和地方资金统筹协同,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工作。落实老旧运营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在我市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领域开展设备租赁试点,提高相关单位参与设备租赁试点工作的积极性。推进机关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十八)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贯彻落实购置使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宣传贯彻各项新出台的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快速收集并向上反馈政策落实疑难问题,利用大数据进行税收政策精准推送,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九)优化金融支持。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省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政银保”合作贷款、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茂名市转贷资金等资金,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

(二十)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通过项目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将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用地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对车辆配备、经过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二十一)强化创新支撑。聚焦石化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和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问题,深入实施产学研合作,支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协同攻关,加快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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