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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5日,内蒙古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启动响应应急预案,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制定恢复运行计划。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对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详情如下: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的通知
通科政发〔2024〕128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驻科中区直各单位:
现将《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4日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通政办发〔2022〕5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发〔2005〕第11号)、《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国能综安全〔2016〕490号)、《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政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4〕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内政办发〔2020〕22号)《通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通政发〔2022〕93号)《通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通政办发〔2022〕5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科尔沁区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县区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原则,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科尔沁区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科尔沁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科尔沁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尔沁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供电企业、各发电企业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制定停电应急预案,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电力突发事件的报告、抢险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国网通辽供电公司负责城区主网的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负责农区主网的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各发电企业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 重要电力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站、排水泵站、污水处理、文物保护、煤矿及非煤矿山、化工等重要用户,要制定本单位停电专项应急预案,完善重大危险源电力安全保障和防护机制,防范重大危险源因停电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根据本预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协助或请求支援。
2.5 应急专家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利、消防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应急专家组成员应及时到场,提供决策咨询。
3 风险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分析
科尔沁区电网分布在科尔沁区城区、科尔沁区非城区等两个个区域。在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一是电网网架相对薄弱,大量风光电源运行存在不确定性,局部地区电网安全稳定问题和电源过剩问题突出,存在故障方式下地区电网单运不成功或因低频减载装置动作,造成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二是雨雪冰冻、洪涝、龙卷风等各类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大面积停电;三是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四是运行维护人员操作失误或调度人员处置不当等造成局部停电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五是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的大面积停电或不良社会影响。
3.2 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在严重破坏部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一)导致政府部门、军队、公安、消防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二)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三)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铁路、机场电力供应中断,大批旅客滞留。
(四)导致化工、冶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五)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如有错误舆论,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监测
4.1.1 自然灾害风险监测
在自然灾害多发的季节,电网企业应与能源、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消防、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强对气象、洪涝、地震等灾害的信息收集。
4.1.2 电网运行风险监测
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的安排,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电网检修等风险监测方式的运行。加强电网负荷平衡的调度计划管理,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燃料等供应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4.2 预警
4.2.1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属地受影响区域电力管理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事发地电力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部门和单位。当研判可能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企业应报告通辽市能源局,同时报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4.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跨区域的同时启动应急合作和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4.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恢复供电后不会产生次生灾害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应急响应。
4.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通辽市能源局。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类别作出初判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通辽市能源局和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及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向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初判为重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立即向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向通辽市人民政府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
5.1.1 启动I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跨区域的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科尔沁区Ⅰ级应急响应,并报请通辽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科尔沁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通辽市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1.2 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科尔沁区Ⅱ级应急响应科尔沁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通辽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1.3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科尔沁区Ⅲ级应急响应科尔沁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通辽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1.4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应对工作;或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视情 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或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对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应对措施。
5.2.1 电力企业应对措施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启动响应应急预案,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制定恢复运行计划。
5.2.2 重要电力用户应对措施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后功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应对措施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2.4 维护社会稳定应对措施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交通设施、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5.2.5 公众舆情应对措施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组织指挥机构应统一对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客观透明的发布信息,加强舆论引导,提示和指导社会公众注意各类安全事项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事项。要建立社会舆情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应对社会舆情,澄清不实信息。
5.2.6 大面积停电事态分析评估措施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组织指挥机构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应急救援进展和社会舆情反馈等信息,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态评估工作。
5.3 科尔沁区级层面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指挥部要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视情况派出部门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物资支援和技术支持;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将研判结果及时上报通辽市指挥部并及时传达自治区及通辽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市级有关方面请求派出应急队伍、调动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物资支援和技术支持;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报告通辽市能源局。电力企业应同时报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及上级供电公司。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并报请通辽市人民政府组织部署应对工作;及时传达通辽市及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程序向通辽市报告,电力企业应同时报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及上级供电公司。
5.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合格范围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1)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2)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3)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处置完成。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损失及影响,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6.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处理处置结论。
6.3 善后处置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科尔沁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政府应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消防救援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使用先进成熟技术装备,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着重开展信息化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 资金保障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减免。
7.7 宣教培训与应急演练
7.7.1 宣传教育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7.7.2 培训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7.3 预案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
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8.3 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附件1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Ⅰ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30%以上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者;
(2)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蒙东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二、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Ⅱ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30%以下者;
(2)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者;
(3)设区的盟(市)电网:负荷大于600兆瓦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三、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Ⅲ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7%以上10%以下者;
(2)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者;
(3)设区的盟(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负荷6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5)由地方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国网蒙东电力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四、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4%以上7%以下者;
(2)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者;
(3)设区的盟(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者,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5)由地方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国网蒙东电力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二)“小规模、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参照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
(1)造成旗(县)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者,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2)造成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一级以上重要用户电网侧供电全部中断的停电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国网通辽供电公司总经理
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和草原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沈阳铁路局通辽站、内蒙古通辽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通辽供电公司、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等部门单位和企业分管负责同志,根据应对处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电力企业负责同志。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具体应对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和通辽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的领导下统一实施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调与相关旗县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协调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宣布启动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向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辽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
(2)区委网信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舆情监测、舆情引导、谣言等有害信息管控等工作。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应急组织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专家分析研判大面积停电事态,电力企业停电事件应制定恢复供电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4)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的调出。必要时动用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协调天然气、煤炭等应急保障物资的调拨,协助做好综合保障相关工作。
(5)区公安局:协助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6)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
(7)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8)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规划和政策支持。
(9)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应急监 测,加强重点企业管控。
(10)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地下电力管廊的建设维护以及协调排水、供热、供气等行业企业,保障居民排水用气用热需求。
(11)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做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公路运输道路畅通。
(12)区水务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的监测,提供相关信息以及协调城市供水保障工作。
(13)区商务局: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加强市场调控。
(14)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各级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5)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因停电引发的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6)区林业和草原分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17)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救助、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
(18)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期间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9)区文化和旅游局: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
(20)沈阳铁路局通辽站: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铁路运输。
(21)国网通辽供电公司:在市指挥部、国网蒙东电力领导下,指挥调度所属企业做好所辖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2)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在科尔沁区指挥部、国网通辽供电公司领导下,做好所辖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完善所属电厂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电网恢复供电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24)内蒙古通辽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维护民航基本交通通行,协调抢险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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