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5日,内蒙古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启动响应应急预案,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制定恢复运行计划。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对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详情如下: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的通知
通科政发〔2024〕128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驻科中区直各单位:
现将《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4日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通政办发〔2022〕5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发〔2005〕第11号)、《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国能综安全〔2016〕490号)、《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政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4〕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内政办发〔2020〕22号)《通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通政发〔2022〕93号)《通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通政办发〔2022〕5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科尔沁区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县区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原则,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科尔沁区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科尔沁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科尔沁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尔沁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供电企业、各发电企业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制定停电应急预案,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电力突发事件的报告、抢险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国网通辽供电公司负责城区主网的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负责农区主网的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各发电企业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 重要电力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站、排水泵站、污水处理、文物保护、煤矿及非煤矿山、化工等重要用户,要制定本单位停电专项应急预案,完善重大危险源电力安全保障和防护机制,防范重大危险源因停电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根据本预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协助或请求支援。
2.5 应急专家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利、消防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应急专家组成员应及时到场,提供决策咨询。
3 风险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分析
科尔沁区电网分布在科尔沁区城区、科尔沁区非城区等两个个区域。在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一是电网网架相对薄弱,大量风光电源运行存在不确定性,局部地区电网安全稳定问题和电源过剩问题突出,存在故障方式下地区电网单运不成功或因低频减载装置动作,造成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二是雨雪冰冻、洪涝、龙卷风等各类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大面积停电;三是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四是运行维护人员操作失误或调度人员处置不当等造成局部停电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五是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的大面积停电或不良社会影响。
3.2 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在严重破坏部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一)导致政府部门、军队、公安、消防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二)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三)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铁路、机场电力供应中断,大批旅客滞留。
(四)导致化工、冶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五)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如有错误舆论,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监测
4.1.1 自然灾害风险监测
在自然灾害多发的季节,电网企业应与能源、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消防、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强对气象、洪涝、地震等灾害的信息收集。
4.1.2 电网运行风险监测
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的安排,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电网检修等风险监测方式的运行。加强电网负荷平衡的调度计划管理,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燃料等供应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4.2 预警
4.2.1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属地受影响区域电力管理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事发地电力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部门和单位。当研判可能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企业应报告通辽市能源局,同时报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4.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跨区域的同时启动应急合作和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4.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恢复供电后不会产生次生灾害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应急响应。
4.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通辽市能源局。
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类别作出初判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通辽市能源局和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及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向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初判为重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立即向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报告,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向通辽市人民政府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
5.1.1 启动I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跨区域的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科尔沁区Ⅰ级应急响应,并报请通辽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科尔沁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通辽市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1.2 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科尔沁区Ⅱ级应急响应科尔沁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通辽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1.3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科尔沁区Ⅲ级应急响应科尔沁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通辽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1.4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应对工作;或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视情 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或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对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应对措施。
5.2.1 电力企业应对措施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启动响应应急预案,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制定恢复运行计划。
5.2.2 重要电力用户应对措施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后功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应对措施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2.4 维护社会稳定应对措施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交通设施、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5.2.5 公众舆情应对措施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组织指挥机构应统一对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客观透明的发布信息,加强舆论引导,提示和指导社会公众注意各类安全事项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事项。要建立社会舆情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应对社会舆情,澄清不实信息。
5.2.6 大面积停电事态分析评估措施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或组织指挥机构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应急救援进展和社会舆情反馈等信息,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态评估工作。
5.3 科尔沁区级层面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指挥部要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视情况派出部门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物资支援和技术支持;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将研判结果及时上报通辽市指挥部并及时传达自治区及通辽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市级有关方面请求派出应急队伍、调动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物资支援和技术支持;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报告通辽市能源局。电力企业应同时报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及上级供电公司。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并报请通辽市人民政府组织部署应对工作;及时传达通辽市及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程序向通辽市报告,电力企业应同时报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及上级供电公司。
5.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合格范围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1)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2)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3)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处置完成。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损失及影响,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6.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处理处置结论。
6.3 善后处置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科尔沁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政府应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消防救援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使用先进成熟技术装备,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着重开展信息化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 资金保障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减免。
7.7 宣教培训与应急演练
7.7.1 宣传教育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7.7.2 培训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7.3 预案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
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8.3 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附件1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Ⅰ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30%以上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者;
(2)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蒙东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二、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Ⅱ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30%以下者;
(2)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者;
(3)设区的盟(市)电网:负荷大于600兆瓦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三、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Ⅲ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7%以上10%以下者;
(2)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者;
(3)设区的盟(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负荷6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5)由地方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国网蒙东电力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四、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4%以上7%以下者;
(2)内蒙古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者;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者;
(3)设区的盟(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者,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5)由地方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国网东北分部、国网蒙东电力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二)“小规模、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参照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
(1)造成旗(县)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者,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2)造成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一级以上重要用户电网侧供电全部中断的停电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国网通辽供电公司总经理
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和草原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沈阳铁路局通辽站、内蒙古通辽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通辽供电公司、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等部门单位和企业分管负责同志,根据应对处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电力企业负责同志。
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具体应对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和通辽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的领导下统一实施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调与相关旗县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协调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宣布启动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向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辽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
(2)区委网信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舆情监测、舆情引导、谣言等有害信息管控等工作。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应急组织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专家分析研判大面积停电事态,电力企业停电事件应制定恢复供电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科尔沁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4)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的调出。必要时动用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协调天然气、煤炭等应急保障物资的调拨,协助做好综合保障相关工作。
(5)区公安局:协助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6)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
(7)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8)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规划和政策支持。
(9)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应急监 测,加强重点企业管控。
(10)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地下电力管廊的建设维护以及协调排水、供热、供气等行业企业,保障居民排水用气用热需求。
(11)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做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公路运输道路畅通。
(12)区水务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的监测,提供相关信息以及协调城市供水保障工作。
(13)区商务局: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加强市场调控。
(14)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各级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5)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因停电引发的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6)区林业和草原分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17)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救助、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
(18)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期间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9)区文化和旅游局: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
(20)沈阳铁路局通辽站: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铁路运输。
(21)国网通辽供电公司:在市指挥部、国网蒙东电力领导下,指挥调度所属企业做好所辖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2)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在科尔沁区指挥部、国网通辽供电公司领导下,做好所辖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完善所属电厂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电网恢复供电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24)内蒙古通辽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维护民航基本交通通行,协调抢险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浪潮中,构网技术终于迎来了真正的商业化时代。全球首个在高海拔、极低温、弱电网场景下成功应用的构网型储能电站——西藏改则30MW光伏+6MW/24MWh构网型储能项目,凭借华为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该项目不仅破解了高海拔、弱电网地区新能源并网的技术难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深圳电网用电负荷今年内首次创历史新高,达2370.09万千瓦,较去年最高负荷2332.12万千瓦,同比增长1.63%。根据预测,今年深圳电网最高负荷或将达2560万千瓦,同比增长9.8%。目前,深圳电网保持安全运行,电力供应平稳有序。
盛夏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热浪翻腾,地表温度直逼70℃。在这片金色的“火焰山”旁,铁门关风电场内,40台白色巨塔——5MWD195风力发电机组正迎着热风稳定旋转,源源不断地输送着清洁电力。它们的“冷静”秘诀何在?正是中车株洲所自主研发的高效智能“降温黑科技”,让这些沙漠中的“绿电卫士”在极
在云南大理苍山洱海之间,一排排白色的风机叶片随风飞旋;楚雄的荒山坡地上,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云岭大地绿能涌动,新能源发展跑出了“加速度”。6月8日,云南新增集中式新能源并网容量跨越5000万千瓦大关,达5006.8万千瓦,提前半年完成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目标。2021年至今,云南全省新能源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豫能台前2x1000MW煤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后方乡,项目新建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系统,生产主水源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补充和备用水源为引黄调蓄水,生活用水为城市自来水。燃煤经铁路专用线输送
6月25日,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公司“负荷类”虚拟电厂成功开展电能量交易工作,标志着这一新型电力调节主体在山西正式投入运行,为全省电力供应与调节带来全新活力。该虚拟电厂打破了传统电力系统依赖发电侧调节的格局,推动需求侧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调节,是国家电投集团现货模式下首个具备主动响应能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期,全国多地出现高温闷热天气,叠加经济增长双重拉动,各地电力负荷快速攀升。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7月4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到14.65亿千瓦,较6月底上升约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2024年为14.51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接近1.5亿千瓦。4日午间,国家电网经营区负荷达11.96亿千
7月7日,江西电网调度口径最高用电负荷3747万千瓦,创历史新高。今年以来,全省用电保持较快增长,1-6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05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进入7月份后,受持续晴热高温天气影响,全省用电负荷不断攀升,单日负荷较去年同期均保持12%以上增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统筹协调,落细
进入7月,受副热带高压稳定控制影响,湖北省迎来今夏首轮大范围晴热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38摄氏度以上,局地40摄氏度以上,社会用电需求旺盛。7月4日,湖北省电网负荷再创历史新高。面对高温,三峡集团湖北能源省内10台火电机组全开运行,在稳定电力供应、增强系统调节能力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全力守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8日,由诺德智慧能源投资建设的江苏敬业钢铁50MW/100.32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江苏敬业钢铁厂区内部,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100.32MWh,采用磷酸铁锂电芯和市场主流的全液冷冷却技术,保障项目的高效运行。项目共计配置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2025年负荷值达15974万千瓦,比2024年最高负荷15670万千瓦增长1.94%,系统负荷今年首创新高。
今年以来,“双碳”目标加速推进,国家发改委136号文、发改能源357号、发改办体政394号等重磅政策接踵发布,全面深化新能源全量上网,6月1日差价机制电价实施后,新能源电站不再具备保障性托底收购收益,市场化改革成为绿电应用的转型重点。光储市场扩张中,风光固有的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等特征,
据国家能源局,7月4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到14.65亿千瓦,较6月底上升约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2024年为14.51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接近1.5亿千瓦。入夏以来,华东地区,蒙东、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省(区)电网创历史新高。为应对夏季用电高峰挑战、保障电力可靠供应,迎峰度夏工程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期,全国多地出现高温闷热天气,叠加经济增长双重拉动,各地电力负荷快速攀升。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7月4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到14.65亿千瓦,较6月底上升约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2024年为14.51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接近1.5亿千瓦。4日午间,国家电网经营区负荷达11.96亿千
7月7日,江西电网调度口径最高用电负荷3747万千瓦,创历史新高。今年以来,全省用电保持较快增长,1-6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05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进入7月份后,受持续晴热高温天气影响,全省用电负荷不断攀升,单日负荷较去年同期均保持12%以上增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统筹协调,落细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4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分别较上期上涨2元/吨、5元/吨。曹妃甸指数小幅上涨后企稳。进口指数现货成交价窄幅震荡。CECI采购经理人连续4期处于扩张区间,分项指数中,除航运分指数处于收缩区间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2025年负荷值达15974万千瓦,比2024年最高负荷15670万千瓦增长1.94%,系统负荷今年首创新高。
7月4日正午,一场毫无征兆的大停电再度席卷欧洲国家,位于中欧的捷克北部三个州、中波西米亚州以及首都布拉格等地区电力中断,超过100万企业和居民瞬间被抛回“原始时代”:阳光下的布拉格街头,疾驰的地铁列车骤然失去动力,悬停在黑暗的隧道中;居民和写字楼的电梯无声卡在半空;轨道上的有轨电车如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电力交易是服务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手段。面对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和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新形势新挑战,如何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新能源更高质量发展?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谢开。《国家电网》:
进入7月,受副热带高压稳定控制影响,湖北省迎来今夏首轮大范围晴热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38摄氏度以上,局地40摄氏度以上,社会用电需求旺盛。7月4日,湖北省电网负荷再创历史新高,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随州、十堰等7个地市用电负荷创新高。面对来势汹汹的高温,三峡集团湖北能源省内10台火
7月4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到14.65亿千瓦,创历史新高,较6月底上升约2亿千瓦,较2024年同期增长近1.5亿千瓦。为积极应对夏季用电高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力推动增发稳供,保障各类电源“应并尽并、稳发满发”;充分利用特高压通道的资源配置能力,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入夏以来,江苏、安徽、山东、河
2025年5月18日,山东省气象台发布今夏首个橙色高温预警,山东大部分地区最高温度37—39℃,局部可达40℃。进入6月,山东省气象台继续多次发布高温预警。其中,5日发布黄色高温预警,5-7日省内大部分地区出现35℃以上高温;17日发布橙色高温预警,17-18日也将大范围出现35℃以上高温。高温天气给各行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8日,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发布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告知函。其中提到,享受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的存量新能源项目,需与电网企业签订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协议通过新能源云、网上国网线上或线下方式签订,7月31日前未完成差价协议签订的默认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要求。主要包括:调整项目投资主体要求、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要求、调整消纳和调峰要求、调整优化审批流程、做好项目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和指导工作等。调整项
在祖国北疆,内蒙古乌兰察布广袤的大地上,成片的光伏板如蓝色海洋泛起涟漪。不远处,一排近百米高的风电机组擎天而立,勾勒出一幅壮美的绿色画卷。四个月前,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作为全国首个实现新能源全电量入市的现货市场,蒙西地区以“发用双侧全电量参与”“日前预出清+实时市场”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内发改价费
一、内蒙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是什么?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凸显,亟需深化改革。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第十二批)。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蒙东地区电力市场,已通过蒙东电力交易平台提出了市场注销申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内工信经运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3日,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受理注册售电公司公示相关信息的公告(第四十四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内蒙古虚拟电厂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申请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率先印发出台《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全面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改革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动新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发布《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为1.5元/千瓦时;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风光基地外送及源网荷储背景下内蒙古电力成本疏导方式优化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60万元。详情如下:风光基地外送及源网荷储背景下内蒙古电力成本疏导方式优化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