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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技工学校设立和升级的公示

2024-06-11 18:50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键词:技工院校技工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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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38号)要求,经过规定程序,拟同意设立沈阳于洪区新东方技工学校有限公司、锦州诚宇技工学校有限公司、阜新宝地现代服务技工学校;拟同意大连中港通关职业技术学校升为高级技工学校,更名为“大连中港通关高级技工学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来信方式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22955751  、22911276

联系邮箱:lnrszjc@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1308室

邮政编码:110013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1日


原标题:关于技工学校设立和升级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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