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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通知

2024-06-24 17:19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键词:职业技能大赛山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竞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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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第二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创新提升市场化服务能力,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强技能、赋百业、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秘书处和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同时组建竞赛仲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名单见附件1)。

三、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竞赛项目(工种)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个人单项赛。

四、参赛条件

参赛人员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具体范围为:

1.人力资源服务业在职从业人员;

2.企事业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在职从业人员;

3.院校、科研院所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在职教科研人员。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主要围绕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模块,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业态内容、政策文件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进行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竞赛。设置预赛和决赛两个赛程:

(一)预赛(7-9月)。预赛由1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参照竞赛技术工作文件和竞赛样题(另行发放),本着优中选优、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推荐6名参赛选手参加全省决赛(3类参赛人员原则上每类不少于1人)。请各市于8月底前完成决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填写《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参赛人员一览表》(附件3),于9月10日前按相关要求报送竞赛办公室。

(二)决赛(9月底)。决赛拟安排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举行。设置理论知识测验和现场竞赛两个环节:

1.理论知识测验。采取闭卷上机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案例分析题,取成绩前20名进入现场竞赛。

2.现场竞赛。设置初露锋芒(风采展示)、牛刀小试(必答题目)、火眼金睛(案例纠错)、巅峰对决(角色扮演)四个赛项,按照20名参赛选手各赛项总得分由高到低次序,决出最终名次。决赛规程详见附件4。

六、奖项设置

设置个人奖项和组织奖项两大类。

(一)个人奖项

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分别给予奖金8000元、5000元、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7号),获得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山东省技术能手”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决赛前10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二)组织奖项

根据各市组织筹办竞赛的综合情况以及选派选手在全省竞赛中的表现等多个维度,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预赛组织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高质量地做好决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要周密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强化对竞赛组织人员和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各市预赛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公务邮箱),请于6月24日前分别报送竞赛秘书处和竞赛办公室邮箱。

(二)确保公平公正。各市要建立竞赛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制度,参照竞赛技术工作文件严格规范组织预赛。要成立预赛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各项筹备组织工作。要认真审查参赛选手资格,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要设立仲裁监督机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保证比赛公平公开公正举办。要执行回避要求,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相关人员不得既参与比赛组织工作,又作为选手参加比赛。赛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从事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比赛成绩的工作。比赛期间,原则上要对比赛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按照属地原则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积极参赛。要对决赛获奖选手的风采事迹进行典型报道,引导广大从业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展示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人员精神风采,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其他要求。各市要秉持绿色环保、节俭高效的原则做好预赛组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利用“技能兴鲁”职业技能竞赛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等收取参赛费用。要认真做好赛事总结工作,挖掘经验、查摆不足,确保竞赛质量逐年提升。各市预赛工作总结请于9月30日前报送竞赛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一)竞赛秘书处

联系人:杨高扬,路璐

联系方式:0531-51788212

电子邮箱:rstldglc@shandong.cn

(二)竞赛办公室

联系人:赵大伟,王箐

联系方式:0531-58997324

电子邮箱:sdrlzyjnds@126.com

附件:1.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3.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参赛人员一览表

4.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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