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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且对金华电网有特别重大影响。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金华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浦江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者。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者;
(2)造成电网负荷小于150兆瓦的县级市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者。
依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Ⅰ、Ⅱ、Ⅲ、Ⅳ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经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
详情如下: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浦政办发〔2024〕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金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浦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浦江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应对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必要时,由县政府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成立市级工作组,支持县级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及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协调、电力恢复、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社会稳定五个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2.2乡镇(街道)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乡镇(街道)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市、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接受市、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对工作。
发生跨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合作机制,对需要县级层面协调处置的,由有关乡镇(街道)向县政府提出请求。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县内各电力企业(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等,下同)要成立本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专家组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1. 1 风险源分析
(1)浦江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受东亚季风交替和南北气流交汇影响,易出现暴雨、冰雹、雷暴、台风、大雪、大雾、冻雨等气象灾害。地形复杂,以山地、丘陵为主,易引发斜地坡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山地灾害,可能出现地表不均匀沉降和地面塌陷等问题,可能引起浦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
(2)浦江电网网架结构薄弱,电网分区互济能力不强,电网负荷高,短路电流大,安全稳定压力大,可能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
(3)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偷盗电力设施设备等外力破坏引发的电网设施设备损毁,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4)因各种原因造成金华区域或浦江区域发电企业发电出力大幅度减少,可能引起浦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
(5)重要发、输、变电设施设备故障可能引发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导致大面积停电。
(6)战时受敌空袭兵器打击或敌特(恐怖)分子破坏,引发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7)其他原因可能引起浦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
3.1.2 社会风险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极易引发次生灾害。
(1)可能导致政府部门、公安、消防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2)可能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3)可能导致城市交通堵塞甚至瘫痪,交通电力供应中断,大批旅客滞留,引发群体性事件;
(4)可能导致化工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5)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有错误舆情,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监测预警
3.2.1 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能源、气象、水利、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经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2预警
3.2.2.1预警分级
依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Ⅰ、Ⅱ、Ⅲ、Ⅳ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经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
3.2.2.2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发改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发改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网站、应急广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应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多途径、多手段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2.2.3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调度机构要优化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隔离故障区域准备,必要时可按规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调度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争取上级调度机构电力支持。
(2)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运行巡查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3)重要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4)受影响区域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2.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县发改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县发改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初判为重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市发改委和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初判为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县发改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发改委和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
Ⅰ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当金华电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停电事件且对浦江电网有重大影响,根据金华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要求,对应启动浦江县政府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根据金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对应启动浦江县政府Ⅱ级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或者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 响应措施
5.2.1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前,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故障点,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运行电网正常供电。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减少损失。
5.2.2Ⅰ级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动员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配合市综合保障组为现场抢修救援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伤亡人员家属。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Ⅱ级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县政府工作组赴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协调、解决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若超出我县应对能力,可请求市政府根据事件影响派出工作组,指导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的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动员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配合县综合保障组为现场抢修救援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伤亡人员家属。
(3)重要电力用户的响应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4 Ⅲ级响应
(1)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的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必要时,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县政府工作组的响应
传达上级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件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根据属地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处置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对跨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4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停电情况及事件处置等信息,由应急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
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县级应急指挥机构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5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件基本处置完成。
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应应急指挥机构随即撤销。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分类,县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形成调查报告。
6.3善后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县内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方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动员我县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处置工作。动员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等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有关单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区域“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 资金保障
县政府、各乡镇(街道)以及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及演练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 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县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1.1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8.1.2培训
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8.1.3演练
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三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浦江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浦政办发〔2019〕7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附件1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浙江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且对金华电网有特别重大影响。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金华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浦江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者。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者;
(2)造成电网负荷小于150兆瓦的县级市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1 指挥部及职责
1.1指挥部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及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浦江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浦江供电公司、县城投集团等。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1.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和指挥我县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开展应急联动,解决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重大问题。
(3)下达应急指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终止命令。
(4)及时向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协调支援请求。
(5)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6)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2工作组及职责
2.1综合协调组
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浦江供电公司、事故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等参加。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各个工作组传达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拨应急发电车及调运应急物资,负责电力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续报工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2电力恢复组
由国网浦江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资规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地理信息数据;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3新闻宣传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游局、国网浦江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信息,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4综合保障组
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游局、国网浦江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电力抢修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5 社会稳定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价格基本稳定;稳定工业经济运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成员单位及职责
3.1县委宣传部:牵头新闻宣传组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统筹做好涉大面积停电网上舆情监测和研判,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
3.2县发改局:牵头综合协调组、综合保障组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电网恢复所需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做好紧急状态下的电力保障和有序用电工作。对大面积停电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预警,及时提请县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
3.3县经济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征购及稳定工业经济运行。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调运,协调海关等有关单位做好商品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日常管理和调拨职责。
3.4县教育局:指导事故所在地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
3.5县公安局:牵头社会稳定组工作。负责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要害部位和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事故所在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3.6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7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灾资金,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按规定提供应由县本级承担的必要资金保障。
3.8县资规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临时建设项目用地安排;负责提供事发地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3.9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对污染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并协助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
3.10县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燃气、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3.11县交通运输局:协助配合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运输保障。
3.12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旱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
3.1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农业生产等灾害信息收集和应急救援。
3.14县文广旅游局:指导督促广电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信息发布。负责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场所经营活动秩序维护,配合做好A级旅游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
3.15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保电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3.16县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做好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工作。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3.17县市场监管局:参与事发地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
3.18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协助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3.19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
3.20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以火灾扑救及抢救人民生命、解救被困人员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3.21国网浦江供电公司:牵头电力恢复组工作。负责抢修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网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组织事故所在地供电企业为居民基本的通信、应急照明、急救医疗等提供应急充电设施;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
3.22县城投集团:负责下属单位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集团管理的自来水等设施的运行维护,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3.23发电企业: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必要时,协助其他电力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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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以现场+线上”会议、视频公众号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召开2025年一季度陕西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相关同志,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同志,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6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一季度电力市场运营整
北极星公开数据显示,5月至今,新疆光伏电站并网规模达到3.9GW。项目业主来自于国家电投、中核集团、中广核等6家央企,其中国家电投并网规模1.7GW。具体来看:国家电投国家电投新疆900MW光伏项目并网5月15日11时26分,河南公司新疆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迎来关键节点——90万千瓦光伏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1日消息,印度尼西亚公布了其长期电力发展计划,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宣布国家电力公司PTPLN2025-2034年电力供应业务计划,印度尼西亚计划到2034年增加69.5GW的电力供应,计划的76%预计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和储能,如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可再生能源建设包括17.1GW的太阳能、11.7GW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关于“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同意,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虚拟电厂主体注册、能力认证、变
《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经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和政府审定通过,于4月30日发布。《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新型市场主体可以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响应,通过市场唤醒海量可调节资源,有效发挥负荷侧资源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为加强电网项目前期与可研深度协同共进,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展部完成连云港500千伏外送通道加强工程新伊芦变用地预审报告编制,通过提前介入,确保项目在满足设计规范的同时,符合用地审批要求,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顺利取得属地预审初审意见,为电网项目前期与可研深度协同推进提供了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8亿千瓦,超过全球40%,为全球低碳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我国独具特色、日臻完善的绿证制度支持。近日,中国绿证获得国际绿色电力消费倡议(RE100)全面认可,标志着这张承载着中国能源转型使命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从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解读。一、关于政策出台背景及意义党的二十届三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9日,重庆能源局对代表建议进行答复。其中提出,我局将进一步科学做好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布局和建设,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建设以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为核心的多维度平衡性电力资源池,不断增强全市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断创新“新能源+储能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思源电气”)成立于1993年12月,是国内知名的专业从事电力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程服务的上市公司,荣膺上海市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火炬计划企业、中国能源装备十佳民企等荣誉称号。目前,公司拥有八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线覆盖输配电一次及二次设备
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以现场+线上”会议、视频公众号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召开2025年一季度陕西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相关同志,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同志,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6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一季度电力市场运营整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市场注册情况:截至2024年底,江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5615家。其中:售电公司69家,发电企业3955家(包括:统调发电企业239家,非统调发电企业3716家),电力用户11590家,电网企业1家。市场结算情况:2024年全年市场化直接交易结算电量1156.65亿千瓦时,结算均价470元/兆瓦时。
绿电直连试点政策三大亮点值得关注在全球气候治理格局深度重构的背景下,“绿电直连”作为破解能源转型与碳关税壁垒双重挑战的制度创新,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绿电直连试点项目,旨在提升清洁能源利
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亟待攻克海量市场主体参与下的优化决策难题。(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杂志文/钟海旺杨迎作者分别供职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清
第三章“加强运行管理”和第五章“加强组织保障”是本篇文章将要讨论的内容。(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加强运行管理(七)加强安全管理。绿电直连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安全稳定运行。项目应及时开展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深入评估并及时消除项目内部设备故障以及各类安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指导下,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第三届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强化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本次换届后
5月30日,2025年4月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情况公布。截至2025年4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644家。其中,发电企业813家,同比减少0.5%;售电公司70家,同比减少62.4%;电力用户742家(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同比增长8.3%;独立储能企业7家,同比增长133.3%;辅助服务聚合商12家,同比增长20%。
5月31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文件明确,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并网类型、容量规模、接入电压等级、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主体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充分发挥新型主体在电力系统保供和新能源消纳中的作用,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组织召开全省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推进会。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以及新型主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电
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浙江电力用户注册及注册信息变更操作指南,本指南适用于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自愿参加浙江电力市场的省内用电企业和自然人。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NewPage$]
据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26日消息,在正常气温、常规经济增长等边界条件下,预计今年夏季浙江省最高用电负荷将达1.33亿千瓦、同比增长7.8%,较去年增加1000万千瓦,电力供需趋紧。一季度,浙江GDP增长6.0%、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据预测,今年浙江省盛夏高温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3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市场规则体系修订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包括中长期市场(含绿电)、零售市场、市场结算实施细则以及市场方案、通知等编制修订,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
近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企供电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8项电力助企惠企举措,进一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需求,以稳定的电力供应和优质的电力服务,助力推动稳经济稳外贸促消费,持续提升电力营商环境水平。今年一季度,浙江外贸进出口额对全国增长贡献率达66.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的注册申请,2家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已通过电子资料形式检查和纸质资料核对,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时间1个月。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自查范围为2024年12月底前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报送内容包括,售电公司2024年度资产状况、固定经营场所情况、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参与20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加强电力配套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算力中心参加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与新能源、核电等低价优质电源直接达成交易。贴近万卡算力集群布局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通过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浙江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文件明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6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浙江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化工业“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2025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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