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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印发促进煤电和新能源联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08-21 16:51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煤新联营煤电项目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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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促进煤电和新能源联营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一、《方案》编制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精神,着力推动《<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毕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党发〔2022〕19号)在能源领域落地见效,促进煤电低碳转型和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上作出毕节贡献。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煤电产业实际和新能源资源优势,我局编制了《毕节市促进煤电和新能源联营工作方案》。

二、《方案》编制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深入推进“富矿精开”和“四个统筹”,充分发挥我市政策、资源、人口“三大优势”,大力实施“市场换产业、资源换投资”,全力推进煤电产业与新能源产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体系,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基本原则;第三部分资源配置机制;第四部分主要目标;第五部分联营路径;第六部分主要任务;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四、《方案》主要特点

(一)《方案》积极践行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战略,切实发挥煤电在电力安全保障中的“压舱石”和“兜底”作用,按照“存量提效、增量转型”的思路,在推动已有煤电机组加快提质改造的同时,对新增煤电机组优先配置新能源资源,稳妥有序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助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二)《方案》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达185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达到67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36%;到2028年,全市电力总装机达260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达到99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38%。

(三)《方案》兼顾安全发展与效率优先,支持鼓励煤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积极探索,通过一体化建设运营、资源资产优化重组、交叉持股、长期契约、托管兼并等开展实质性联营,进行不断尝试和探索,形成务实管用的联营路径。

(四)《方案》根据不同煤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的资源情况、诉求情况,鼓励部分有合作基础的企业先行先试,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具体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协同融合机制、电价形成机制、一体化调度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等环节和要素,逐步推进。

五、《方案》编制过程

(一)根据2024年3月20日《中共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第4次局党组会安排,我科室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毕节市促进煤电和新能源联营工作方案(初稿)》

(二)2024年5月10日,经市能源局第8次局党组会研究,进行修改完善。

(三)2024年6月24日,市能源局分管领导组织各科室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

(四)2024年7月23日,按照市能源局第13次局党组会安排,进行征求局领导及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毕节市促进煤电和新能源联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五)2024年8月8日,市能源局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毕节供电局和各县区政府等单位的意见,赫章县人民政府书面反馈了2点修改意见,其他单位均无意见。

(六)2024年8月12日,市能源局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两家单位的意见,市人大、市政协反馈无意见。

毕节市能源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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