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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版(征求意见稿):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

2024-09-19 17:03来源: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区域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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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关于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四个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版(征求意见稿)提到,南方区域电力批发市场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开展电费结算,根据需要开展退补清算。

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电能量部分按照跨区跨省、省内市场交易规则采用“日清月结”结算模式开展结算;绿证部分以月度为周期,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结算数量(以兆瓦时为单位取整数),以绿证价格采用“月结”结算模式开展结算。跨区跨省绿电交易的绿证结算电量,还应考虑跨区跨省实际送受电量影响。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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