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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2025年年度交易工作安排

2024-12-17 08:57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作者: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2025年度交易北京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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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年度交易工作安排,详情如下:

一、签订2025年北京市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及零售关系建立

1.申报主体:拟参与2025年年度京津唐绿电交易和京津唐电网(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的售电公司、零售用户。

2.提交时间:自《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方案》及《北京市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2025年)》模板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

3.办理流程:

a.参与2025年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请通过首都电力交易平台零售专区或“e-交易”APP零售商城,根据2025年的零售套餐模板制订并上架电力零售套餐。

b.零售用户需通过首都电力交易平台零售专区或“e-交易”APP零售商城,点选零售套餐并完成下单,同步将签署完毕的纸质版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提交至首都电力交易中心。

4.注意事项:

a.零售用户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向交易中心提交零售订单的同时,提交双方盖章签字的纸质版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重点审核线上零售订单和线下纸质合同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审核通过后表示零售代理关系和套餐参数录入正式生效。

b.《北京市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2025年)》模板可通过首都电力交易平台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获取,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c.具体操作详见首都电力交易平台信息披露模块或“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e-交易”APP平台售电公司、零售用户操作培训手册。

二、提交2025年履约保障凭证

1.提交主体:需新提交或增补履约保障凭证额度的售电公司。

2.办理时间:各项交易申报前。

3.办理流程:

(1)相关售电公司登陆交易平台——履约保障凭证台账——纸质保障凭证预录入,提交扫描件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售电公司将纸质履约保障凭证原件或电子履约保障凭证按预约时间,提交至交易中心。

4.注意事项:

a.提交履约保障凭证的相关要求,请登陆首都电力交易平台网站,点击“信息披露-其他信息-市场服务”或通过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市场服务-政策文件”进行浏览。

b.对于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障凭证,或未及时增补保障凭证金额的售电公司,交易中心将依据《北京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一条【违约失信处理】有关措施处理。

三、其他

1.售电公司、直接交易用户2025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90%。

2.交易中心目前已发布《关于收取售电公司25年履约保障凭证和退还24年履约保函的通知》,针对已缴纳履约保障凭证的售电公司,如保函额度不足请及时完成补缴或替换。针对未缴纳履约保障凭证的售电公司,请按时、足额完成缴纳。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障凭证或缴纳的履约保函凭证不符合要求的售电公司,产生的后果由售电公司自行承担。

3.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将在北京市城管委正式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后,通过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配置零售套餐模板,鼓励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可签约标准套餐及可签约电量,每家售电公司发布的套餐不少于1种。

4.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双方在经交易中心绑定确认后,交易中心不再受理该用户新的绑定申请,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建立代理关系时应以完整自然月为单位进行绑定,代理关系到期后自动解除。如中途解除代理关系,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向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提交解绑申请,同时提交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材料,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于次月1日生效。

5.根据《北京地区2025年市场化直接交易结算指引》,电力用户既未参与批发交易,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零售套餐下单并提交完成签字盖章的结算确认协议的,即视同为直接交易用户,其全部用电量按照批发市场超用电量价格结算。零售用户已与售电公司签订结算确认协议,但售电公司未在批发市场达成交易合同时,零售用户全部用电量按照批发市场超用电量价格结算。

6.市场主体在首都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各项业务时,需在线上提交申请后,同步递交纸质材料,交易中心在收到平台线上申请和线下递交的纸质材料后,开展业务受理工作。如市场主体在电力交易平台递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未向交易中心提交纸质材料,交易中心将线上驳回申请,反之亦然。

7.拟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代理购电用户,在办理平台注册时需根据入市后参与交易的方式选择用户身份类型。如注册生效后拟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的方式参与交易,请选择“零售用户”身份;如注册生效后选择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请选择“直接交易用户”身份。

(注:“e-交易”平台绿电专区只允许注册身份为“直接交易用户”的平台生效用户参与交易。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或“e-交易”平台零售专区只允许注册身份为“零售用户”的平台生效用户参与交易。)

8.零售用户转批发用户时,需通过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身份转换”菜单线上提交申请,将平台注册身份转换为“直接交易用户”。

批发用户转零售用户时,需通过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身份转换”菜单线上提交申请,将平台注册身份转为“零售用户”。

用户可在全月任意一天在交易平台上提交用户身份转换申请。“零售转批发”,“批发转零售”申请提交后,均于次月1日生效。

9.处于停牌状态的售电公司需要恢复正常运营状态后方可交易,具体参考《市场主体复牌申请操作手册》。

10.参与2025年年度京津唐绿电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需登录北京电力交易平台或“e-交易”APP开展交易,请在交易前确认是否可正常登录。参与2025年年度京津唐电网(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需登录北京电力交易平台(pmos.sgcc.com.cn)开展交易,请在交易前确认是否可正常登录。

11.2025年年度京津唐绿电交易、2025年年度京津唐电网(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的申报时间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为准,请及时在相关平台查询通知。

12.CA数字证书作为市场主体身份验证介质,请各市场主体妥善保存,避免因代持所造成的交易损失,数字证书办理客服电话:400-116-6696。

13.请各市场主体通过快递寄送(不含闪送)方式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41号。

收 件 人: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电 话:010-63121234。

14.首都电力交易中心信息发布渠道为:

a.首都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bj.sgcc.com.cn;

b.“首都电力交易信息”微信公众号;

c.“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15.市场主体可关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在“市场服务”-“模板下载”中或通过“对话框”中留言获取各项交易业务的模板文档。

16.若增加、临时调整各项交易工作,另行通知。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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