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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售电市场迎大考

2025-02-17 11:06来源:能源新媒作者:赵然关键词: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四川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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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14日,四川省售电公司仍未收到2024年8-12月的售电服务费。尽管交易中心已发布了正式结算单,但售电服务费的支付始终没有下文。这意味着四川电力市场的售电服务费结算已经暂停了半年之久。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作者:赵然)

究其原因,要追溯到2023年年底《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以下简称《交易指引》)的发布,其中新引入了市场打捆非水电量上下调机制,也就是业内所称的“上下调”。

根据《交易指引》,“上下调”的主要内容是:水电高发,其实际占比高于政策既定比例的月份进行上调,售电公司按既定比例结算,高出部分不纳入结算范围;反之,在水电实际占比低于政策既定比例时进行下调,低出部分需对售电公司结算电量进行等比例削减,并将售电公司的批发合同以自身均价削减。

2024年第1个结算周期(1-4月)之内,上述的售电公司批发合同削减由自身均价修改为全市场发用两侧增量均价。

10月底,取消11、12月事后偏差互保交易并将上述价格修改为“月度和月内集中交易均价”。

2024年底,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曾约谈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现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在开展2024年市场打㧢非水电量偏差调整和交易结算工作中,未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导致市场主体预结算电费有误,售电侧市场主体售电服务费面临较大损失,引发社会舆情影响社会稳定,且未按要求于次月组织开展偏差互保交易。

在这之后,8月以来的正式结算单终于发布。同时,在交易平台查看“上下调”情况的系统偏差调整明细中,可以看到8-10月最初发布的实际非水比例已由下表中的数值变为了年初政策要求的计划比例,同时该页面以红色字体注明:1~7月按实际非水比例计算,8~12月按计划非水比例计算。(截至目前,8-10月非水比例均显示为30%,而11和12月的下调比例仍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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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10月底的政策调整中,事后偏差互保已取消,“上下调”政策仍在执行。考虑到偏差难以解决,考核的偏差阈值从水风光电量的2%调整到了5%。

受2024年8-10月实际非水电量比例大幅下调,且11月起取消事后偏差互保交易影响,电力市场政策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主体参与11-12月月度交易时无法按照明确的政策规则为指引开展月度交易,导致电力市场供需关系严重失衡,月度交易价格出现剧烈波动。

11-12月集中交易均出现大量买方需求在“天花板价格”下仍无法成交的情况。因此,售电公司普遍认为,在取消事后交易后,上下调机制仍在执行的11-12月必须进行免偏结算,才能保证偏差结算规则的合理性。

在经历些许波折之后,以上问题似乎都已经找到了解决方式的情况下,交易中心也公布了8-10月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结算单。四川省内售电公司期待后续的事件的发展。

此事于四川的电力市场化无疑是一场大考。若在资金平衡方面实有问题无法解决,或许可以考虑对8-12月所有的偏差电量免于考核,以集中市场均价进行结算。

毕竟,没有任何市场主体有责任有能力去面对下调机制下的偏差管控和事后的政策调整,实际上这均属不可抗力。

(作者系四川省电力市场相关人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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