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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2025年安排绿电交易8亿千瓦时以上 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200亿千瓦时

2025-02-18 09:14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绿电交易电力交易浙江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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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浙江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

《政策》指出,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市“百项千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原则上前置条件齐全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2月底前落实到位。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加快实施一批超长期国债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664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7亿方以上,安排绿电交易8亿千瓦时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200亿千瓦时左右。

原文如下: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稳进向好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聚焦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加快建设“创新温州”,塑造发展新优势,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和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3.68亿元。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制定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载体梯队培育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深化科技企业培育倍增计划,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入库领军企业5家以上。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按规定实施奖补。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重点实验室,按规定给予项目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和温州海经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全链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立项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20项以上,实施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00项以上,项目绩效突出的可给予滚动支持。省和市、县(市、区)联动的省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由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其中市、县(市、区)出资比例按照现有财政分担体制执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支持基础大模型建设,加快培育电气、鞋服、眼科学等垂直行业大模型,支持行业大模型提升全国全省影响力,争取更多省级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试点。集中打造“1”个市级低碳新型高算力集群,改造提升“3”个区域公共算力节点,互补复用“N”个商业化算力中心,为浙南闽北赣东区域提供普惠算力服务,争取1个万卡算力集群纳入全省规划布局。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工业制造”“人工智能+医疗”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5项以上。(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联动推进市重点产业基金、科创基金、国资创新基金建设。2025年新增科创基金投资项目8个,推进市科创基金探索直接投资模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科技保险。发展耐心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加快落地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温州医科大学建设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支持温州大学争创“省市共建”高水平大学,推动温州肯恩大学建设国际化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指导建设15个市级一流学科,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1.5%。建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机制。支持推进在温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一校一策”改善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市财政安排1.73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足额保障。制定出台“人才新政40条”5.0版,支持人才有序流动、区域共享,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深化以科技副总、产业教授为重点的人才“区域互聘共享”改革。积极承接做好省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工作,更大力度下放“瓯越英才计划”自主评审权。深化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新增卓越工程师60人。市级人才计划中企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流动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达50%以上,市级以上引进类人才项目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的支持对象比例达50%以上。积极推进国际人才社区等建设,优化海外人才来温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大力开展“336X”重点产业培育攻坚,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温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35亿元,其中重点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0.73亿元,产业基金撬动产业发展0.3亿元。“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

(七)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十个一”机制,培育壮大“5+5+N”现代产业集群,聚焦电气、泵阀、鞋服和汽车零部件等赛道,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高攀新。聚焦数字经济、新能源、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装备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建设中国数安港,大力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利用安全监管等国家试点工作,加快打造数据产业集群。指导做好龙湾眼健康、鹿城通用人工智能、瓯海细胞重组与基因治疗未来产业先导区等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创建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激励。传承创新发展“三瓯三雕”、温产中药、温州早茶等历史经典产业,强化科技赋能,在木雕、瓯窑、温产中药等领域加快推进关键工艺技术攻关。支持各县(市、区)申报建设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按省级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数据局)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调整优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深入实施“千企智改”“万企数改”工程,2025年力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1万台(套)。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持续提升制造业领域绿色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有条件的设备更新企业申报工信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再贷款贴息补助等“两新”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选派科技副总入驻企业650家,深化助企结对合作。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指导规上国有企业开展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清零”。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R&D经费投入增幅不低于2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十)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数字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协同推进5个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工作。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积极争取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5年,新增工业互联网平台1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家、未来工厂1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400亿元,新增企业首贷户5000户以上。支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推进“专精特新之城”建设,新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00家。做大做强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实施奖补。首次“小升规”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直升一档并即时生效,按规定给予奖励。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构建温州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75亿元,其中重点支持文旅事业发展0.59亿元,支持服务业平台发展0.15亿元。

(十二)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用足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力争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使用量列全省前3。顶格承接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加力开展汽车、家电、家居、3C、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按售价15%或20%(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十三)持续做旺消费。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2个以上,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500个以上。支持打造1个以上省级高品质消费集聚区,优化消费促进月、暑期来消费、金秋购物节、跨年消费季等四季主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促销活动400场以上,新电商节庆赛事活动50场次以上。培育壮大演艺机构、演出经纪、票务平台等经营主体,全年举办16场大型演唱会(音乐节)、20场国家级体育赛事、15场省市联动赛事。增加市集经济、首发经济、冰雪旅游、演艺经济、邮轮旅游等优质消费场景供给,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

(十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制定出台新一轮服务业产业政策,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优化物流项目布局,加快温州南陆港、浙南冷链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对重大物流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五)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启动开源鸿蒙小镇建设,2025年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长20%,电信业务总量增长7%。开展数字广告孵化园培育工作,大力支持传统广告业数字化转型。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800家以上。培育产值5千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3家。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特色平台5个以上,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十六)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建立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库30家,力争培育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1个,并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围绕电气、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布局制造业中试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围绕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建设,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和交通强市建设工程,全力建设浙南近洋航运中心,纵深推进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19亿元,温州港集装箱吞吐量力争完成180万标箱。

(十七)推进浙南近洋航运中心建设。争取省政府出台《浙江省高质量建设浙南近洋航运中心实施方案》、状元岙港区三期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库。复制推广“无截港”模式,打造“集装箱海运准点降本”计划温州“升级版”。聚焦菲律宾、越泰、中国台湾等区域打造“专精特新”航线,2025年新增2条以上近洋航线。巩固义乌等腹地海铁联运业务。探索打造“海洋经济指数”融资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倾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集团、温州海关)

(十八)推进瓯江海河联运建设。联合丽水市出台瓯江集装箱海河联运“同港同价”政策,常态化运营瓯江海河联运业务,谋划打造浙南海河联运中心,推进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海河联运基地转运码头建设,加快推进乐清湾C区一期工程1#泊位及浮码头建设,开工瓯江港区下岸东区码头,力争完成瓯江口航区调整工作,统筹推进瓯江避风锚地建设,持续推广瓯江数字航道管理和服务系统(瓯航通),服务瓯江海河联运船舶。推进温州航运服务集聚点建设,引导属地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做强港航服务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集团)

(十九)支持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实施航空客运市场拓展攻坚行动,落实《温州机场冲刺1500万旅客吞吐量攻坚方案》,优化出台2025年机场航线奖补政策,大力引进和壮大基地航空公司,优化航线网络布局,进一步织密国际、国内航线,增强航线覆盖范围和层次,提升通达水平。开工建设温州机场三期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海关)

(二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统筹用好省级通用航空专项资金,对通用机场建设、短途运输航线飞行架次和飞行时长等按规定给予补助。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支持低空产业先导区和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建设。编制低空新基建专项规划,推进一批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布局建设,鼓励企业利用园区、大型商场等设施改造一批无人机起降点。加快泰顺通用机场建设,开工建设文成通用机场,建成各类起降场(点)50个以上,争创省级低空经济“先飞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一)开展铁路轨道项目建设大会战。滚动推进总投资约800亿元、总里程约250公里铁路轨道项目。2025年,推动温福高铁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市域铁路S3线一期建设,完成投资超60亿元。(责任单位:市铁管中心、市铁投集团、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二)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鼓励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工可已审查,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已基本明确的情况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鼓励支持项目采用全过程咨询招标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局)

(二十三)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交通碳达峰专项补助等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130公里、大中修72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8%。建立健全农村客货邮融合机制,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0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33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锚定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制度创新力、国际竞争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切实增强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3亿元。

(二十四)开展温州中欧班列特色条线建设。推进中欧班列特色发展,2025年中欧班列开行达80列。加快乐清湾中欧班列场站建设,持续申报混装资质。发展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加大“班列+跨境电商”“班列+产业”“班列+商贸”融合力度,持续做强跨境陆港运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海关)

(二十五)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持续开展“百团千企出海拓市场增订单”专项行动,2025年力争组织超3000家次外贸企业,开展境内外拓市场活动300场以上,收获意向订单超30亿美元。挖掘服务贸易增量,202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5%。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率先落实9810出口退税等新政,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品牌,对跨境园区开展省级财政专项激励,全年举办服务对接活动80场以上。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集拼出口、跨境支付等探索创新,优化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措施。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规定给予补助。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鼓励企业申报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海关、市税务局)

(二十六)提升展会影响力。精心组织一批温州企业参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坚持以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为方向,加快培育品牌展会,举办中国(温州)国际工业博览会等各类展会35场以上。高水平办好具有温州特色的浙江(温州)进口消费品博览会,做强浙闽赣进口商品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七)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外资招引资金,深化全球大招商活动,全年争取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3个左右。支持外商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省市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十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支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5家,支持企业将温州总部打造成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全年完成实际对外投资8亿美元。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1.5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市重大建设项目96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1700亿元以上,支撑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力争达2%左右。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9亿元。保障供应建设用地3万亩、用海1万亩、用林3000亩。

(二十九)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对照省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健全分类分层分级协调机制,梳理我市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保障盘子。积极组织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预支)用地指标500亩以上。工业用地(用海)保障2万亩以上,其中“数据得地”供地超1万亩。深化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全力推进老旧工业区市场化改造,推行分行业“工业上楼”,力争全年拆除2500亩,重建30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各地大胆尝试多元空间供给,推进市域统筹机制,提高地企匹配精准度。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2000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十)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按规定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大力推进“险资入温”,力争全市新增保险资金投资50亿元。持续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力争投放政策性贷款80亿元。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做好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责任单位:温州金融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三十一)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全省“民营经济32条”和全市“民营经济195条”,进一步扩大政府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3个70%”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3个80%”。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常态化梳理储备一批推介给民间资本的重大项目,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10个。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全力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用地需求,符合省用地保障条件的,争取纳入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

(三十二)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市“百项千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原则上前置条件齐全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2月底前落实到位。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加快实施一批超长期国债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664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7亿方以上,安排绿电交易8亿千瓦时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200亿千瓦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温州电力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缩小“三大差距”。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33亿元,其中重点支持城乡融合发展2.68亿元,乡村振兴0.65亿元。

(三十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土特产富”全链条发展,建设13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农业科技重大项目10项以上。持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力争2025年全市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6000台(套)以上。2025年,建设农艺农机融合试验示范基地(设施农业)项目8个。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补助支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贯彻落实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育现代“新农人”2.8万人、农创客1900人。省市县三级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425人次,建立乡村共同富裕科技帮扶团7个。推进“一县一带一片”建设,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理机制。推动450个行政村村道提升,完成村内道路提升450公里,新建乡村公共充电枪1850把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00公里、累计完成单村水站改造提升30座。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

(三十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70个左右,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50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支持温州县域城镇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财政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三十五)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十六)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综合运用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耕地功能恢复(垦造)等手段,深化“多田套合”,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用地布局,提升农业空间治理水平。2025年落实省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耕地功能恢复1.8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十七)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制定平阳县退出山区县市级支持政策,编制文成县、泰顺县年度重点支持事项清单,指导山区海岛5县推进实施高质量发展“一县一方案”,持续拓宽山海协作富民项目类型,强化农优产品消费帮扶,有序推广共富市集。深化“1+1+1+1”新型山海协作结对机制,迭代山海协作产业合作模式,整合飞地发展更大力度向山区海岛县倾斜,确保山区海岛县GDP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平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5.85亿元。

(三十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服务长效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公建民营、场地换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慈善公益参与等运营模式,构建多元供给格局,推动公共服务高效运行。争取洞头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为全省提供海岛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温州样板。(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三十九)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持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着力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力争为全市企业减负9.5亿元。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十)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和覆盖范围,推动每千名0-3岁婴幼儿拥有的托位数达4.5个。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市级生育支持政策,落实生育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十一)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指导各地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全面推行城乡教共体,深化教育“山海协作”,推进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帮扶,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异。2025年,大力指导鹿城区、永嘉县、苍南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指导龙港市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力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通过率达到10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通过率达到8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十二)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理念,更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积极构建以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加快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464套,推动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和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超8500户。持续推进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500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四十三)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构建“服务前审批、服务中监管、服务后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2025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十四)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新一轮“医学高峰”建设,全力支持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争创国家眼科医学中心,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持续深化医疗卫生“山海”协作关系,开展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专项行动,县域就诊率维持在90%以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药服务供给侧联动协同,引导全市长期住院医疗资源供给扩容下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温州医科大学)

(四十五)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人均标准达1.4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1.5万人次。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1400人。排摸孤独症儿童需求底数,完善康复救助全流程,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1600人,康复辅具适配7580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持续开展“1619”接续奋斗计划,累计帮扶中职(技师)教育低收入家庭青少年1800名以上。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新增慈善组织30家,慈善信托规模扩大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91.83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有负面影响政策有序废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和省级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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