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36号文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文件,出台后立即引发行业热议。经过三周的激烈讨论,行业各界在新能源全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单个项目结算价不等于机制电价、新能源入市与现货电价走低无必然联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但由于文件的专业性、电力系统的系统性,以及各地发展的差异性,业内也难免存在一些疑惑或认识上的误区,亟需更加深入地开展探讨,形成准确的理解,以发挥政策最大效能。笔者严格对照136号文原文,以及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文件,针对与业内交流时发现的若干问题,尝试进行回答。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作者:章琳楹 刘春阳)
问题1:新能源具体如何参与市场?
此次文件最为关键的内容便是“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意味着我国新能源从固定电价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改革演变,完全由市场供需决定量价。具体来看,在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入市意味着新能源必须参与现货市场中的实时市场,自愿参加中长期交易(含绿色电力交易);在现货未连续运行地区,新能源则必须参与中长期交易(含绿色电力交易)。同时,文件明确了新能源的入市路径为“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即新能源可以自主选择以报量报价形式参与,或以报量不报价形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给予了新能源充分的决策空间。如新能源选择以报量报价形式参与,那么不管在现货市场还是中长期市场,都应与其他电源执行相同的交易规则,即市场如允许火电等参加双边、集中等形式的交易,那么也应允许新能源参与这些交易;如允许新能源分时段申报,也应允许火电等按此申报;如新能源选择报量不报价的形式参与,那么需要接受市场形成价格这一特性要求,使其参与中长期交易时只能参与集中竞价,在参与现货市场时则能够优先出清。
问题2:新能源还能参加
跨省跨区交易吗?
文件只明确“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未对参与的条件作出任何限制。也就是说,新能源仍然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市场化的跨省跨区交易,只是跨省跨区交易的这部分电量不能再纳入所在省的机制电价。因此,选择参加省内交易还是参加跨省跨区交易,这完全取决于两个市场的价格信号及经营主体的经营策略。如新能源有能力在受端供需紧张时送电,且受端省份的电价承受能力较高,那么其参与跨省跨区交易有机会获得比机制电价更高的交易价格;但如送电曲线不能与受端需求匹配,导致交易价格谈不上去,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反而失去了接受省内机制电价的机会。换句话说,机制电价尊重新能源作出自主的市场行为,而不是对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进行事前约束。
问题3:现货市场限价如何调整?
新能源出力波动大,入市后将进一步拉大峰谷波动,即现货市场的高峰/尖峰价格要更高,低谷/深谷价格要更低。为此,文件要求“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以防止因市场价格范围过窄导致真正的峰谷价差不能完整体现。如新能源已全面参与现货市场的某省份,其现货市场价格下限在0.04元左右,2024年市场价格下限触发时长较长,说明市场下限价格信号已经完全失真。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价格信号功能将被弱化,储能等灵活资源缺乏获益空间,发电容量投资、需求侧响应动力不足,既不能缓解新能源消纳问题,也不利于系统长期的安全可靠供应。至于上下限水平如何确定,文件提出上限“考虑各地目前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水平等因素确定”,作为在相对合理的前提下具有实操性的定价原则;对于价格下限,则是“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确定”,包括新能源的财政补贴、绿证交易、碳交易市场等收益。也就是说,各地的下限很有可能进一步下调。
问题4:中长期交易组织如何调整?
目前,各地普遍开展的是以年度、月度及月内为周期的中长期交易。但对新能源来说,其功率预测准确性高度依赖于预测的时间,年度、月度的预测结果几乎不具备参考意义,只有临近至日及以内,预测偏差才会减少至合理范围。因此,适应于新能源特性的中长期交易,应该具有更短的交易周期、更高的交易频次,“实现周、多日、逐日开市”。逐日开市,顾名思义,即每天组织开展对未来几天每小时量价的交易,以提高中长期交易的灵活性,满足包括新能源在内的经营主体调整合约的需求。同时,文件强调了“允许供需双方结合新能源出力特点,合理确定中长期合同的量价、曲线等内容,并根据实际灵活调整。”可以预见,未来各地新能源中长期签约比例很有可能不再有强制要求,交易双方可多签、可少签,也可不签。此时,各类套利回收或偏差考核机制也就失去了意义。这正是中长期作为财务合同发挥避险作用的重要前提,而不应在高比例的合约覆盖率要求、严格的偏差考核等各种强行要求下,导致经营主体利益受损。此外,市场规则设计应坚持技术中立原则,无论是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还是辅助服务市场,或是未来参加容量市场,新能源都应与其他市场化电源平等地同场竞争,执行相同的交易规则。
问题5:机制电价差价结算费用
由谁来承担?
文件明确指出“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系统运行费用是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的其中一部分,并不会出现在其他经营主体的结算科目中。可以看出,机制电价差价结算的费用就是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来分摊和分享的。也有人担心增加的系统运行费用会导致电价上涨,其实不然。从差价结算的本质看,机制电价差价结算是对市场均价与机制电价进行“多退少补”。以存量项目为例,假设机制电价为燃煤基准价,当市场均价低于燃煤基准价时,在系统运行费用中增加“少补”部分,用户的系统运行费用抬高,但上网电价下降;当市场均价高于燃煤基准价时,在系统运行费用中扣除“多退”部分,用户的上网电价上升但系统运行费用下降。最终,由上网电价、系统运行费用等共同构成的用户用电价格,并不会产生明显波动。
问题6: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
与机制电价如何确定?
“新老划断、分类施策”是本次文件的亮点之一,以文件出台后约4个月作为存量与增量项目的界定点,既尽量减少对存量项目及文件出台时已发生实际投资的待投产项目的影响,又能够引导增量项目健康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对于存量项目来说,文件明确其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笔者理解,如果某地的保障政策是在本年度交易方案中确定项目的保障小时数,那么纳入机制的电量就是2025年年度方案规定的保障小时数对应电量;如果某地的保障政策是100%保量保价收购,那么纳入机制的电量就是项目100%的上网电量。当然,如果项目已经全电量参与了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则纳入机制的电量为零。
问题7: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
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完成情况有什么联系?
对增量项目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文件提出“由各地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同时要求“第一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占当地增量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的比例,要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避免过度波动”。由此来看,第一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应该约等于目前各地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的电量比例与计划新建新能源项目总上网电量的两者之积;第二年及以后,则根据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相应调整,如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可适当减少;如未完成,可适当增加。总之,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是新增纳入机制电量规模的参考依据,而非计算因子,即新增机制的电量规模与消纳责任权重推算出来的新增可再生电量并没有直接联系。
问题8:项目在参与竞价时如何报价?
对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确定的机制电价及入选电量对于稳定项目预期十分重要,大多数项目可能希望在竞价时得到更高的电价与更多的入选电量。为此,有人设想通过多段式报价来增加入选机会。但要注意到文件中有一句关于机制退出规则的表述,“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也就是说,项目“一生”只有一次享受机制电价的机会。如果一个项目多段式报价后最终入选,很有可能分配到较低的机制电价和较少的机制电量,且该项目全生命周期就只有这较小部分的电量享受机制电价;但如果一个项目按照预期的电价进行一段式申报,即使本轮竞价无法入选,其仍有机会去参加下一轮竞价。因此,多段式报价意义不大。当然,是否允许一段式或多段式申报还要看各地的具体方案。
问题9: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交易
均价确定时是否会考虑分区电价?
按照文件所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市场交易均价原则上按照月度发电侧实时市场同类项目加权平均价格确定”,由于市场化交易收入受位置影响非常大,因此,不同位置的项目最终收益也会相差很大。笔者认为,实行分区边际电价地区,交易均价应该按全省统一计算,以体现位于负荷中心项目的位置优势。电力市场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如果采用分区电价,则供需紧张的高价区项目获得差价收益减少,弱化了价格信号的指导作用;反之,使用全省统一计算的交易均价,则能有效激励电源项目建设在更加有效的负荷中心节点,防止供需宽松地区进一步出现电源过剩现象,有利于资源更有效配置。
问题10: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
市场交易均价确定时,交易活跃周期
及交易窗口会如何选取?
文件明确“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市场交易均价原则上按照交易活跃周期的发电侧中长期交易同类项目加权平均价格确定”。现货未连续运行地区没有实时市场,相较而言,交易最活跃的周期、竞争最充分的市场价格信号最能体现电能量的真实价值。由于文件另有要求“对纳入机制的电量,电网企业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即机制电量按月计算,因此,“交易最活跃周期”最长应该不会超过自然月。市场交易均价可能参考月度集中竞价的价格,也可能参考月度集中竞价、月度双边交易、月度上下调交易等多场交易的加权均价,但考虑到电价信号覆盖的合理性,不同周期之间的交易应避免任意加权。
136号文的出台,拉开了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序幕,凝聚着电力市场建设者、电力系统运行队伍等行业各界的心血与智慧,每一项举措都体现着鲜明的时代性与科学性。唯有认真理解政策逻辑、理清执行规则,才能规避认知误区,全面、准确地落实文件要求,真正实现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鹏城三月,万物向新。3月26-27日,以"碳路中国价值共赢"为主题的2025华为中国数字能源伙伴大会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召开,作为华为在智能电表、新能源、储能等多个领域的深度合作伙伴,林洋新能源受邀参加大会。图:林洋团队与华为董事、华为数字能源总裁侯金龙做业务交流深化战略合作共筑智慧能源新
3月26日,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地产”)发布公告称,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olongNewEnergyGroupCo.,Ltd.)。根据公告,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为卧龙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出行动目标: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乘用车销量比重达40%以上,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超50万个,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销售超过800亿元。扩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
3月25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提到,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环节,目前草案二次审议稿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储能技术应用、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等方面作了规
3月26日,国家电投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绍民在总部与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强会谈,就进一步深化合作进行交流。陈强对国家电投集团一直以来对松原市的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松原市发展现状、市情特点、产业优势等。他表示,松原市在新能源开发方面具有显著的资源优势、后发优势、区位优势、统筹管
当前,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广东电力系统的主要特点。截至2025年2月,广东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6500万千瓦,占全省统调电源总装机容量近三成。高比例新能源出力不确定性和波动性给电网稳定和安全运行带来新的挑战。广东电网公司先行先试,顺利完成35天广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模拟试运行,市场整体运
2025年3月26日,为期三天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CEEC2025)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盛大开幕。CEEC2025以“聚焦能源新质生产力,绿动电力生态供应链”为主题,展览面积超5万平方米,汇聚全球535家行业领军企业、2000多项前沿技术成果,同期举办32场行业论坛,吸引来自7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政企学
3月21日,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嘴山市2025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拟推荐项目公示。根据公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盐池惠安堡1000MW风光同场项目为石嘴山市2025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拟推荐项目。此前,1月14日,宁夏发改委印发《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安排年度新能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5年3月27日,在第三届中国储能大会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了《2024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24年新能源配储整体运行平均利用率指数32%,比2023年提升15个百分点。电网侧储能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248次,平均利用率指数52%,比2023年提升14个百分点。2024年
截至3月24日0时,±800千伏扎鲁特—青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今年累计输送电量超100亿千瓦时,达到101.0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9.14%。扎青直流是东北地区首条特高压输电工程,起于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换流站,止于山东潍坊市青州换流站,途经内蒙古、河北、天津、山东。自2017年12月投运以来,扎青直流累计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首次达到20亿千瓦。“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实现翻番,累计增长了103.1%。数据显示,2025年2月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国总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8.8%。其中,以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装机达到14.
2024年,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湖南能源监管办努力当好湖南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者,深入推进湖南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强化电力调度交易和市场秩序监管,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目标实现之年。湖南能源监管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任务。10年来,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
3月11日获悉,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于3月初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这标志着河北南部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电力市场体系全面形成、日趋成熟,资源配置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将实现系统性提升。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共同构成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如火如荼的两会上,新能源相关话题并不少见。尤其是刚刚公布的新能源入市政策,也是各界热议的焦点。《能源》杂志就获悉了这样一个提案:“关于加快绿电减碳确权、推行绿色产品标识,激发绿电消费活力、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这一重要论述,瞄准束缚市场活力的卡点堵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今年全国两会上,关
3月6日晚直播中,我们就《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电价市场化改促进新能源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进行了首次学习。黄师傅根据自己近期的思考和研究,罗列出20项可以探讨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次学习在总概述后对136号文下的新能源搁浅成本补偿,差价合约与差价结算机制,场内场外的竞价方式这
上文开始,我们进入到日前市场,讨论了日前申报时报量报价与报量不报价之间的区别。从长期看,为了确保发电量,采用报量且报价的方式不论从理论公式的角度,还是从博弈的角度看,都将是维持报地板价这样一个结果。(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而所谓地板价就是当地市场规则所规定的现货市场申报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一年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2025年,中国新能源市场化进程加速,各省份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入市规则。本文梳理湖北、辽宁、新疆、江苏、山东、河北、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政策核心要点,从入市模式、保量保价小时数、价格机制三大维度展开对比,仅供参考。(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电力公社”)01入市规模:强制、比例与灵活参与并
在《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当下,电力市场生态或将迎来重构!136号文明确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并且要求,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
2025年,中国光伏行业迎来“全面入市”的关键转折年。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深化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速,光伏发电从“保量保价”向“市场化交易”的转型已成定局。本文从国家政策导向、地方规则差异、行业挑战与应对策略三大维度,为从业者梳理政策脉络与市场机遇。(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电力公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文件明确,市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能源合作,支持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通道建设,通过政府间合作协议等方式拓宽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鼓励和支持开展跨区域绿色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推进氢氧化铝焙烧、铝用阳极焙烧环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原
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明确提出了2025年全国发电总装机、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等一系列具体目标,从能源安全保障、绿色低碳转型、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科技自立自强、用能满意度、能源监管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14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3月绿色电力日挂牌(3月24日)试点交易的市场公告,本次交易采取单挂单摘交易方式,分两批次开展,3月21日上午09:00-12:00售方挂牌购方摘牌,下午12:00-15:00购方挂牌售方摘牌。详情如下:一、市场主体1.售电方:参与绿色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括《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疆内绿色电力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和挂牌交易,不单独组织集中
全省能源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扣能源产业发展脉搏,精准施策,以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全力推进全省能源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4年,煤炭行业规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大兴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助力构建区域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京津冀地区氢能热电联供、新型储热等技术在产业园区供热基础设施的先行先试。优化支撑性、调节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开展了广西、云南送上海3月月内跨经营区绿色电力交易,成交电量5270万千瓦时,其中风电占比78%,太阳能发电占比22%。上海地区包括上海石化、上海烟草、巴斯夫、科思创、腾讯、特来电等在内的数十家重点企业参与了
2月17日,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指导协调下,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瞄准上海夜间绿电需求,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开展需求互补分析,促成2月下旬蒙东夜间风电送上海的跨区绿电交易,成交电量约1800万千瓦时。这是东北电网绿电首次送沪。本次交易创新性开辟了“鲁固+锡泰”这一新的绿电跨区迂回送电
2025年2月10日,在内蒙古电力集团内蒙古电力交易公司一楼大厅,阿里巴巴信息港(乌兰察布)有限公司获得首张绿色电力消费报告,标志着内蒙古在绿色电力交易方面取得了又一重要进展。自2024年2月,《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获批,蒙西电网正式被纳入绿电交易试点以来,内蒙古绿电的发展取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