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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Wh直流侧+1GWh电芯!新风光启动储能入围公开招标

2025-02-28 14:17来源:新风光关键词:储能系统储能电芯储能招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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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入围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采购直流侧储能系统,总规模1GWh,其中包含800MWh的5MWh直流侧系统和200MWh的261kWh工商储直流侧系统;第二标段采购磷酸铁锂储能电芯1GWh,对314Ah电芯不作限制,要求具备集成PACK能力,但不限定104串PACK配置。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兼投兼中。采购数量为12个月暂估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且实际供货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预估数量的20%,中标人不得以超出或不足招标数量为由拒不履行交货义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制造、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调试、保修、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生产相应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详情如下: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储能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入围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储能入围进行公开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将成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潜在的合格供应商,下一步可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涉及货物的比价采购或商务洽谈等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入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SD-FGKJ-2025-A0040R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入围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直流侧;二标段为电芯。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兼投兼中。采购数量为12个月暂估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且实际供货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预估数量的20%,中标人不得以超出或不足招标数量为由拒不履行交货义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制造、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调试、保修、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2、供货范围:

一标段采购货物的清单:

1.jpg

二标段采购货物的清单:

2.jpg

(以上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订单需求分批次供货。根据实际甲乙双方实际项目要求的到货时间节点为准。

4、交货地点:山东省汶上县金成路中段路北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货方式:落地交货,产品运输方式不限,在将产品运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6、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一)按照招标明细买卖双方签订框架合同,根据验收合格的送货数量,预付款10%,发货款 20%,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 30%,现场验收后付款 30%,质保付款 10%质保期5年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后届时双方确认。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 %作为预付款;出卖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正本1份。

(2)发货款:出卖人提供如下单据,设备发货前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发货款,出卖人提供合同总价【20】%的财务收据正本1份。

(3)货到票到款:出卖人在买受人规定的时间将该批次设备运至项目现场,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货物签收单后7天内,出卖人提供如下单据,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3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30】%。

1)相关认证报告、合格证书、使用说明、技术参数资料等;

2)买受人签署的设备签收单一份;

3)出卖人提供合同总价【30】%的财务收据正本1份及合同金额100%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4)验收款: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或货到现场3个月内(以二者时间先到者为准),出卖人提供如下单据,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

(5)质保款:买受人在合同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质保期5年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后届时双方确认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出卖人提供如下单据,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

(二)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7、中标有效时限:从首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中标有效期内,中标(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在中标有效期内,中标人不得因原材料市场上涨而不供货或降低产品质量,由此所产生的后果,视为合同违约,将按照合同条款中相关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不少于10份涵盖招标货物的产品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份数不足的,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将按照业绩的有关评审要求执行。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或发票原件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生产相应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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