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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

2025-04-10 08:26来源: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键词:虚拟电厂新型储能安徽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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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9日,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新站高新区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大数据中心等电力用户,按需配建用户侧新型储能,进行削峰填谷和需量管理。在大型停车场、物流园区等场景发展分布式+储能、微电网+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运营模式,实现绿电自用、余电上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供电可靠性。

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运用数字化技术聚合我区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可调节电厂资源,谋划开展虚拟电厂建设,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控互动、实现高效能源管理,助力提升电网供应能力。

详情如下:

关于《新站高新区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我区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绿色转型,结合我区实际,拟制定《新站高新区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征求各有关单位、企业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将反馈意见于4月14日下午下班前书面反馈至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文忠路999号,A5-115办公室),反馈意见内容请附相关依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梦联系电话:65777040

附件:新站高新区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9日


新站高新区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区域新型电力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新站高新区产业布局及用能需求,现就推进新站高新区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坚持以场景应用为示范引领、以产业生态为基础支撑、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推动新型储能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集聚,构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生态体系不断完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场景应用不断拓展,逐步形成全市新型储能发展高地。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营收不低于300亿元,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不低于8万千瓦。到2028年,新型储能产业营收不低于500亿元,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

三、重点领域

(一)电源侧储能

科学利用各类资源,谋划燃气发电、“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和电网的接纳能力。探索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电站,鼓励不具备配建条件的项目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落实储能容量,以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电网侧储能

优先在电力缺口较大、负荷峰谷差明显、电源就地支撑规模不足的电网枢纽节点建设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的电网关键断面,适当合理配置储能;鼓励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交易、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以经济手段推动电网侧储能的发展和合理利用。

(三)用户侧储能

鼓励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大数据中心等电力用户,按需配建用户侧新型储能,进行削峰填谷和需量管理。在大型停车场、物流园区等场景发展分布式+储能、微电网+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运营模式,实现绿电自用、余电上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供电可靠性。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产业政策宣贯落实

1.加强政策解读与指导。积极宣贯《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合肥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等储能产业政策文件,指导企业精准把握政策目标、适用范围、支持措施等,推动政策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有效落实。

2.推动示范项目遴选。根据省、市储能产业政策目标,结合不同应用场景,在我区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引领性的储能示范项目,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探索政策落地的有效模式和经验,引导我区储能产业积极有序发展。

(二)推进多元化示范场景应用

3.鼓励存量工商业企业、学校、医院等配置用户侧储能。以市场为主导,以用电量高、负荷峰谷差大、绿色转型意愿强的用户为突破口,结合用户生产经营实际及负荷用电特征,梳理排查用储需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引导用户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结合自身需求、负荷特征、应用场景建设用户侧储能设施。建立储能供需精准对接机制,优先引导我区储能系统建设企业与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合作,通过科学规划、有序部署储能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区域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4.强化新建项目配置储能。新建供地制造业、商业、产业园项目,原则上需按照最高用电负荷的15%配置储能系统,项目配储时长不低于2小时。储能项目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报审、同步实施。

5.打造“光伏+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和厂区空地,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

6.积极开展“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建设。以合肥打造新能源汽车之都为契机,发挥优质能源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集光伏发电、大容量用户侧储能、智能充电桩等多项技术为一体的“光储充”一体化示范电站。

7.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运用数字化技术聚合我区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可调节电厂资源,谋划开展虚拟电厂建设,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控互动、实现高效能源管理,助力提升电网供应能力。

(三)培育壮大新型储能产业规模

8.提升产业链综合实力。完善产业布局,围绕光伏及电池原材料、制造集成、系统运维等环节,培育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等优质新型储能企业,形成“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运营服务-回收利用”完整储能产业链群。加强企业招引,细化产业链招商图谱,全面用好以商招商、以链招商、资本招商、科技招商,并深化与能源领域央企、国企合作,全力招引高性能储能电池、先进储能材料、品牌系统集成终端企业。谋划布局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领域,抢占产业发展新赛道;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新型储能产业联盟,强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协同联动发展,建立联盟内技术和产品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深化拓展供应链合作关系。

9.加速核心产品国产化替代。鼓励企业针对长寿命、高安全性能电池体系及大规模、大容量和高效储能体系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关键材料(如高能量密度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核心设备(如能量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的国产化替代,提升新型储能技术的经济性和安全性,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10.推动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头部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和研究机构进行电化学储能以及高效光伏、综合智慧能源等关键装备研制、示范应用和产业化,积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科技创新试点示范。支持重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健全储能安全保障体系

11.遵守行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对标《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等加强技术研发、工艺改进、质量管理。用户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并网流程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指导文件要求,符合总接入容量、单点接入容量、接入点数量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报装流程。

12.强化安全管理。用户及储能设施投资方明确储能设施安全责任方,并由安全责任方办理相关业务,负责储能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维护职责,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供电公司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储能系统接入电网验收安全管理,储能管理单位加强储能系统后续运行安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引导。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发展局、自规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用电量高、负荷峰谷差大的企业建设新型储能,加快我区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发展局、应急和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规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协助企业加快办理储能项目建设各项手续,供电公司要优化储能项目电网接入流程,共同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尽早投产。

(三)强化要素保障。鼓励支持社会各类主体参与新型储能项目投资,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储能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储能项目,在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许可环节给予大力支持。

(四)强化安全监管。应急和城管局、建设发展局等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储能项目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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